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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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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夫术?” “是啊!”他低语着。“怎样不留痕迹地把丈夫毒死──” “你实在是坏得可以。”她恶心道,强烈地做出“不”的姿势。“我不需要。因为只有两年而已。” “两年?” “在这两年内,我为他生下孩子。两年期满后,我就可以走了。从此我与他们家再也毫无瓜葛。” “就这样?有这么简单?”他才不相信,有钱的人铁定会耍花样。但他有自知之明,他不愿再多说任何话,以免眼前这女人又把他的人格贬到最下流的地方,也许还以为他是撒旦转世呢!“好!”他举起酒杯。“祝福你,两年后重见光明。” “谢谢!”雾霜也举酒干杯。 墙上的老式闹钟中的鸟儿突然站出来,咕咕叫── 六点了! 分手的时候到了! 听着钟声,姚毅和雾霜竟有依依不舍的感觉。 可是,又能奈何? 他和她,只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而已。 第二章 “我们走吧!”姚毅起身道。 雾霜点头,两人并肩走出啤酒屋。 这一刻,雾霜才发现,身边的男子长得真俊── 只有“帅”字可以形容,他很健硕,而且看起来很酷,他不笑时,脸上的表情,倒似希腊神话里的太阳神。 尤其,他特立独行,脑后扎了一绺马尾,给人一种放荡不羁、时髦流行之感。 留着长发的男人!? 平心而论,那一头长发总是让人无法接受,雾霜也是其中之一。她为他感到可惜,如果他不留长发,铁定会成为众多女人追求的对象。 因为外表粗犷的他,带给女人一种特殊的安全感。不过雾霜也不否认,留着长发的他,也散发着迷人的魅力。 “你是不是很喜欢音乐?”她猜着。 “你怎么知道?”他眉开眼笑。“简直是爱死了!在美国时,摇滚及蓝调总是伴着我。” 这完全与雾霜相同,她也是个“乐痴”。看着他欣喜若狂的神情,雾霜也笑了,她猜得一点也不错;留着长发的男子多半是音乐狂徒。 或许,他们都喜欢标新立异,走在时代的尖端。 雾霜很喜爱音乐,但她喜欢的是贝多芬、莫扎特、萧邦、柴可夫斯基、孟德尔颂等古典音乐家的演奏曲。祁家风光时,她还是大学音乐系的高材生哩! 但是现在的她,再也不会如此想了。自祁家垮后,她才深深明白,自己不是什么“音乐才女”,一切都是显赫的家世、金钱的堆积,造就出她的名气。她一直被蒙在鼓里,背后不知有多少人在嘲笑她的天真与无知。 “看你的马尾,还有新潮的打扮,我就猜到了。”雾霜告诉他。 “嗯!聪明的女孩。虽然我们并不熟,但我们真的满投缘的。”姚毅认同道。 “送到这里就好了吗?”他们到了台南车站,正是清晨七点。 “是的,我可以自己搭火车到高雄。”她感激道。“无论如何,我还是要再说一次,谢谢你救了我,我才能再次站在这块土地上。” “没什么,这是我应该做的。”姚毅想再次确定道:“你──不反悔?” “不!”她莞尔一笑。“我才不会像你那样拋妻弃父。我会好好地侍奉“他”,陪“他”度过“他”的余生。” 这里的“他”,姚毅当然知道指的是她的肺痨先生。 “你这样勇敢,反让我惭愧不已,觉得自己好懦弱。”他实在羞愧。“我不是个大丈夫。” “你有你的选择,我没话说。”雾霜抬头望着铁轨,火车正从远方缓缓驶来,她道:“火车来了,我要走了!” “祝你幸福!”这是他仅能说的。“再见!” “再见!”她跃上火车的阶梯。 她很想问他的姓名,却迟迟不好意思开口。 他也想进一步认识她,但是却不敢有所行动。 因为一切都是“偶然”。 他有属于自己的世界,他相信这女子只是他这辈子一个美好的回忆,她不会再出现在他的生命中。 他凝视着她,她也注视着他。 火车鸣声响起,两人相视一笑。 姚毅正好瞥见一个卖花的欧巴桑,她蹲在角落旁,花篮里有各式各样的花,其中有一簇是铃兰花。 姚毅跑到欧巴桑面前,俯身拿了几朵铃兰,付了钱,他交到雾霜的手中。“送给你,我觉得这花很适合你。” “铃兰花?”这花真适合我?它代表了什么意思。她不吭声。“谢谢你,再见!” “再见!” 看着火车走得不见踪影,姚毅才若有所思地离开。 到了傍晚,姚毅才回到高雄。 这一趟台南之行,可把他搞得全身无力。尤其在大热天里骑摩托车,真是把他整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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