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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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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她把这件事讲给小卿听,小卿笑着回答那道菜她吃过,味道很好,听说足足吃满七回,冬天再冷也冻不了身。 当时,她沉默了,他很心疼。 “我在战场上杀过一个人,当刀子刺进他身体时,我才猛然发觉他好小,顶多十二、三岁,分明是个发育未完全的小孩,居然身披战甲替他们的王出战,他应该要好好长大的,要念书、要见识他所不知道的世界,可他就这样死了……” “你放弃征战了吗?”她问。 他摇头,“恰恰相反,当晚我不让军队休息,趁夜攻入敌人的皇宫,杀掉他们的大王。我知道,唯有让他们的王死,他们才不会逼更多的孩子上战场,保护那个贪婪残暴的王。” 看着他的不忍。桃花侧过身、抱住他,把头靠进他胸口。“那些成千上万的孩子都该感谢你。” “我不用他们的感谢,我要他们有机会长大,有机会爱人,有机会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他们会有的。” “桃花。” “什么事?” “以后,想念梅花的香味,就来这里作客吧。”他不剪梅花送给她了。 她笑得很美,“好,等梅子结满枝桠,我来替你酿梅香醉。”曾经,他们心意相通,他们相知相守,曾几何时,她却为了虚荣背弃友谊。 既然她背弃了他,他何必替她担心?一甩袖,兰赫希离开侯府。 何桃花待在侯府里,还是安份,不见抱怨,安份到让所有人误以为她进侯府就是要来做这样一份工养活自己。 她虽被分派在兰赫希房里,但他从没见过她,总是在他上朝之后,她才进屋整理,等事儿做完,就乖乖回到下人房,偶尔到厨房帮忙,或到院子里除草整花,不让自己闲下。 她一心一意想着还债,能多还一分是一分。 三更天,下人屋里,一盏昏黄烛火、一只绣篮,她低着头挑线。 总管夸她的手艺好,便给了几匹布,让她替赫希裁夏衫,眼看日头一天比一天长,天气越来越暖,她急着赶工。 赫希的衣服得做得精致,虽不必像做小卿的衣裳那般绣上花花草草,可也马虎不得,他交往的对象不是高官便是富贾,身上的衣服自然不能寒怆。 然而越细的工啊越伤眼,连赶了几天,她常觉得眼前一片黑。 揉揉眼睛,她甩甩头,伸了个懒腰。 做好了,她把衣裳摊开在身上比划。真好看,这湖青色的布料又软又透气,穿在他身上肯定舒服,是了,腰带绣上几朵祥云,肯定更好看。 说着,她挑起线头,又忙起下一桩。 窗外,兰赫希静静看着她的举动,心潮波涛汹涌。 她就这么乐天知命,心甘情愿当奴婢?她不是很有心机吗,为什么不寻机会到他屋里,见他一面? 多少婢仆盼着进他的房,盼他青睐、一夜春风,她比她们都更有机会的不是? 光凭他们的旧交情,她就能抢得先机。 可是她躲他,躲得彻彻底底,这算什么?欲擒故纵吗?她不是连冒名代嫁都做得出来了,再演这些,不嫌累赘? 看着她,他满肚子火,矛盾又矛盾,既想推开她,又想狠狠把她抓在身边。 她在笑,就为绣了朵云?会绣东西很厉害吗?很行吗? 她的笑碍了他的眼,他宁愿她愁眉苦脸,让他觉得惩罚够了,也不要看见她活得这么适切。 何桃花把腰带摊在桌上,看过半晌,笑逐颜开。“这么好看呀,赫希穿着你到大街上逛一圈,肯定要迷倒不少千金小姐。” 他迷不迷倒千金小姐关她什么事!他、很、不、爽,但不知不觉中,浅浅的笑挂上兰赫希嘴角。 “我们家赫希可是美男子呢,允文允武,举世无双!”她居然对着一副腰带说话,还说得津津有味。 没办法,谁教这府里大大小小,没人肯理她。 这回,窗外的男人笑意从嘴角挂到眼梢,就因为她说了“我们家赫希”听她说话,他很快乐,而他不对旁人说的话,也全对她说去,她懂他再没人比她更懂。 她舍不得替自己买这么漂亮的绸布,却总是买来一件件替小卿裁制,新衣服做好了,只在身前比划比划,干过瘾。 “你手巧心细,学什么都难不倒。” 曾经,他拿过她手里的衣服,细细看了缝工绣工,认为这衣裳拿到店里去卖,肯定能卖到好价钱。 “这是小事儿。谁都学得来,换了大事,我可不成。”她接回衣服,折折叠叠放进包袱里,打算明天送给凌小卿。 “什么才算大事?”他好笑看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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