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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


  必也正名乎——还我名来 我才是施玟

  哈罗!各位亲爱的读者你们好。今天“被迫”写这篇後记,心中颇为无奈,大家都不知道小巫婆的缠人功力有多深厚,每天、每天我都在她那魔音传脑的重伤害下,深深体会到什么叫做“顺——我——者——昌——逆——我——者——亡——”(麻烦自行加上抖音),因此各位有幸看到这篇文章,完完全全都是在下我屈服於恶势力下的成果,呜……悲哀啊!

  (小巫婆插花:这是你的荣幸,没收你钱你就该偷笑了,还敢废话这么多!)

  (此时的小巫婆,正骑著快被她坐断的扫帚飞去监督後记的进度。)

  首先,我得趁这个机会吐一吐心中的委屈。你们知道当我看到自己名字被印在书皮时,那种五味杂陈的感觉吗?没错,就是认识了小巫婆这号人物,所以当自己的名字被剽窃、盗用时,我这个正主儿还不敢废话、抗议太多,呜……

  (小巫婆唱盘重复:这是你的荣幸,没跟你收钱你就该偷笑了,天底下没有人如此幸运,不废心力便可以成名。)

  咦?问我怎么跟小巫婆认识的?

  哎,这说来就话头长了,话说从前有两个身高相差悬殊的美少女(不用想,那个长腿妹妹就是我啦,啊那个腿短短、身材圆圆的就是小巫婆啦!),在命运的安排下进入了同一个班级,从那时候起,我就开始了历尽沧桑的日子,现在回想起来,还实在是不堪回首,让人欷吁不已啊……

  不过幸好我凭藉著“阿信”的毅力舆勇气,坚强地度过那些年头,直到毕业後的某一天,小巫婆在电话中异常兴奋地告诉我:她要出小说了!说真的,在她那些虚度的荒唐岁月中,我认为这是小巫婆惟一做出可喜可贺的事,但接下来的事就让我有青天霹雳的震撼了,那就是在小巫婆一连串兴奋莫名的音量裹,我只捉住了其中一句,“我用了你名字的前两个字哦!”天啊!这是什么世界啊?

  (此时万里无云的蓝天闪过一道闪电,紧接而来的是震耳的雷声。)

  我的心在淌血啊!就因为我的名字和她名字正好有两个音相同,就被迫无奈的接受,虽然也曾经试图挣扎过,可是小巫婆的手段是极为残暴的,想想白雪公主的下场,纵使後来白雪公主嫁给了王子,但她也曾经被骗吃一颗毒苹果,所以为了避免惨遭毒手,只好认了,谁教我是天使的化身,来拯救小巫婆邪恶的灵魂,所以请叫我天使玟,呵……

  (小巫婆再度插花:有见过个头那么高大的天使吗?人家天使都是像我一样,长得娇小可爱,再配上一双纯洁的翅……膀……咦,我不是坏坏巫婆吗?怎么会有纯洁的翅膀?应该是飞天扫帚才对吧!)

  现在谈谈小巫婆吧!从认识她至今也有数个年头了,她咧一直是个充满幻想又非常浪漫到无法自拔的人,在现实生活所呈现的功利社会裹,小巫婆单纯的思想是难得的——白痴,也因此更突显出她令人又爱又恨的特质,虽然在她的生活中似乎少不了梦想,但这也是她写书的原动力之一。

  (这时的小巫婆正得意洋洋的骑著扫帚高声唱歌,顿时台北市中心许多玻璃为之震碎。)

  再来还是要非常诚恳的对各位读者致上十二万分的感谢,谢谢大家不嫌弃她拙笔刻完的小说,虽然她尚有许多进步的空间,但是相信在大夥努力且日以继夜的鞭策下,小巫婆的作品会愈来愈好的,这些重责大任就有劳我们这群死党的努力了,不过读者们也要努力的批评她,有道是人都是犯X的(空白请自行填字,人家我的天使是白雪公主,所以不可以说那个字的。),而且各位读者们的支持舆指教,才是巫婆目前最大的原动力,所以说咧,你们想要她不要怠惰下去,就寄信到小巫婆信箱:

  台北邮政六之九二号信箱

  要记住哦,让她快乐点,她才会写得又快又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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