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时月 > 冤冤相抱 >  上一页    下一页
十六


  八极双手揽过她的腰,将她抱得更紧,“我也是跟你认真的!染儿,我想和你朝夕相处,白头偕老。”

  霍染在他怀里闭上眼睛。

  人与妖永远都无法白头偕老的,这道理,他们两个比谁都清楚,也都不愿点破,暂时就保持现状吧!

  能否白头到老就是日后的问题了。

  珍惜眼前所有的,才是最重要的事。

  过没几天,八极一身伤的来到她面前。

  霍染着急地上前,“怎么了?”

  八极淡笑,“不碍事!”

  “到底怎么回事?”

  “我脱离族了。”八极淡淡解释。

  “为何?是——为了我?”

  “不,是为了我自己!我想和你在一起,就算全天下的人皆反对,我也不会离开你!我的染儿,如今我只剩下你一个,你不能弃我于不顾。”霍染让他坐下,轻轻帮他擦拭伤口,“我怎舍得呢?你自己无法复元吗?”

  “被族人所伤就没办法。”八极一点也不在意身上的伤。

  霍染轻叹。

  八极搂着她,亲呢地把头埋人她胸前,“别费神了!我不会让你受到一丝伤害,我会保护你。”

  “我知。只是,你若不爱惜自己,我会更伤心。八极,答应我,若是有万一,千万要以自己为优先,好吗?”

  八极静静注视霍染,没有回答。

  小姐,晚膳好了,请……

  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子端着盘子走了出来,一见到八极,温柔的声音立刻收回。

  哟!我道又是谁来了,原来是个妖魔啊!

  那声音、容貌,八极一点印象也没,不过有人嘲讽自己,他也不会给好脸色看。

  “染儿,这婢女是请回来的吗?这么不尊重老爷。”

  “你忘了吗?她是‘招摇’,九星神之一。她一直记得你毁她魂魄的事儿,就让让她吧!”

  跟了她的招摇,好不容易再度练成人形,对于过去的仇恨也能遗忘,可惜偏偏对八极心生怨怼,让她难解此仇。

  “那个女鬼啊!”八极尾音故意吊得极高。

  小姐,人跟妖最好别太近,他们都是杀人不眨眼。

  “染儿,怎么养了个这么刁的婢女,真是浪费钱。”

  这下两人是杠上了。

  霍染摇摇头,开始摆碗筷,既然他们要斗,就让他们斗斗,解解闷气也好,日后她必须学着习惯。

  不过招摇年轻就算了,没想到活了两百岁的八极也如此……幼稚,真是想不到。

  唉!碗筷都摆妥,饭也盛好,他们还要斗到几时?

  这里不欢迎你这妖魔!

  招摇气急败坏地说。

  “染儿将是我的妻子,我俩不同住,怎行?”八极好整以暇地回应。

  霍染侧着头,望着他们。

  好无聊的斗嘴!

  无论招摇如何反对,八极仍是顺利住下了。

  因为霍染茹素,白天他会到更深的山里去摘野菜,霍染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黄昏时,两人才会一块下厨房,享受两人时光,不过偶尔招摇也会出来增加趣味。

  这样的日子持续好一阵子后,直到有天,霍染中午回到家中,正想张罗饭菜时,有个身穿红纱,美艳绝伦的女子上门来。

  凭着对方与八极相似的气,她推测这位女子该是八极的族人,也客气款待。

  “请坐。”

  红魅美眸直视霍染,“原来你就是主上甘愿放弃所有荣华富贵的女人。”

  霍染不知如何回答,只能说:“应该是吧!”

  “那好,你应该晓得怎么做了。”红魅盛气凌人地说。

  霍染沉住气,“八极是个有自主能力的成年人,你无法说动他才转而找我,可是这村我住了很久,暂时不会想搬离,若他不主动来找我,我大概也找不着他,想逼我们分开,就往这里着手吧!”

  红魅皱眉,口气冲得很,“你当真以为主上非你不可?”

  “霍染不这么认为,只是我与八极的确两情相悦,你又何苦相逼?”

  “人与妖,你以为会有结果?我们的寿命绵绵不绝,你该是比谁都清楚,要是等你人老珠黄时,你认为八极还为宠爱你吗?”红魅聪明地点出世间女子皆害怕的一点。

  霍染温柔地浅笑,那笑容可比清晨温和的暖阳,“倘若真是如此,我也不会怨谁,因为这是我的决定。”

  红魅顿了顿,毕竟自己也是女人,能体会霍染的话,但她随即又想到自己的任务,连忙说:“你这女人真不知羞!”

  “或许……”

  她感叹,因为爱上一个人,她也变了,不再如过去专注在除妖上,分了一半的神给八极。八极笑,她心情也好;八极愁,她内心也难过。

  她不再是过去那个无忧的霍染了。

  红魅见劝不动她,又急道:“你以为堂堂一个魈魅之主,会真的爱上你,你——”

  眼眸一亮,霍染直视红魅,“你说什么?”

  原以为除了招摇不太欢迎八极住下之外,应该是平安无事,怎料却又让她看见满身是伤的八极回来,不比上次,这次的伤痕加倍严重。

  霍染着急地扶着他,什么也没问,先帮他疗伤。

  一旁的招摇见状,也静静地去做应该做的事情,离开了。

  处理好八极的伤势,霍染落坐床沿。

  “这次说了吧!”她表情难得严肃。

  八极坐起身,“不碍事,你别操心。”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