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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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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王母娘娘赞赏地直点着头。天界不比人间,一向直来直往的神仙,说话从不虚假。 “要不是有你上天下地替玉遥把关,关照着他,他这回和荷花不知道又要投胎转世成什么关系?”王母娘娘一想到玉帝修理人的手段就忍不住直叹气。“这玉帝真天才!第一世,竟然教玉遥和荷花投胎转世成了亲兄妹?”这样教他俩如何“相遇”?怪不得第一世的他抑郁而终。 “而第二世竟然教他俩成了母子!”一个是义母,一个是义子,如此的关系还是教他们两个“厮守”在一起了,唉!这玉帝真是…… 王母娘娘意请愈摇头,在一旁静静听着的二郎神只是扬高了唇角,慢慢地举杯啜茶,掩饰唇边的笑意。 “第三世竟然教他俩成了兄弟!”当时王母娘娘一看差点昏倒,玉遥和荷花竟然成了孪生兄弟。 这下子二郎神再也掩饰不住笑意,干脆笑出了声。 “玉帝将他们打落凡尘,体验轮回之苦……”他忍不住又轻笑了出来。“可没说一定会成全他们。” “但也不该这么捉弄人哪!”王母娘娘实在无法苟同玉帝的顽皮。“明明已经网开三面了,何不干脆点?”否则早将玉遥送入牢里、花灵打灭元神了,又何必将他们送到凡间,给他们机会? “他们两个想‘长相厮守’,玉帝倒是真的成全了他们。您瞧,亲兄妹、义母子、挛生兄弟,不就真的‘长相厮守’了吗?”二郎神连眨了眨好几回藏不住笑意的眼眸,那副调侃的笑容和玉帝有几分神似。 “二郎——”王母娘娘轻斥了声。“咱们两个的‘长相厮守’和玉帝的,定义不同。” “就字面上来讲,倒没什么差别。” “二郎——”王母娘娘的眼里已经盛不住笑意了。 大伙都知道,慈悲的玉帝是故意给这五对仙、灵机会,否则不会这么快就将他们贬落凡尘,等到玉帝盛怒离开后,大家才突然恍然大悟。 “我看这五对里头就属这一对最辛苦。”所以她愈看愈不忍心,赶紧命二郎神出面帮忙。 “应该的,死罪能免、活罪难逃,更何况玉遥胆敢顶撞玉帝!我倒是认为玉帝特别的‘嘱咐’,还算轻的了。” 不得习武,每二十二岁一个轮替,即使他俩真的得以相逢,得不到玉帝的“谅解”——轮回照旧!也不算过份。 否则今后不管是谁都敢顶撞,这还得了! “但愿他们两个这一世能美梦成真。” “能相逢、相遇、相知、相惜,但能不能结为连理、遂了美梦,就得看他俩的努力了。”毕竟玉帝这一关不好过呀! 多亏有了二郎神的打点,就算负责轮回的阎罗天子也看在他的威面上,特意顺了二郎神的要求,让荷花仙灵顺利的于天上三日后,诞生于长安城西的玉织坊里,成了玉织坊冉谦的第四个孩子——也是家中惟一的掌上明珠。 于瑞雪纷飞的深夜,冉家的女儿终于诞生,顺了冉氏两老一直想拥有个女儿的心愿。 不过有别于玉遥的异香满室,冉彩荷出生的那一天,在腊月瑞雪纷飞的夜晚,正对着产房窗外的荷花池,竟然在一夜之间全开出了朵朵荷花。 青荷、粉荷、白荷,满院飘香,这等异象,自是让好不容易终于盼到了一个女儿的冉氏夫妇笑得合不拢嘴,直认为这是女儿带来的福气。 锦织府因着瞿少华的福气生意意做愈旺,成了全长安城最大的丝绸富商。 