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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狄修斯颔首。

  “那我要怎么做?”

  “到时你自然会知道。”狄修斯只丢下这句话,转身走到整片的玻璃前,沉默的俯瞰伦敦的夜色。 

  夜,依然孤寂,如同他的心。 

  艾利丝怎么也忍不下这口气,她一向心高气傲、不可一世,永远是男人所追逐的蝴蝶,今天却被狄修斯如此羞辱,让她又气又恨又恼。气的是她在他眼中竟然不如一个低贱的东方女人,恨的是他对她的视若无睹,恼的是她抗拒不了他那张俊酷的脸孔和奥菲斯公爵夫人的头衔。

  半年前,在一次宴会中,她第一次见到在伦敦的上流社会中,有着最尊贵气质和最冷血无情男人之名的狄修斯,她随即倾倒在他那张如鬼斧神工般精雕细琢的完美脸孔下。

  那昂扬挺拔的颀长身材,那桀骛不驯的气焰,在在都紧紧抓住她的芳心。

  若太阳神阿波罗是最完美的代表,他又何尝不是另一个完美!

  后来,她想尽办法,藉由父亲在伦敦上流社会举足轻重的地位,找上了狄修斯的爷爷—一奥菲斯公爵,才促成了这桩在所有人眼中堪称二十一世纪初,盛为美谈的王子与公主的浪漫婚事。

  只是谁也不晓得,在订婚之前,艾莉丝却只在半年前的宴会见过他一次。因为不管做了多少次的安排,甚至奥菲斯公爵下了命令,狄修斯除了答应这桩婚事之外,就再也没有顺从过公爵的意思见她一次面。

  也因为狄修斯那不可一世、狂傲难驯的态度,更让艾莉丝疯狂的想抓住这个男人。  

  离开饭店之后,她直接开车来到奥菲斯豪宅,请奥菲斯公爵出面替她主持公道,同时提出提早举行婚礼的意愿。

  奥菲斯公爵一看到艾莉丝泪眼婆娑,也相信这一切都是狄修斯的错,对她所有的要求全都应允下来。

  奥菲斯和杰逊两大家族联姻之事,在整个英国早已是众所周知的事,俨然也是街道巷弄间传为美谈的一段佳话。

  这桩婚事早已说定,为免夜长梦多,早点举行婚礼也好。

  艾莉丝离去之后,奥菲斯公爵马上让人去调查那名东方女人的背景。

  他唯一的儿子已经毁在一名台湾女人手上,他绝不能让另一名东方女人再度毁了他最重视的孙子,毁了整个奥菲斯家族的—切。

  他绝不允许!

  凌婧倪一早吃完吐司牛奶简单的早餐后,背起装著书本和笔记的袋子要到语文学校上课。

  第一堂课八点半才开始,但她总喜欢七点半就出门,慢慢走到学校,在路上她还可以感受些属于英国特有的人文气息:

  她才一走出宿舍大门,刚好有一辆宾士五百的高级房车停在她面前,她自然反应的往后退开几步。

  站在一旁好奇看着从车上下来的人,一个金发蓝眸的年轻男子,看他一脸精明干练的样子,应该是属于社会菁英份子一族。

  好奇心不再,她稍稍往右走了几步,打算从车子后面绕过去。

  不料她的去路却被这金发蓝眸的男子给挡住。

  “请问有事吗?”

  “请问你是凌婧倪小姐?”

  “是,我是。”凌靖倪没想到这金发蓝眸的男子,竞能说得一口标准的中文,感到甚为惊讶!

  “我叫安德烈·路克,是狄修斯先生的特别助理,他让我来接你的。”

  “狄修斯叫你来接我?接我去哪里?”

  “狄修斯先生已经安排你进奥菲斯学院,同时请凌小姐搬到奥菲斯饭店住。”

  安德烈是典型的英国男人,一举手一投足,在在都是绅士风范。

  凌婧倪不知道自己是否有拒绝?又是否有提出心中的疑问?

  总之,她就像是个七岁刚要入学的小孩子,被妈妈带着到学校办入学手续。任由安德烈陪着回宿舍房间,整理那一只大行李箱和一小袋的重要物品。先到了奥菲斯学院办理好入学手续,接着才回到奥菲斯饭店,住进了顶楼狄修斯私人套房隔壁的房间。

  “凌小姐,若有事你可以直接找饭店的人员,他们会帮你处理。”安德烈说完后,朝着她微微一欠身,转身准备离去。

  “请你等一下。”凌婧倪急切唤住他。 

  安德烈听到她的叫唤,马上停下脚步,旋过身。“是的,你请吩咐。”

  “我想请问你,狄修斯先生在吗?”

  “狄修斯先生现在不在,你有什么事,我可以替你转告。”

  “不用了,谢谢你。”

  凌婧倪转身进房间,看着这至少五十坪的超级豪华套房,有个不算小的厨房,客厅里有五十寸的液晶电视,整套的家庭电影剧院组,浴室中有个大到可以让她游泳的按摩浴缸,外加三温暖设备,以及一间独立睡房和衣物间。  

  华气派、富丽堂皇,世界最贵的五星级大饭店之一的总统级套房,她这辈子想也没想过,能有机会住上一晚。

  今天却只因为狄修斯的一个交代,从此刻开始,她竟然要以此为家!

  真不知是她要补偿对他的亏欠,还是他要补偿她? 

  她坐在客厅昂贵的沙发上,心情却是错综复杂,对于这一切的一切,简直置身梦里一般,那样的不真实。

  奥菲斯家族,到底是个怎样的家族,对她来说,是个谜。

  接下来又过了一个星期,凌靖倪一样每天到学校上课,只不过上课地点从像补习班的语言学校,转进了人人梦想中的学习天堂——l奥菲斯学院。

  她被安排进了大学的英国文学系,暂时先当个旁听生,同时训练她英文的听力。

  这课程和语文学校的课程完全不一样,刚开始凌婧倪听得很吃力,但她是个用功的学生,从她还在育幼院时,育幼院的院长就常常告诉大家,必须珍惜可以念书求学问的机会。因此她总是最用功的学生,以最优异的成绩完成每一个阶段的学业。

  等她终于慢慢的适应了教授的授课方式后,也爱上了这个充满人文素养的学校。

  然而,这学校里每一个学生的背景全都大有来头,她一身菜市场、夜市买来的低价衣服,和那些富豪子女身上的名牌行头相比总显得格格不入。

  最重要的是,她听说她是奥菲斯学院里唯一的台湾学生。

  听说奥菲斯学院从二十年前就有条明文规定,不收台湾学生。因而她的出现,更引起了全校上上下下的注意与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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