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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他不想放手,也不想离开她甜美的唇瓣,

  情不自禁地束紧双手,她纤细的腰身全在他掌握之中,而散发著淡淡幽香的窈窕身躯紧贴著他,没有丝毫抗拒。

  麦晶琳缓缓地合上双眼,他双手霸气地紧箍著她不放,但他的吻却轻柔、有礼,并未趁机激情地狂吻她,

  但是仅只如此,就让她心跳不已了:终于,他恋恋不舍地释放了她的唇,只将她抱贴在自己胸前,如果不是担心事后被她责骂是“趁人之危’’的小人而对他反感,他肯定要吻得她天旋地转才肯罢休!作君子还真是件折磨人的事呢!

  麦晶琳失了魂地倚靠在他胸前,狂而猛的心跳声不断敲动著她的耳膜。

  她的、他的,两人的心跳声像是落在大石上的急雨,互相击和成曲。

  蟑螂还在墙上,但她早忘了!

  车子在麦家大门前停下,隔了十分钟,没有任何动静。

  看著晶琳在车内熟睡的模样,方明霆还真舍不得叫醒她。

  已经十几个小时没吃东西,加上被人逼著跑“马拉松”,他在征得她同意后,绕去吃了碗而再送她回家。而疲惫的她上车没多久,就睡著了。

  她一次也没问起他吻她的事。

  他也不晓得自己在干嘛,吃而的时候只会猛扯笑话逗她,一样不提情不自禁长吻住她的心动理由。

  征信社的社规之一——不准与委托人及被委托调查人之间有私人感情牵扯,因而影响调查,

  今晚,他让A案委托人的女儿破坏了B案的调查工作,回去肯定被老爸叮得满头包!

  不过,为了她,被揍也甘愿!

  他伸出手,轻轻抚摸著她披散于肩的如丝柔发,再以手背轻轻贴靠了她细腻、光滑的而颊一会儿,悠悠地叹子口气:

  “我该不会真的爱上你了吧?”

  她正在睡梦中,他才敢这么在她身旁自言自语。

  看看表,都快凌晨三点牛了,虽然舍不得让她离开,他还是轻轻拍拍她肩头,将她叫醒:“到家丁、”

  他微笑告诉揉著惺忪睡眼的她,并且下车去替她打开车门。

  跨下车,麦晶琳自己找出钥匙开门,微凉的夜风让她打了个喷嚏,就在同时,一件还存留著他体温的黑色风衣也披上了她肩头

  “不用了,我……”

  “披著吧,小心著凉。”他按住她想把风衣拿下还他的右手,”反正我最近常进出你家,改天再还我就行了。”

  “……嗯,谢谢。”她接受了他的好意,“开车小

  心,晚安。”

  “晚安。”

  看著她走进铁门内,一个问题如刺在喉,逼得他忍不住又叫住她:

  “等一下——”他看著转回头的她,“你有男朋友了吗?”

  麦晶琳愣住了。

  隔著已关上的镂花铁门的空隙,她望著门外的他,良久不发一浯。

  她不笨,当然明白他这么问的用意:“……当然有。”隔了片刻,她终于启唇回答,“像我这样的大美女,怎么可能还没有男朋友;而且我还跟我男朋友在一起很多年了,改天有机会再介绍你们认识,再见!”

  她坦率地微笑回答,挥挥手便转身走回屋内。

  “在一起很多年……”看著她进屋后,方明霆苦笑著转身走向自己的车子,一路上喃喃自浯,“想横刀夺爱,大概很难吧?”

  他坐上车,蹙眉离开,完全没发现麦晶琳在二楼的落地窗前凝望著他:

  “如果……能早十年认识你……”拉上窗帘,她失魂落魄地走到床边躺下,手抚著唇,陷入深深秋心绪中……

  第三章

  也不晓得为什么,一要去麦家,方明霆心里就有些兴奋;直到等车开进麦家大门,看见扎著马尾,一身粉蓝休闲服饰的晶琳在狗屋前喂食小狗的清丽、温柔模样,他才明白自己“兴奋”的原因。

  他还是喜欢她。

  即使明知她已有个交往多年的男友。

  其实他最讨厌复杂又麻烦的事了,而要抢别人的女朋友,肯定不会是个“简单任务”。

  这些天他不晓得有几次想起她,也几次提醒自己把她当普通朋友就好,偏偏脑袋和心就是不跟理智合作。

  那天牵著她的手狂奔在黑夜中,后来的亲吻、拥抱,还有她在车内甜睡时的情景仍历历在目,他想淡忘都忘不了。

  还是想尝试追求她,不试他是不会甘心的!

  不过他已不是十七、八岁的毛躁小伙子,还是得先知道她男友是哪一号人物,两人的感情有多深,再掂掂自己的胜算有几分,

  如果人家已经到了生死相许的地步,他展开追求不过是自讨没趣;碰一鼻子灰还无所谓,最惨的是被列为“拒绝往来户”,连朋友都作不成。

  他可不想和晶琳变成那样!

  “嗨,小绵羊!”

  他走下车,故意以一如往常的玩笑口吻和她打招呼,其实麦晶琳早看到他开车进来、莫名其妙的心慌让她低垂著头装作没看见,直到他出声招呼,她才鼓足勇气抬头正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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