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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对,好可怕,所以你一定要好好爱我,永远都不准变心,懂不懂?除非你不介意当恐龙大便。”

  她横了横眼,下一刻又变成没骨头软糖,窝在他胸口,挨着、腻着,说:“我又不是智障,没事把这么好的哥让给别人。”

  他低下头,亲亲她的额、亲亲她的手,亲亲那些高跟鞋闯下的祸,他问:“这个星期天有没有空?”

  “有啊,做什么?”

  “我带你去买二十双平底鞋。”

  “才不要,穿平底鞋我怎么高人一等?”

  “你穿再高还不是比我矮。”他一把揉乱她的头发。

  “只要比我们组长高就好啦。”

  “你不是说她现在对你比较好了。”

  “再好,上司下属永远是对立的。”

  他们一句一句斗着,斗嘴是他们最热爱的活动,要是能够这样一路斗到八十岁,银发公公牵着皱纹婆婆,那是多么美丽的事情呵。

  一成不变的生活、一成不变的规则,他在规律问呼吸、在规律间吃饭休息。有什么事情值得高兴吗?没有,只有存艾的来信,能稍稍带给他规律外的幸福感情。

  存艾是个懒惰虫,有了电脑还是每月一号才肯发信,不像他,一想到就给她写信,一封三封五封八封,他写的信是她写的几十倍。

  不过……他不介意、不计较,不在乎自己对她的付出,是她的几十倍。

  世间有一个储存艾,就有个愿意为她做牛做马、宠她溺她的吕默恩。

  星期日早晨,默恩走到树下,龙眼结出累累果实,硕大的果实挂在树梢引人垂涎,他拿来竹竿,想绞下几竿果实,剥壳去籽摆进冷冻库,再做一次龙眼冰,再想像一次存艾吃冰时的表情。

  “哥,你看,龙眼耶。”稚嫩的小女孩声音,从后院围墙另一边传来。

  “嗯,你想吃?”

  “好想哦,哥,你拔得到吗?”

  “不行,要拿竹竿才可以。”

  “嗯,可是人家好想要。”

  “那是别人的,乖,我去买给你吃。”男孩耐心哄她。

  “哥……”

  那声哥,软软的、甜甜的撒娇,让默恩想起存艾,想起她总是噘着嘴巴,固执地指着树梢,说:“我就要、我就要。”

  那次,龙眼还没成熟,他赖不过她,给她弄了一竿子下来,剥开外壳,明明里面没熟,她又怕被嘲笑,硬是把不甜的龙眼全吃进肚子,结果那天,她闹了肚子,还被他带去看医生。笨……他专属的笨女孩……

  “哥,我就要,我就要嘛。”小女生连耍赖的口吻都和存艾相像。

  “不行当小偷,会被警察抓走。”

  “哥,只拔两颗不行吗?没有人这么小气的啦。”

  他可以想像男孩的无奈,就像当年的自己一样。

  到最后,他会妥协吧?肯定会,那样软软的声音,一次次喊着,“哥…”

  果然,他听见脚蹭上围墙的声音,宾果,他猜对了!

  默恩走到后院小门边,打开门,一个小偷攀在墙头、一个指使者望着他,傻得说不出话。

  男孩动作很快,跳下墙,直觉把女孩护在身后,挺直背,说:“对不起,是我的错。”

  他在墙后听那么久,哪会不知道是谁的错。

  不过那年,医生问:“怎么会傻到去吃不熟的龙眼?”当时,他也像这个哥哥一样,挺身、护在前面说:“对不起,是我的错。”

  默恩摇头,说:“进来里面采吧,爬墙容易受伤。”

  女孩和男孩相视一笑,他们进门,他给了他们竹竿和塑胶袋,还教他们怎么做龙眼冰,这个下午,他站在厨房,透过落地窗,看着哥哥妹妹的背影,听着他们清脆的笑语,他突然想念起远方的存艾,非常非常想念。

  幸好这天晚上,他收到存艾的信,让他的想念在短暂时间里,化成幸福光阴。

  哥,你快乐吗?我很快乐。

  我去了趟巴黎。那里是所有女人都想去的梦想国度,在那里,连买一包樱桃,一面走、一面吃都浪漫得让人想跳舞。

  我买一杯咖啡,走在巴黎街头,那个凯旋门啊,我来来回回走过无数次,我在公园里唱歌,我在白色教堂前喂鸽子。我走过画家村,看着那些没没无闻的画家聚在广场前、替游客作画,我不知道他们心中还有没有当初对艺术的热忱。

  哥,我终于找到我想要的结婚礼服,不是将就,而是真正想要的那一种,很简单的船形领,很简单的长垂裙,没有蕾丝和蝴蝶结,里面没有撑上制造蓬松效果的钢圈,连头纱都只是几朵白色小花和透明纱。

  那是我在凡尔赛宫附近的街道看见的,小小的橱窗、简简单单的婚纱,一束干净的纯洁百合……看得我怦然心动,又兴起结婚的念头。

  我有去罗浮宫,站在一幅幅画作和雕像前,心里想着,原来到最后,人死了、历史消失了,留下来的只有艺术。原来白云苍驹,一瞬间,光阴巨轮碾过,生命存留的不过是些许痕迹。

  哥,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死了。会留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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