玉织坊的生意也愈做愈大,只可惜在布匹的织成上品质还勉强可与锦织府的布匹并驾齐驱,但一遇到较高难度的织工——质感织工均上乘的绸田,便硬是被锦织府独占了去。 例如质细而薄如蝉翼的“香云纱”,一直是京城皇宫里众嫔妃的最爱,指名非买不可。又例如“紫纺绢”几乎已经成了锦织府的招牌标志,凡是有钱人家姑娘手里的绢帕,若不是出自于锦织府的紫纺绢,同人一比,会逊色好几分,面子有些挂不住。 至于非常出名的“彩花绸”,更是集光滑、柔软、五色完备、丝亮得仿若流水般的光泽,随着步伐摇曳,飘飞的衣袂泛着层层水亮的光彩,仿若晶莹剔透、又如星云流光、真个是教众家看了大叹比不上。 但是说也奇怪,在绣工方面,锦织府便无法与玉织坊一较高低。 于是拚来比去,人人都知道丝绸织工最有名的属长安城东的锦织府;如果想有栩栩如生、人见人钻的细密绣纹,得要找长安城西的玉织坊。 十几年比了下来,两家最苦恼的一件事就是听见—— “哎呀!你们这织工是非常的好,我逛遍了京城各大铺子就没一间满意的,只可惜……” 只可惜这水亮的锻子上若能帮我锈上一只活生生的玉麒麟,好送我家官人那该有多好。 同理,玉织坊在这方面的苦恼,可也没差多少。 问题是两家都卖布卖衣,就独独没办法卖“功夫”,于是长期下来,两家只好“合作”。表面上合作,暗地里却互相较劲,直想拿下“京城第一”! 织工、绣工,均能独步天下的“京城第一”! 这可不容易呀!瞧瞧,年方二十一的瞿少华正专心的窝在帐房里看帐本呢! “少爷,已经二更天了,您怎么还不睡呀?”可怜他这个奴才得待在一旁罚站,陪着少爷一起熬夜。 “这么不禁熬?”瞿少华头也不抬的拿着沾着红墨的笔一一圈点着帐册。“喏,这桌上的鳖汤拿去喝了。”他好不容易终于等到阿财哎哎叫,可给他逮着了机会了。 “还喝啊!”阿财脸上的表情变得十分的恐怖。“以前一个月吃个四、五只还可以忍受,现在几乎天天吃、餐餐吃……”吃得瞿家每个奴才背地里苦不堪言。“早把胃喝反了!” 阿财说的是事实。就算是山珍海味,天天吃、餐餐吃,也会食不下咽。 瞿少华愈接近二十二岁,瞿氏夫妇心里头一直压着的那块石头便变得愈沉重,当年通天道长的叮咛他们可都仔细谨记着,半个字都不敢遗漏,所以近半年来瞿家的鳖汤炖得特别的勤快,几乎勤快到……人人见鳖便落荒而逃的地步。 “你把这碗鳖给吃了、汤喝了,我就放你回房睡如何?”否则可别哎哎叫。 “这……”阿财害怕的看着那碗汤。黑黝黝的色泽、黑黝黝的咸水鱼,那颜色看起来……唔! “随便你啦!”瞿少华不耐烦地微拧着眉心,双眼仍一直盯着帐册瞧。反正打从他长牙,会吃东西开始他已经习惯了这可怕的鳖味二十年,不差再多忍耐这一时。 瞿家大大小小——只除了瞿氏两老被蒙在鼓里之外,其余人怎么一闻到鳖味便开始逃呢? 还不都是瞿少华的杰作!用这招……用那招……人人被他整到了见鳖就变脸、惊慌而逃的地步,而他阿财今天特别倒霉,这一碗如果再喝下去,就是第五碗了!会有五只黑黝黝的鳖一起死在他肚子里了。 不!这颜色好可怕!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不把鳖炖成这种颜色,人人见到了它死不瞑目的可怜样,恐怕会更吞不下。 “这到底是用什么药材炖的呀?”阿财犹在做死前的挣扎,不过身体却很不争气地挨近了那碗鳖。 就让他再死一次吧!下不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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