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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胡晓红趴在沙发上睡着了。

  雨涵呢?她在哪里?

  宋耀摇醒胡晓红。“胡小姐,雨涵呢?她昨夜几时回来的?”事隔多年,他还是礼貌地称呼她胡小姐。

  胡晓红睡眼惺松,佯装一脸胡涂。“她——没回来吗?我等她一个晚上呢!”假意地担心道:“她会跑去哪?会不会……”

  话语未毕,宋耀已踉踉跄跄冲出门。

  他在人海茫茫的都市中,寻觅她的芳踪。

  他告诉自己,绝对不要灰心。

  可是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他依然寻不着雨涵的身影。

  胡晓红不动声色的观察一切。

  相信时间一久,宋耀会慢慢的淡忘……

  大雨交加的夜里,王汤姆独自一人走在街道上。

  活了近四十个年头,今天,是他第一次向命运屈服,他不得不宣告——我一无所有。

  他任大雨打在身上,不断呢喃:“男儿有泪不轻弹”,然而,上天怜悯降下这阵大雨,好让他痛痛快快地哭一场!

  反正,没有人会注意他——一个落魄潦倒的三流摄影师。

  他生命中唯有的两样“最爱”——她对他说:“汤姆,我怀孕了,可是,你这样子下去,一辈子也没出息,原谅我,为了我和我们的孩子,就让我们分手吧!我另做他人妇,会好好地抚育小孩长大成人的,再见!”

  她,提起行李,头也不回地弃他而去。

  也只有第二个“最爱”,不管他多么落魄、凄惨,它自始至终都伴着他,从未有二心。

  那就是他手中仅剩的家当——一台照相机。

  他对摄影很狂热,却一直时运不济,丰沛的才能从未被肯定过,只能当个三流摄影师。

  加上他做事总是死硬脾气地讲求原则,以致他搞到最后只能喝西北风的命运。

  泪水、雨水模糊了他的视线,看到垃圾桶,他伤心欲绝地把照相机往里面就丢,但还走不到十步,他又跑回来,从污秽的垃圾堆里找寻所“爱”。

  赫然——

  一个被淋得浑身湿透的少女,窝在垃圾堆一角,两只黑瞳在此时更显晶亮。

  他着实吓了一大跳,以为她是疯子。

  没想到,她开口了:“既然要丢弃,何以又要找回?恋恋不舍,成不了大气候。”

  她的话惊醒了王汤姆这位“梦中人”。

  “你——是谁?”他讶然道。“为何这么晚了还不回家?”

  “我无家可归。”她脸庞很冷。“我看你丢了相机,原来想捡来卖些钱的。”

  “那么是我阻了你的财路喽?”王汤姆竟还有心情幽默,不知为何,对这女孩顿起浓烈的同情心,他不忍心让这陌生女孩流浪在外。“你在这里晃荡,若遇到坏人是会恨惨的。”

  “我不在乎,反正把自己当垃圾一样扔掉,至少还有清道夫会收留我,可惜,连他们都不要我。”雨涵用幽怨的眼神,凝视着王汤姆。

  望着这梨花带泪的雨中小女孩,突然一个意念升起……

  他肯定,眼前这女孩,将会是一代红星。

  “我也无家可归。”王汤姆老实说。“人都有“不得已”的过去,我是因为伤心欲绝才要把相机扔掉,不过,还是下不了手。”他话中有话。“我不是坏人,只是一个失意的摄影师。如果,你信得过我,是否愿意跟我走,也许我会是你的一线希望。就不必强迫自己一定要扔了它,摆在心里,有朝一日,你还是会再次拥有的。”

  “跟你去?”她静盯他半晌,突然释怀地笑笑。“也罢,反正我两手空空,无牵无挂,有的也只是一条命!我无所谓。”她欠起身。“走吧!”

  “走吧!”王汤姆走在前方。“今夜,就让我们好好淋场大雨,洗净过去尘埃,明天,将会是新的开始。”

  “宋耀!”胡晓红好言相劝。“你这样茶不思,饭不想的,又整日荒废公事,如此下去,会让你事业面临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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