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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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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承认。”我耸耸肩,“因为她还放不下她那‘伟大的自尊’。依我看你对Fan的了解,应该懂得芬那个色大胆小的大女人主义者—以及她要我来的用意。” 我笑着把话说完,有一种任务快达成的放松感,“她提过她对你的感觉吧?” “有—”Josh向上翻了翻白眼,“每时每刻。”他用一种宠溺的口气说:“我们分手的原因并不在此……” “OK!这就是你们自己的事啦!我扔掉手上的纸杯,准备走了。“我还是不懂你们俩为什么会凑成一对?!” “是啊!我也不懂。”Josh无奈又甜蜜地笑道,“世事难料,十年前大伙儿都看好你和Mlies的。” “嘿!那只是一场高中生的闹剧罢了。我和他的差异太大,况且我们根本连真正的接吻都不曾有过!” 真的,我笑得很坦然。回首过往,这只算是个成长的小插曲,有点酸酸涩涩,但我能微笑以对。 “并不是接过吻才叫爱情,你知道吗,Kay?”Josh送我到电梯门口,看我点头又说:“想见见Mlies吗?我们还是死党哦!” 我摇摇头,“不了,我不想再刻意找回什么,一切随缘吧!”电梯来了,我和Josh握手道别。 “改天再请你吃饭,现在我得先去找一个人把话说清楚。”Josh笑着目送我。 “祝你们幸福,Bye!”我在电梯门关上前说完最后一句话。 哥伦比亚大学医院的工作在九月中旬开始,很陌生、很忙、很乱—很像十年前刚到纽约的情况,而现在没有一个自愿的帅哥处处替我打理。但我发觉,自己还是适应得挺不错的,四周的人都很友善,工作也是自己的专业领域。这不禁让我想到,十年前Mlies和我,如果不是一开始就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地扮起英雄和被保护者,我们会以这么差劲的结局收场吗?还是我们根本就凑不到一块儿? Josh和芬现在好得很。两个人决定先不结婚,芬答应适应Josh的工作,而Josh答应在接Case前先考虑他爱的两个人。在芬临盆前的这段日子,Josh寸步不离地陪着她。这下好啦!婴儿房、育儿常识、生产步骤……全不用麻烦我了,我也乐得轻松,早点预习我要主修的医用遗传学。 “博士班的课程并不重,我只是多了些跑实验室的机会,得抽些时间做研究报告。身处世界上最大的大学校园,我钟情的只是那份当留学生的感觉。因为在“学”所以有“错”的权利,比战战兢兢的工作人自由多了! 纽约最大的缺点就是天气很冷!尤其对我这个在四季如春的宝岛长大的人来说,它简直像座大冰窖。最恐怖是在医院忙完后要赶去上课的一段路,短短的几百公尺,我又累、又饿、又很冷!!我通常是在白袍外直接加上大衣,用跑百米的速度挾着我的书冲到上课的大楼。不过,很倒霉的是,今天,下雨了—真残忍,老天竟然这样对待我! 所以,我只好撑着一把快被吹翻的雨伞,抱着用塑胶袋封好的书,不履艰难地走向医学院大楼,当然,人是缩成一团的。不过,奇迹出现了! 后头开过来一辆车,我让到旁边去,它却在我身边慢了下来,驾驶摇下车窗对我喊:“上来吧!我送你一程!” 我当然是迫不及待地收了伞进车里去,忙不迭地向身旁的驾驶道:“真是谢谢你。” “没什么,顺路嘛!医学院大楼,对吗?”他回道。 “没错—你怎么会知道呢?”我问道。奇怪,突然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 “最近常看到一个利用赶上课锻炼身体的人—是你吧?”他笑着回答。这应该是个帅哥没错,还是我最无法抗拒的绑马尾的那种。可惜下大雨,我把眼镜收进袋里去,看不大清楚,不过基本上长得帅的我都会觉得很眼熟。 “没办法,我怕冷。”我耸耸肩。医学院大楼很快就到了,下车前我谢了又谢,才赶紧进大楼上课去。 大雨过后是个大晴天,恰好又是个舒服的轻松日;我一整天没课,而医院的班只到中午,真是美妙极了。中午一下班,我就捧着难得奢侈一下叫来的外卖寿司,在校园里找了张椅子坐下来,翻着当天各大报的艺文版,想等空下来的下午找个好去处。 “介意我坐下来吗?”当我盯着百老汇的戏码研究,嘴里还咬着半个寿司时,耳边飘来了这样的声音。 我放低手上的报纸,咬着寿司往上看—哇塞!昨天那个好心的大帅哥!我赶快清掉堆在身边的档案和报纸,让出空位说道:“不介意。你请坐!”同时吞掉令我声音含糊的寿司。 他笑着坐下来,拿出他自己的三明治吃,看到我在看的版面时说道:“现在才买今天的戏票,恐怕来不及罗。” “哦!是吗?”我偏过头去看他,今天戴着眼镜“清楚地”看感觉不大一样,因为他太象一个人—实在太象了!世上没有这么巧的事吧?一样的黑发、一样深蓝色眼睛、一样的浓眉……不,他不是Mlies,Mlies的脸柔和得多,还不时带点稚气和笑意,感觉上没有那么老成和深重。“没关系,我只是想找件事打发空闲的下午。”我及时收神讲完话。 “刚到纽约?”他问我。 我收起手上的报纸,打算下午去逛逛纸醉金迷的第五街—有让我的荷包大出血的准备;回答他道:“算是吧!不过很久很久以前在这儿住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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