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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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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葳葳哄上床,Bill和Jerry进入语萱房间,把门反锁。 Bill拉了把椅子坐到语萱对面,Jerry直接坐到她床上,抱着枕头等她招供。 语萱知道早晚要交代的,但她满脑子混乱,从见到陆闵钧那刻起她就没有正常过,再加上天天上门的赵初蕾和不时发送“关心讯息”的赵育磊……她郑重怀疑回台湾是对是错? “快说吧,陆闵钧和那个在会议当中不时朝你丢白眼的女人,到底怎么回事?” 想到凌珊珊,语萱说不清楚心里滋味,当初她认定两人是闺蜜,没想到凌珊珊拿她当对手。 以为竞争会在她嫁给陆闵钧那刻结束,没想到凌珊珊厚着脸皮、放下尴尬不断接触陆闵钧,成为他旗下的设计师。 这就是她远远及不上凌珊珊的地方吧,可是,如果凌珊珊不是这种人,又怎么能够一面拿她敌人,一面成为她的挚友? 想着想着,她想起那天的事—— “你以为可以当他多久的妻子?陆总身边的人都晓得,陆伯母有多讨厌你这个父不详的媳妇,不、不,我说错了,陆夫人可从来没有把你当成媳妇。”凌珊珊双手横胸对着她笑,笑容里满是轻蔑鄙夷。 “你又嫉妒了吗?知不知道我和你之间的差别?我花他的钱理所当然,你只能靠着劳力每个月跟他领固定薪水。我可以喊他闵钧,你只能喊他陆总,他心里眼底装的是我,而你,只会出现在他的员工名册中。” 语萱很清楚凌珊珊有多喜欢陆闵钧,如果他不是远在天边的人物,她怎么会将就陈立嘉?但没想到,她庄语萱走到陆闵钧身边了,她和闵钧一起站在“天边”俯视凌珊珊,这是凌珊珊最无法容忍的事。 “祝福你,希望那些钱你可以花久一点,千万别像立嘉那样,转个头就被人抢走……” “这点就得拜托你了,千万别又让自己的肚子大起来,又说孩子和我老公有关。” “哼,得意、骄傲,我看你能笑到什么时候,你还看不清楚自己是贵妇还是欧巴桑?在我们一个跑得比一个快、在我们和这个世界角力竞争时,你在干什么?哦,煮菜、上超市?当贤妻良母?我不知道陆总会在什么时候才发现,你变成一个没有脑袋、没有眼光、没有才能的笨女人,什么时候才会看清楚睡在身边的女人根本配不上自己,到时……” 语萱把两人的对话记得清清楚楚,那是她第一次和人争吵,吵完架,她吓得双腿发软。 那次,她们是在大卖场里遇见的,凌珊珊穿着时尚,手提名牌包,炫耀她在陆闵钧旗下工作,而身为贵妇的她提着两个满满的购物袋,和一袋36包装的卫生纸。 更狼狈的是,后来她的购物袋破掉,里面的西瓜坠地裂得乱七八糟,流出一地的黄色汁液。 当时她恨不得挖个洞,把自己埋起来。 那天,她等到凌晨一点才等到晚归的陆闵钧,她质问凌珊珊的事,她觉得这是重大背叛,陆闵钧却认为她无理取闹。 他说:“凌珊珊有设计能力,亿新有意观察她、重点栽培她,你不能因为她抢走陈立嘉就处处看她不顺眼,更何况,我不过是雇她当员工又不是和她上床,你计较什么?” 几句反驳,反驳得她无话可说。 但她生气啊,夫妻不是应该站在同一阵线? 她不喜欢的人,他就不该喜欢;他喜欢的人,她会拚了命接纳,这样才对啊。 否则她为什么要对婆婆卑躬屈膝?为什么要处处讨好痛恨自己的公婆?因为他是她的丈夫,因为他们是他的亲人! 更何况,从来不是她看凌珊珊不顺眼,而是凌珊珊痛恨她、嫉妒她,他怎么可以颠倒是非。 要比设计能力吗?她不输凌珊珊的,为什么凌珊珊能被重点栽培,自己却只能洗衣拖地、煮三餐? 语萱有满肚子的火气,但她立过誓要和陆闵钧白头偕老,她不重蹈母亲的覆辙,即使这个光鲜亮丽的婚姻把自己变得很可怜。 思绪拉回,语萱卡了半天才回答,“凌珊珊、高中同学,死党闺蜜兼好友。” “她看你的眼光,可不像死党闺蜜兼好友。”Jerry吐槽她。 这个会议,他和葳葳进去旁听了,有史以来第一个五岁小孩参加的会议。 闵钧没反对,葳葳表现得像个成熟的小大人,两个小时的会议她不吵不闹,唯一凸槌的是,在闵钧发言结束后,她悄悄地从座位溜到闵钧的大腿上。 这是葳葳第一次向陌生男人示好,尽管语萱脸色一阵白一阵青却强忍下来。 “高三毕业时凌珊珊怀孕了,孩子的爸是我交往五年的初恋情人陈立嘉,他送给我的毕业礼物是分手。”语萱再解释几句。 “陈立嘉是陆闵钧说的那个男明星?”Jerry问。 “对,听说他在台湾很红。” 是吗?很红?Jerry挑挑眉笑得一脸暧昧,陈立嘉啊…… “还是不对,凌珊珊看你的眼神没有愧疚,比较像……憎恨。”Bill适时找到合适的形容。 “她以为抢走陈立嘉是大赢,没想到我却嫁给她可望不可及的白马王子。” “所以你们根本不是死党闺蜜兼好友,而是竞争对手。”Bill下结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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