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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众所皆知——在欧洲,皇室永远秉持高贵的传统。

  在欧洲,皇室有着一定的影响力和世人永远的倾慕。虽然当今世界各国都成为民主国家,君主政治已成绝响,但是,被黜的国王,在欧洲依旧受到景仰,皇室人员仍然享受着和古代相同的地位的排场。

  基辅罗斯大公国末代沙皇之子东方昊驹就是如此。他的父亲尼古拉二世在西元一九七○年中,因国家不断地发生革命,而被迫退位,君主制度从此宣告终止。同年,革命军枪杀了沙皇尼古拉二世、皇后三位公主,只剩下唯一的儿子——东方昊驹……东方昊驹原名尤稣波夫·雷欧尼德·尼古拉三世,而他?

  什么改名?改得如此中国化?

  传说——原因之一是当时他亲眼目睹家人被屠杀……那种感觉让他心有余悸,因此成人之后,他就急于摆脱这个让他余悸犹存的姓氏。之二,是他酷爱中国文化,所以,才取了个中国名字。

  因为这样不凡的背景,及惨痛的遭遇,让他有股忧郁的气息。而凭着流亡时所携带的庞大财富,以及他的王子头衔,和英俊挺拔的长相,那股英姿焕发,天生的高贵气质,使他深深受到无数女性的青睐及爱戴。如今,东方昊驹已成为全世界最受欢迎的皇室后裔。

  他走到哪儿,轰动到哪儿……这位原本“应该”成为拥有全世界最大国土的沙皇,现在,正在访问洛薇利雅——国土大小可与台湾相妣美的国家。但是,这个小国的人口数却不到台湾的三分之一。

  洛薇利雅,这个总是让人惊豔的小王国,处处古意盎然,充满着中古欧洲的气息,就像古代充满艺术气质的小城堡。

  就欧洲的历史而言,许多文明的小城,都是经历过无数战火的摧残,而不断加以重建的,但是,洛薇利雅却是现今欧洲唯一文化保存最完善的古城。据说,从前洛薇利雅的人民,不管在任何一世纪,每当遭到外力入侵,他们往往即刻举白旗投降,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要破坏他们的家园……因此,洛薇利雅的古?号称欧洲第一。

  东方昊驹会到此访问,乃是因为洛薇利雅国王克里克的祖先,就是基辅罗斯大公园十四世纪时的统治者瓦西里二世。只是后来他的子孙分佈到东欧,自组一个王国。也就因为两国有着历史渊源,所以,东方昊驹的到访掀起前所未有的轰动,皇室甚至?他举行加冕典礼,简直视他?国王了。

  东方昊驹访问洛薇利雅,正是当洛微利雅玫瑰花盛放的季节,洛薇利雅人民喜爱种植花草,尤其是玫瑰花,这跟他们曾经被奥匈帝国统治过有关。十八世纪时的伊利沙白女皇Sisi最喜欢玫瑰花,这使得洛薇利雅因此获得“玫瑰小王国”的称号。六月间,正是伟大音乐家莫劄特的音乐季,玫瑰小王国处处回荡着小提琴及钢琴乐声,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玫瑰花香,所有的美好在这夏日季节恣意的泛滥……而这位末代皇子,除了“义务”性的访问外,他最感兴趣的就是遊山玩水了。

  虽然称谓是唯我独尊的一代皇子,但是,东方昊驹的真实面目却与凡夫俗子无异,喜新厌旧,个性放荡不羁,是个标准的纨裤子弟,风流的花花公子。他喜欢遊戏人间,喜欢云遊四海,喜欢音乐,喜欢女人,喜欢四处留情……所以,他居无定所,一年到头都出现在不同的国家——以至于,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情妇……他总是不甘寂寞,但是,他现在似乎仍然单身。

  他总是一个人……不管走到任何地方,他只带着他的随从叶戈里和保镖紮罕。

  叶戈里的家族是世袭的随从,专门服侍沙皇,现在就算君主政权瓦解,他仍是忠心不贰。而紮罕呢?他体格健硕高大得像个古代俄罗斯的哥萨克巨人,因为是“巨人”,所以绝对是最好的保镖,除了子弹以外,他似乎能?主人东方昊驹阻挡任何的狂风骤雨。或许,叶戈里和紮罕,才是东方昊驹这辈子最好的朋友吧!

  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东方昊驹这位“皇帝”长得到底如何?

  其实,他鲜少露脸,虽然他常出现在隆重的公?场合中,经常受到媒体报导,但是,他仍是神秘得不得了。在他的身上,只充满着浓厚的政治色彩。只因贵?末代沙皇,就有某些疯狂的恐怖份子,积极地要取这位皇室后裔的命;毕竟,在瞬息万变诡谲的政治中,东方昊驹仍是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过,东方昊驹性喜玩乐,就算随时会“呜呼哀哉”,他还是悠哉地过日子。不管在何方,他都会装作平民百姓,过着平民化的生活;就算只有一天,他都会大呼过瘾。

  洛薇利雅最有名的景点就是十三世纪的查理士桥。这座桥每天有上千名遊客至此,就连深夜,遊客仍络绎不绝,不愧是闻名于世的“不夜桥”。桥墩的四周围绕着露天咖啡座,聚集各式各样的人;有许多画家贩卖作品,还有许多流浪音乐家,歌声宏亮高亢的演唱者,木偶大师演出的玩偶剧,还有落魄的乞丐,以及数百年来,最喜欢流浪的民族——吉普赛人……叶戈里和紮罕伴着王子东方昊驹一来到此地,东方昊驹立即被这大桥所表现出的建筑技巧及文化气质给迷住了,他喜欢这种强烈被震撼的感觉——足以让这现代的世界显得廉价而肤浅。

  他心荡神驰地眺望着远方教堂高耸的尖塔,随从叶戈里立即站在身边小心地禀告说:“王子,小心吉普赛人!他们可是闻名全球的窃贼及扒手。”

  东方昊驹不以为意地笑笑,他拿下望远镜,伴之而来的是那双充满邪气的蓝眼,闪闪发光,炯炯有神。他嗤之以鼻地说:“首先,不准叫我王子;其次,有人高马大的紮罕在我身旁,我不相信吉普赛人偷钱敢偷到我头上!”

  叶戈里并没有回应,出乎意料,他的注意力完全转移到他的正前方,一名正在拉小提琴的小乞丐。

  连紮罕也是如此,他完完全全被吸引住,不自觉地站到小乞丐的正前方。而东方昊驹呢?

  他被震撼的不仅是小乞丐的特殊琴艺,还有宏亮的嗓音,以及全身邋遢的打扮。他还真脏,薄衫,宽松的牛仔裤,衣服上几乎全是碳的味道,面颊也黑黑的;而他的发是丑得像天竺鼠的棕栗红。乞丐的面前还有一顶鸭舌帽,让观光客不吝赏个光,给个钱……东方昊驹被震慑得无法自己,是因为——“他”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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