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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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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在异乡的四位美男子,因喜好相近、性情又颇投契,便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哥儿们。 “提早结束我艰苦的留学生生涯,就回来喽!既然已经毕业,难不成还留在外国继续喝洋墨水吗?当然是早点回来发展,比较实际。” “对了,看你刚才脸色不太好,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子麟关心地问。 “没什么。” 鹰雄故作无事的样子,看在主子麟眼中,甚觉有趣。 好歹他们也是同窗数年的老同学了,若不是当时何鹰雄贪心地修了个双学位,也不会晚他们一年归来。 这么多年的相处经验,子麟怎么会不知道,当他脸色不好的时候,就表示他受到了某种程度的惊吓,尤其是“致命的女色”。 他和Billy、Jackson都知道Anderson从小就有个致命伤——怕女人怕得要命,而且越美丽的女人越令他觉得畏惧。 可怜的家伙!这不就注定了他永远无法享受甜美的温柔乡,那销魂的滋味。 子麟无限同情地看了鹰雄一眼,拍拍好友的肩膀,说道: “如果身体不舒服,就该找医生看,免得延误病情,就不好了。” “只是老毛病罢了,没什么好担心的。” “既然是老毛病就不应该拖延,等到变成大毛病就麻烦了。不如我送你去趟医院吧!” “不了,我还有事。” 他才刚回台湾没多久,心里却总是悬念着一件事,就是想见个从小到大的老朋友一面。 自从他出外留学之后,两人便没再见过面,这一别就是十多年。 “有什么事情比跟阔别一年的老朋友重逢重要?你才刚回来,就让我先为你接风洗尘吧!” 王子麟晶莹的眼中,闪烁着一丝邪魅的诡笑。 何鹰雄也不是省油的灯,他看出了向来最爱整人的子麟,脑袋瓜里肯定又在打些恶整他的主意。 “我很感谢你的美意,只是我目前有事在身,只好婉拒你的盛情。我想去见一位十多年没见的老朋友。” “既然如此,那让我送你一程吧!” “不必了,她家就住在这附近,五分钟的路程而已。” “好吧!不过你记得空下这个周末。难得你这个书虫终于肯乖乖的回来,咱们这群老朋友终于可以再度团聚了。” 看着子麟那慵懒的眸子闪现着狡黠的笑,何鹰雄的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这个周末该不会有场鸿门宴等着他自动送上门吧? “我有事回公司一道,你自己小心了。Coodbye!My dearfriend.” “Bye—bye.” 挥别了老友,何鹰雄开着黑色凯迪拉克,来到了昔日熟悉的老地方。 十年的物换星移,人事已非。 回到了记忆中最怀念的地方,鹰雄不禁陷入了回忆中…… 二十几年前,何母在医院平安地产下儿子,回到何家之后,立刻迫不及待地向三个可爱的女儿,介绍她们的弟弟。 “希诗、朝君、毓环,快来看看你们可爱的弟弟。” 三个小姐姐好奇地围了过去,看着母亲怀中抱着的小弟弟,正睁大灵粲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她们。 大姐希诗好奇地把手指伸过去,想摸摸弟弟那又圆又白又嫩,像馒头一样的脸颊。谁知她那肥短可爱的手指,却被好奇的鹰雄一口含进嘴里。 希诗被吓得立刻缩回手。 “弟弟脏脏,都是口水,好恶心!” “希诗,弟弟还小嘛!怎么能这样骂他呢?”何母温柔地看着心爱的儿子,轻声斥责女儿一番。 哼!妈妈偏心。 希诗心有不满地偏过头去,故意对那个流了满身口水的弟弟视而不见。 “妈咪,人家也要抱抱。” 最小的女儿毓环,一见母亲抱着弟弟,也想撒娇。 “毓环乖,妈咪现在抱着弟弟,可能抱不动你了哦!等弟弟睡了之后,妈咪再抱你好吗?” “妈眯偏心,只疼弟弟不疼环环了。人家也要妈咪抱抱。” 小女儿一见母亲将弟弟抱得紧紧的,却不肯抱自己,感觉妈妈好像被突然出现的弟弟给抢走了,立时大吃飞醋地哭了起来。 “环环乖,不哭哦!妈咪不抱你,爹地抱。快来爹地这儿。” 何父一见爱妻被三个女儿缠得团团转,及时出来解围。 谁知女儿却不买他的账,硬是要跟这个才刚出生不久的弟弟争宠。 “人家才不要爹地抱,爹地的胡子会刺人,痛痛。人家要妈咪抱抱。” 最近忙着照顾刚生产不久的爱妻和公司,蜡烛两头烧的何父,自是忙得连刮胡子的时间都没有。 面对女儿的娇声抗议,他只有无奈地摇头。 “哇啊!弟弟把人家的鞋鞋吃掉了。” 正当何母抱着鹰雄,蹲下身子耐心地哄小女儿之际,却没注意到二女儿朝君突然把手中的芭比娃娃递到弟弟那肥嘟嘟的小脸面前。 看他好像对她的芭比娃娃很感兴趣的样子,朝君很慷慨地把娃娃借给弟弟“看一下”。谁知那贪吃的小弟弟居然一口就咬住她的芭比娃娃。 朝君惊叫一声,迅速地抢过差点被弟弟给吃掉的芭比娃娃,但遗憾的是,芭比娃娃那双美丽的粉红色高跟鞋,已落入了弟弟的“魔口”中了。 “什么!?朝君,你怎么可以把芭比娃娃拿给弟弟咬呢?” “人家才不是要拿给他咬,是他自己贪吃,把人家的鞋鞋吃掉了。讨厌的弟弟,还人家漂漂的鞋鞋来!呜……” 这下连二女儿朝君都加入了“孝女”行列,大哭特哭了起来。 “呜……人家要妈咪抱抱啦!” 小女儿毓环照样哭个不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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