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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照镜子,明日鸿长叹一声,继续努力地刷牙。

  李多宾的案子发生已经三天了,除了查到他一些基本的家庭状况之外,一点进展也没有,甚至连可以列入嫌疑的人也没有。

  嘴上冒出白色的泡沫,她懒懒地看了看,不加理会。

  镜中映出的是一个英气有余,而娇媚不足的女子形象。一头薄薄的短发,眼睛大而明亮,俏鼻直直地挺起,很有股不服输的意思。她的嘴唇有些薄,就因为这常被迷信的老妈称为福气不旺的象征,还说就是因为这两片嘴唇才干了警察的职业,整日里忙里忙外的,不能享老公福。

  是啊,她连个男朋友都还没有,又上哪里享老公福呢?

  她漱漱口,将里面的牙膏一并吐出,拿过毛巾仔细擦了干净。

  仔细端详镜中的人,她真的觉得有些对不住自己,一米七的个子配上个一百斤的体重,难怪好多人说她营养不良,甚至初到重案组时同事都会认为她只是靠老爸警察厅厅长的位置才进去的。如果不是那年一次围剿抢劫杀人犯时她徒手制服三个每人都在一百八十斤左右的壮汉,她想,弱不禁风的称呼她大概是要背得更久。

  那一次,再加上不久后与同事在训练场内的一场友谊赛连胜两个局内的精英,她这个人才真正被同事接受认可,再不敢瞧不起她。甚至局内有许多女同事都将她当做偶像,直到那时她才扬眉吐气,和同事真正打成了一片。他们再也不提她是谁谁谁的女儿,而只是将她当做同事一起吃苦一起拼命。

  可是这一次……

  想起这一次,她实在是有些挫败。就因为这一个案子,警局己被一片沉闷所笼罩,不仅是因为李多宾富商的身份,更重要的是这个案子实在是诡异得莫名,让人难以以平常心接受。

  法医下了鉴定,李多宾与估计的一样,的确没超过一小时,但其肺腑内部却己溃烂变形,成了一堆腐肉。

  成了一堆腐肉——没错,这就是案子的诡异之处,蓝玉宾馆所有接触过他的服务人员都笃定地说看不出他有何病痛,平日里见他,尤其是扯着嗓子骂人的高音,任谁也看不出他生了这么重的病。而且,身体烂成那样,疼痛的程度不言而喻,他哪里还敢去洗什么澡呢!

  怪异!怪异!

  想着想着,她不由坐到了马桶上,这才刚一沾边,便听到老妈叫她吃饭的声音。

  她将手中的毛巾挂在一边,慢吞吞地走了出去。

  “我不吃了。”

  明母将碗筷摆好,回头看她一眼,她无精打采地站在卫生间前面,皮肤白得有些过分,“多少吃点,又得工作一整天。”

  明日鸿自从那日见了李多宾的尸体整整几天都没好好吃过饭,只要稍稍一想到那腐烂的肉和刺鼻的恶臭,什么胃口都没了。

  “快点,吃点。”

  拗不过老妈,明日鸿只好从电饭煲里少少地盛出饭,坐到靠近散发着淡淡香气的茉莉花旁。因为身为公安厅长的明父闲暇时喜欢弄些花花草草,所以家里养了许多,而这株茉莉花却是她最喜爱的。

  “爸呢?”她问。

  “今天有会要开,所以早早就走了。”明母将青菜放到嘴里,饭却是一口不吃。

  “又减肥?”明日鸿知道老妈,只要稍稍感觉有一点胖,就会下决心一个礼拜不吃饭——当然,不吃饭,吃菜、水果。

  “嗯。”像她这种年纪更应该努力保养,好留住丈夫的心。

  “你已经够瘦了,不用再减了。”明日鸿劝道。弄不明白老妈已经五十岁的人了还像个二十岁大姑娘似的注意自己的身材。

  “不用你管,吃饭吧。”

  明母一筷一筷地夹着青菜吃,“听说程垓要回来了。”

  明日鸿拿起的筷子一下停在半空,“程垓……要回来了?我怎么不知道?”

  “他没跟你说吗?”程家大嫂当时那兴高采烈的劲别提多夸张了,“你们不总是用电脑联系吗?我以为他会告诉你呢!”“哦。”明日鸿默默地吃菜,她有几天没看电脑了?一个星期?还是两个星期?

  程垓自从二十年前因为父母决意在此处发展,便跟着从苏州过来搬到明家对面和他们做了邻居。

  从他搬来的第一天,她似乎找到茫茫人海中需要她保护的人,直觉地认为应该对他好,保护这个看起来弱不禁风,总是生病需要人照顾的小男生——虽然他们同年,可是她还是认为他是个小男生。不仅因为他个子比自己小,甚至胆子也比她小,看到老鼠也会吓得脸色惨白,呱呱乱叫地等她去救他。

  初次相遇那年他们六岁,因为走到路上看到邻居小胖在欺负他,恐吓要他交出手里的饼干,她看不过去便上前阻止,结果和小胖打了一架,将他赶跑,领着哭哭啼啼的程垓将其送回了家。

  那天,她知道他住在她家的对面;第二天,她知道他房间的样子;第三天,她知道他的父母时常工作到很晚,设时间陪在他身边;第四天……他知道的,她也全部都知道了。他是个经常生病的男孩,幼儿园一个月的课,他倒能空上二十天。如果说之前休养在家是无聊且沉闷的,认识了明日鸿的他,就开始了多姿多彩的生病的日子,她放了学总是第一个跑到他家,告诉他一天发生的事,哪个同学被人骂了,哪个教师被园长训了,走在路上看到谁踩到狗屎了,让他觉得上幼儿园时发生的事反而没有她说的这么精彩,所以有时他会怀疑她说的是真是假,不过,他的日子就这样在一天比一天有趣的谈话中鲜活起来。直到后来,他不去幼儿园的日子,她干脆也请假来个双人休,成天腻在他家。

  因为他的身体弱,又常和异性的她在一起,所以上了小学的他们便日渐被孤立。又因为他的样貌实在清秀,惹得小女生们都芳心暗许,对他比其他男生体贴殷勤得多,他得罪的人便更多,是以时常被人欺负,而每次被欺负之后都会由明日鸿出头为他讨回公道——她讨回公道的方法就是以眼还眼,以拳还拳。如果他被打一下,她一定要多打回一下才甘心;如果他被推倒在地,她也要抓住罪魁狠狠踹上两脚,把他踢倒在地不可。于是,在与他的交往中,他越来越依赖她,而她的打架技术也是越来越高。

  就这样,在她的保护下,他们一起升上中学。

  就在她以为他们会一直一直如此依赖地走下去的时候,他的病情突然加重,甚至连学也不能上,躺在病房里休养。

  于是她又开始学校、家里、医院三头跑。照顾他似乎成了她的习惯,一天看不到他,她便觉得浑身不舒服,至于为什么会这样,她不知道,也没空想。

  她三点一线地跑了大概有半个月。有一天他出院了,她高兴地以为他们又可以在一起上学了,可谁知当天晚上他就告诉她,他要离开这里,去很远的地方……修行。修行?对,没错,就是修行。当她听到这两个字时,她差点从他家舒服的椅子上滚下来。她还记得自己当时说的话,她说她不希望他脑袋坏掉跑去当和尚。

  她不希望,可是他还是走了。

  说过那句话的第三天,还是雾气沉沉的早晨,他就和一个背影看似衰老的老人家走了。她站在自家窗户上看着他,直到雾气将他吞噬,再也瞧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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