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沈亚 > 火神之舞 >  上一页    下一页
二十二


  他们不再说话,彼此的心情都十分复杂,而身体上的疲惫更是严重。

  内心世界的交战在这种地方是十分奢侈的事,除了求生存还要求心灵上的满足,简直是不可能!

  将吉普车开进那废弃的前哨站后,林捷立刻跳下车去找大胖,维德则帮着分食物和饮水给其他的人。

  "走到边界要多久?"

  大胖和他走到旁边废屋里:"大概六天。"

  "你猜雪儿会被送到哪里去?"

  大胖沉吟一会儿:"应该是他们的据点,到那里比较快,大概四至五天就到了。"

  林捷盘算着:"你有办法把我弄进去吗?"

  他苦笑摇头:"不知道,没有把握,我必须先送他们走才能帮你的忙,可是我猜你等不了那么久。"

  "换了你,你能等吗?"

  大胖摇摇头,拍拍他的肩:"先别急,我会替你想办法的,到时候真不行我会让阿布带他们走,我和你一起去,总会有办法的。"

  林捷感激地点了点头:"你真够朋友!"

  坐在荒废的岗哨上,四周是一片无垠的沙漠,维德和小森各怀心事地吃着东西,似乎都有话说,却又无从说起。

  与台北隔了十万八千里,跨越半个地球来到这片荒漠上,一下子发生那么多事,恍若隔世,一切变化迷迷朦朦的,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小森吃掉她的食物和水,看了看四周,大部分的人都找个地方,疲惫地休息了,而她和维德似乎都没有睡意,明知道若不睡夜里会很惨,可是就是没办法。

  有的时候身体明明已经累到了极点,而脑细胞却偏偏活跃得令人想哭!

  "你不睡吗?"

  维德摇摇头:"睡不着。"

  "我也睡不着。"她屈起双腿,将下巴靠在腿上:"累呆了,可是就是睡不着,有种正在做梦的感觉,说不定我是真的在做梦,人还舒舒服服地躺在台北的床上。"

  "对不起,害你跟着我一起吃苦。"

  "你再说这种话我可要翻脸了!又没人拿着枪逼我来!我是自己心甘情愿跟来的,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不来你会来吗?"

  小森叹口气:"不会,可是我很高兴我现在在这里。"

  维德一愣,不可置信地望着她:"你很高兴?你差点被烧死!被人群踩扁!搞不好现在就有一队人马拿着武器从后面追上来把我们打成蜂窝,而你却说你很高兴你在这里?你是热昏头了吗?"

  她居然煞有其事地点点头:"搞不好我是真的热昏头了,可是至少现在我是真的很高兴我在这里。"

  她望了望四周:"不知道为什么,我在这里觉得自己是真的活着,活得象个人,不必看老编的脸色,不必汲汲营营为了生活挤破头,更不必担心自己的表现不好升不了级。"她摸摸头叹口气:"我讨厌明天都假装自己很快乐、很努力、很用功。"

  维德睁大了眼,她的论调和林捷一模一样,竟象是事先套的词似的!"我从不知道你不喜欢当记者。"

  "不!不是的!"小森又摇摇头。很认真,孩子似的专注:"如果我讨厌当记者,那我就不会选择这个职业,我当然喜欢它,只是你知道——"她有些困难地思考如何表达她的感觉:"我只是不适应那种环境,我觉得压力很大,我一向就不是很求上进的人,我喜欢自由,而这里让我觉得自由。"

  维德失笑:"我也从来不知道你喜欢当个亡命之徒。"

  "亡命之徒?"小森想了一想笑了起来:"搞不好我真是有当亡命之徒的天份,要不然我为什么会觉得快乐?"

  "如果我当年知道,我收养的可爱小女孩会变成今天这个小怪物的话,我猜我会对你重新考虑一番。"她笑着说道。

  小森笑眯眯地:"真是遗憾!已经来不及了。"

  维德轻笑,站了起来眺望远方的天际。

  十个孩子里总有一个是属于风的,而其他九个则属于土地,终身脚踏实地的做人。而小森无疑是属于风的那一个。

  自己呢?

  她从来没有深思过这个问题,十五岁便开始挣扎在生活之中的人是没有资格思考太多的。

  也曾疑惑过这样日复一日过日子是为了什么?

  别人以为她是个对事业有野心的女人,天知道她不是。她从来不想成为什么有名的大记者,也不想求什么功名利禄——或者该说她从来不知道自己要什么。

  只是盲目地过着日子,反覆着同样的生活步调,不知道是为了生活而工作还是为了工作而生活。

  可是以前她没想过这些,仿佛这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的事,直到离开棋,生活上所有的弊病突然全部显现出来,她才知道自己活得多么没有目标。

  扬名立万?不!她没那么伟大的志向。

  闲妻良母?她似乎也不是那种甘心在厨房、客厅与卧房之间过一生的女人。

  那她到底为了什么而活着?

  "维德?"

  她转过头来,小森凝望着她:"你一直不快乐,我几乎没看过你快乐的样子,为什么?"

  "我不知道。"回答之后才发现,她是真的不知道。

  她长叹口气:"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好象没什么事值得我快乐。"

  "却有很多的事值得你伤心。"小森摇摇头:"你对你自己很不好。"

  她苦笑。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