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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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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你的朋友,替你分忧解劳也是应该的,说吧!”瞧见好友一脸不快,他决定帮帮忙。 “她有个比我大两岁的女儿。”他也不是真的想听江邦彦的意见,只是想找个人发发牢骚罢了。 “天啊,那她的年纪应该不小了,你的后母应该不好对付喔!”江邦彦夸张地说。 “谢谢你的忠告。”废话,这点还要他说吗?不过他们两人的出发点不同。 邦彦是以为潘琳玉年纪很大,所以难对付;他则是认为一个年轻妈妈能独自养大孩子,手腕自然不可轻视。 “对了!她叫什么名字?”江邦彦边吃早餐边问。 “潘琳玉。” “女儿呢?” “管她!” 沈风念不否认自己是个随性惯了的人,深知自己的相貌出众,就连走在路上也会吸引不少爱慕者的眼光,他不否认,这样得天独厚的优点,的确使他的个性更加霸道、狂妄。 但那又如何呢?既然上天如此厚爱他,他岂有不善加利用之理。 每每在街上看到有人对他钦羡不已,老实说,一开始他还真有些志得意满,不过时间一久,他也愈见麻痹,不再喜欢这样的注视,反而还会有些反感,尤其是那些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的饥渴女人。 看见他就好比看见PRADA、GUCCL一样趋之若骛,也不管他好不好、合不合适、个性如何,反正就是先上了床再说。 所以说,女人嘛,他是呼之即来,挥之则去,一点挑战性也没有,所以,他带着玩玩便罢的心理,一个换过一个,甚至还有女人只为想跟他发生一夜情而追到学校,真是受不了! 自命清高又随便得可以,女人真是一种既矛盾又好笑的动物。 虽然他玩归玩,但避孕功夫可是一流,所以,从没闹出败坏家门的绯闻。 但昨天他老爸已经放话了,他是绝对乐见他搞上潘琳玉的女儿,要是他真敢碰她,下场只有一种——结婚。 呵!他才不会傻得去招惹那个人的女儿呢! “说真的,你老爸看上的女人不会坏到哪儿去的。” 沈风念没回应江邦彦的话,他的思绪又飘远了。 江邦彦看看他,立刻接着说:“喂!回神哪!其实你也别再想了,我真的认为你爸的眼光不会大差,这个潘小姐应该是个不错的人,好不容易你爸才又动心,就别再阻止他了,拆散人家的姻缘,会被马蹋的。” “我不是为那个烦心。” “我也明白,你是不想搬回去是吧!还亏你是全学年的第一名,怎么在处理这种事上面就少根筋呢?既然还是你父亲掌权,就顾着他一点,他要你搬回去就搬回去嘛!以后再用别的理由搬出来不就得了?” 沈风念眼神一瞟,望向窗外,“你以为我没想过吗?你以为我爸有那么好对付吗?只要我一回到家,就插翅难飞了。”他太清楚他父亲的个性,所以,才不想一开始就妥协,省得回后根本逃不出他的五指山。 “那大学不会选远一点吗?” “我都不晓得能不能度过这段日子了,哪想得到那么远!” 人家新婚燕尔,无论他做什么都会“破坏气氛”,真不晓得他父亲安的是什么心,他这个亲生儿子如此为他着想,他难道就不懂得默默接受吗?何必找他麻烦咧! 他想结婚、他要自由,两者根本不相关,为何硬要扯在一块儿? 一直以来,他表现出来的都是个认真向上的好青年,又习得一身防身术,所以,才让他老爸放心他一个人在外,否则凭他这种出生富贵之家,早被家人团团保护,哪可能在外面呼吸新鲜空气。 现在,他的生活即将有重大的转变,这一切都是因为他老爸为了自身的心愿而不顾他的意愿,真是有够霸道! 试问:自由惯了的鸟,又怎么会甘愿被抓回鸟笼呢? 即使是金色鸟笼,他也不想啊! “说真的,你是杞人忧天,想太多了。照我说,过一阵子等你习惯后就不会排斥了,说不定还乐得待在家里呢!” 沈风念对江邦彦的说词是断然否决,“不可能会有那一天的。况且家里还多了两个我不认识的人,你说,我自在得起来吗?” “难道你要你老爸当个‘贞节烈男’吗?”江邦彦调侃道。 “所以,事情又回到源头,只要他不执意我得搬回去,我也不会这么反对他的婚姻。” “你还真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懒得跟你说了,你爸明天就要回来了,还是快点想通,免得闹家变,愈演愈烈。” 他当然晓得要想通,否则怎么跟那对母女相处?不过,他真的有办法和她们生活吗? 当沈风念回到家时,时钟的时针正好指着十。 “回来啦!吃过饭了吗?”沈伟放下报纸问道。 “嗯。” “想清楚了吗?” 沈风念白了父亲一眼,“想不想清楚有何差别?我不以为你有给我两条路选择。” “当然有了,我本来就给了你两条路。” “在哪?” “高兴接受或不高兴接受,看来你是选了前者,风念,我很高兴,你终于懂得为别人着想了。” 沈风念倒在沙发上苦笑,“是吗?” “你会喜欢她们母女的。” “你见过她女儿了?” “她是个很聪明、很可爱的女孩子,我相信你会喜欢这个姐姐的。” 希望如此。 “这礼拜六我们四个人要见个面,地点决定好了我会再通知你,我希望你能开始慢慢搬回你的东西,因为婚礼订在下—个礼拜六。好了,我上去了,你也早点休息。” “她女儿叫什么名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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