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七巧 > 宅男大亨逗空姐 >  上一页    下一页


  杜绘曦扶着墙面,低头缓缓站起来。“痛……”脚趾的痛楚令她紧拧眉心,这才惊觉双腿因惊吓过度而发软,站立不住。

  谭劲急忙扶住她腰际,防止她再度坐倒在地。

  “不能走?”见她脸色惨白、粉唇紧抿,他担心她脚受伤。“我先送你回房间。”说着,他居然一把将她打横抱起,踏出电梯,改搭隔壁的另一座电梯。

  杜绘曦想挣扎,却再度对上单凛的黑眸,她一惊,慌忙回避,再无勇气向高高在上的他大方示好了。

  谭劲将她抱往她下榻的房间,开启房门后,将她安放在沙发上。

  “脚受伤了?要不要去医院?”他担心的问。

  “还不是你害的。”她语气不快,踢掉高跟鞋,弯身揉揉发疼的脚拇指。

  反正在他面前,她已无任何形象,方才又让他看见生平最大的丑态,算她倒霉。她心里更不禁迁怒,果然遇到他就有衰事。

  “脚趾瘀青,还穿尖头高跟鞋?”他蹲下身,拉过她左脚踩检视,她的脚拇指指甲瘀青了,指头还严重红肿。

  “这双鞋才能配我身上的套装。”因他大掌触碰脚踝,她耳根一热,羞赧的想要抽回脚。

  谭劲抬眸看她,再次打量,她全身名牌衣饰,脸上原本明艳的妆容虽被泪痕晕染,仍难掩她的天生丽质,一头波浪长发有些散乱,可依旧不减其性感风采。

  她身材窈窕、外型艳丽,是许多男人欣赏的对象,但他会注意到她,却是因更早以前的接触。

  “你现在快乐吗?”

  “脚痛死了,哪会快乐!”她瞪他一眼,突然问什么怪问题?

  “我是指空姐工作快乐吗?”谭劲笑问,边轻轻按揉她红肿的脚拇指。

  “当然,没比这职业更闪亮的工作了。”尽管常要对客人卖笑,最终目的是为了钓个商务舱金龟婿,但她是真的喜欢这份工作,不但可以四处旅避,薪水也够让她追求流行买名牌,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过着自信满满的生活。

  “我也是,从事考古工作让我觉得很充实快乐。”他欣慰的说。

  “嘎?”她听不明白。

  谭劲知道,她不认得他了,然而他却一直记得许久以前,自己在小公园与一个小女孩短暂相处的回忆。

  其实,他并非一眼便认出成年后美艳的她,是在经济舱见过她几次面、知道了她的名字,想起那个小女孩告知他自己名叫小曦后,他才终于将两人的面貌做结合。后来又从员工数据中查出她的户籍地,总算确认她便是当年的小女孩。

  原本,他想向她提起这件事,却发觉她根本对他没印象,而无端提起自己的童年往事也未免怪异,所以他只能将此事放在心里。

  之后在飞机上与她巧遇,他总会不自觉观察她,她展现出的温柔气质和成熟精明,以及几次与客人应对、适当解决问题的危机处理反应,都令他留下好印象。

  可惜那些只是她工作时的样貌,并非真实性格,如今察觉她可能表里不一,跟一些追求名牌的拜金空姐无异,他不禁有点失望,却又忍不住想多了解她。

  因为他不认为,她会是只追求金钱的虚浮女人。

  适才电梯发生短暂故障,那时她情绪失控且惊骇,令他急于安抚,现在想开口探问她原由,却觉得太过唐突,只能作罢。

  今天的相处,让他识出她许多不同面貌,也许她并非温柔婉约的女人,而是直率大方,她在他面前显露出软弱害怕的一面,他也不觉得反感,只想更进一步认识她。

  “这几天别再穿高跟鞋,我待会请服务生给你送个消炎药膏,回程你也别工作了,我会跟你们营运长说一声,请别人代你班。”谭劲交代,从她面前站起身。

  “你凭什么干涉我工作?”杜绘曦仰头看他,有些不悦。

  刚刚他蹲在她身前为她揉脚趾的行为令她讶异又尴尬,可即使紧张得心跳加速,她也不会承认。

  “我是为你好,忍几天别穿高跟鞋,否则万一发炎更严重,你就得更长一段时间不能穿漂亮的鞋子。”他神情严肃的提醒。

  “还不是你害的。”她怒视着他说。不过与他四目相对,竟令她莫名心跳加快了。

  他身材高佻、相貌不差,五官其实颇立体,却因额头被一些散乱的短发覆盖,又加上戴着黑框眼镜,才让人感觉有些黯淡,可现下,她居然会觉得他镜片后的黑眸透出炯亮……

  “所以我说我会负责到底,你要去医院,我付医药费,你回程休息,我也补贴你的工作损失。”

  手机响起,看见来电显示,他先接听。

  “Eden,你若要在那空姐房间过夜,我就先离开了。”电话里,单凛挑明了问,他原以为谭劲会很快下楼与他会合。

  “别误会,我们不是那种关系。”谭劲澄清。“我这就下去。”手机收线后,他转而对杜绘曦道:“你用热水泡脚二十分钟,擦过药后早点休息。”语毕他便准备离去。

  “喂!你——”

  “还有事?”他回头看她。

  “没。”她轻声咕哝,怀疑自己怎会让陌生人的他进她房间,而且他还一副跟她很熟的样子,替她揉了脚又叮咛一堆。

  “我不住这间饭店,若临时有事可以打电话给我。”走至茶几旁,他拿便条写下一串号码,也加上自己在纽约的停留期间和住宿地点。

  杜绘曦见他转身离开,有些一怔然,低头才发觉她左手紧握着东西。

  摊开手心,看见小巧的剑龙吊饰,她意外自己竟将这东西一直握在手上。

  她不禁轻捏它背上两排小小的脊骨,但房里灯光明亮,完全看不出剑龙身上色彩的变化。

  看着茶几上他留下的电话,但考虑是否该通知他返回,拿取他的吊饰,可一想起在电梯内的恐怖经历,她不禁又握紧手心。

  脑中忽地回荡他低沉的嗓音——有他向她介绍恐龙玩具,及更早之前侃侃而谈恐龙一体的情景。

  现下回想,恐龙好像也不是那么令人讨厌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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