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夙云 > 大麻烦 >


  看著她,庄凯骏发现自己几乎是愿意做任何事来让她振作。

  今天的她,虽仍是一袭深色丧服,但是那晶莹美眸、红嫩鲜唇以及细致的肌肤,在他眼底有如娇嫩又清纯的玫瑰花。

  “坐吧!”

  “嗯。”

  今天天气异常晴朗,初升的阳光已透过玻璃射进来,也将他全身映得闪闪发亮。

  直到现在,章若曦才有机会好好打量他。

  凯骏哥变了,跟过去有著天壤之别,那时的他,虽然俊俏英挺,毕竟还是个大男孩。现在的他又高又瘦,有一副运动家的好身材,古铜色的肌肤显示他喜欢晒太阳,他蓄留著修剪整齐的短发,举手投足间都显示受过良好的家教,他有著慑人的力量,看得出不会是平凡人物。

  他有一双炯然有神的眼睛,不知道为什么,当她注视那眼眸时,心中竟然隐隐搅动著。

  “我听你邻居说,你考上北部的T大?”他关心地问。

  这个话题令若曦黯然,她轻轻地点点头。“是……”

  “恭喜,那是一间很棒的大学,你考得进去,表示你很优秀。”

  “可是我没办法去念。”她耸耸肩,勉强笑著说:“我们家一直都没什么钱,现在爸爸又走了。”

  “那么,你将来打算怎么办?”

  “我不知道,在村里先找个工作吧!”

  “那怎么行,好不容易考上T大就应该去念,否则太可惜了。”他算算时间。“九月开学,你还有两个月的时间,还来得及去台北适应新生活。”

  “什么?我——”

  她来不及说什么,话就被他截断——

  “你不能留在这里,你应该去念大学。”

  “可是我没钱……”

  “我会帮你。”

  “凯骏哥,我知道你对我很好,可是无功不受禄,我又不是你什么人,凭什么接受你的帮助?”若曦摇摇头,很知道本分。“我现在无父无母,很多人视我为烫手山芋,难道你不怕麻烦吗?”

  “对我而言,你不是什么问题。”当务之急,他要找一个绝佳的完美理由,让她点头答应。

  他咳了咳,说道:“首先,你的父亲是我的大恩人,光这一点就够我做很多事了,再来,我以一个过来人的经验告诉你,继续念书对你的未来绝对有好处。”

  她沉默了,他说得一点也没错,她也想念大学啊!她也知道文凭的重要,有了文凭才能找好工作,她也想体验大学生活啊!可是,理想归理想,现实归现实,现在连吃住都有问题,这间诊所也是租的,爸爸过世了,房东也要将房子收回去。

  凯骏接著又说:“你的食宿和学费,都由我负责,不过你不必担心会欠我人情,因为这些钱,你必须用工作偿还。”

  “工作?”若曦抬起头,疑惑地问道:“我只有高中毕业,上台北哪里找工作呢?”

  “你有什么专长?”他故意丢出这个问题。

  “我……我从小就没有妈妈,所以我会照顾自己和爸爸,我会打扫,还有烹饪。”

  就是这个!他微笑地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家正好缺了一个女管家,你愿意的话就来吧。你可以住在我家,白天去学校念书,假日和晚上就工作。”

  “这样……”说不出为什么,她觉得这样的安排并不太好。“这样好像也不太对呀,既然我要工作,白天怎么可以去上课……”

  “我这样拜托你,是有原因的。”他的表情显得沉重,有件事他不太愿意说出来,尤其是对若曦表明他已经有未婚妻的事实。

  两年前,他还在美国求学,在一次宴会里,他认识了富家千金王诗嫚。

  王诗嫚从小娇生惯养,想要的东西往往不择手段都要得到。那一次相遇,让霸道的她爱上了庄凯骏。他一直当她是普通朋友,谁知她没有办法忍受被拒绝,竟说既然他不爱她,那么她也不想活了,随即就冲出门,发生了车祸,造成双腿无法行动。

  这样无法挽回的错误,让凯骏一直认为自己也有责任,一开始个性刚硬的他还是对诗嫚很冷淡,可是诗嫚始终一片痴心,他开始同情她,也对她友善多了。

  由于双方家长都财大势大,也彼此认识,不断地撮合他们俩,当时他没有心仪的对象,又没有拒绝的理由,过些日子,他们便订婚了。

  他轻描淡写地说明:“我的未婚妻在美国发生车祸,双脚暂时无法走路,现在必须坐轮椅。她下个礼拜就会到台湾来,白天会有护士陪她,照顾她的生活起居和做复健,闲余的时间她想学画,所以我不担心她白天的生活,可是,我担心晚上会加班到很晚,她一个人没伴不行,因此想请你晚上陪她,因为你们年龄差不多,我想应该可以谈得来。”

  “这样啊……”当他这么说时,若曦的心有些失落,原来他有未婚妻了!

  也是,凯骏哥也到了适婚年龄,家世又好,一表人才的他怎么可能会没有对象呢?她所有的感动和不明的心动,只能埋在心里了……

  再说,凯骏哥那样热心地替她著想,她没有理由拒绝,况且他的未婚妻现在不良于行,真的颇可怜的……她一下子就心软了。

  她可以继续念书,又可以工作抵付学费,然后也有住的地方,听起来好像很完美。

  “若曦,就这么说定了!”她来不及回应,凯骏就替她下了决定。“我们一起回台北吧!你需要多久时间整理行李呢?”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