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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晚上十一点,她穿着睡衣,在房间内来来回回,用昂贵的手机打市话,一通又一通,通通没人接。

  糟糕,他会不会在几天之内把她做的东西吃光光,然后,不得不自己下厨房,再然后他的厨艺……天呐,食物中毒!

  她每个小时打一次电话,从晚上七点打到第二天凌晨五点,一整晚没睡觉,把手机握在掌间。

  六点,她等不下去了。万一他昏倒在森林里呢?万一表哥没有去探望呢?万一他生病了,却没有人知道呢?万一有强盗行抢,他住的地方那么偏僻,连警车都开不到……

  她在心底模拟了一百种状况,每种状况的结论,都是他昏迷不醒或血肉模糊,她被自己吓到了。

  跳下床,向秧秧开着车子一路南下,三个小时的车程,因为紧张还开错好几个交流道。

  好不容易到达小屋,却发现屋门从外面上了锁。他不在家?她走到后院。他的车子不在,是去哪里?

  她从屋前绕到屋后,在每扇窗户外向里头张望,屋里冷冷清清、干干净净,家具都用白布盖起来了,没有人居住的痕迹。

  不顾自己穿着高跟鞋和一身窄裙套装,她硬是爬到他屋前的大树上。在这里十几天,她学会当野孩子。

  树爬到一半,向秧秧就听见裙摆撕裂的声音,她不管,一心一意爬上粗粗的树干,好不容易,她看见了,但是,二楼的床和书桌一样用白布盖上……

  所以,他被绑架了?因为大家盛传他是好野人?某个杀人变态狂把他活埋在森林里,却故布疑云,让大家以为他出远门?

  她把自己吓到理智尽失,忘记杀人魔不会只杀男人不杀女人,她跑进森林里,走他常走的那条路,为了怕迷路,她还用钥匙在每棵经过的树上做记号。

  来回,她在森林里绕好久,才想到,可以到他表哥家寻求协助。

  她开的不是高速公路,却让车子的时速飙到一百公里,她在表哥家前用力踩刹车,声音大到表哥全家人一起冲出来,以为发生什么事情。

  向秧秧不知道自己的摸样看起来有多糟,只是急得抓住表哥的手臂猛摇,急急告诉他,她已经在森林里找了好几趟,还爬上大树偷看他的家,她说很担心白聿鑫的安全,可不可以打报警电话……

  她聒噪了很久之后,表哥握住她的肩膀乱摇乱晃,才晃出她两分清醒。

  向秧秧这才知道,原来这里不是白聿鑫的家,森林小屋只是他每年的度假别墅,他没有被谋杀或绑架,只是回到台北继续工作。

  然后,他给了她白聿鑫的电话和住址,再次,她一路飞车返北,途中,又开错两次路,回到台北时,已经是霓虹初亮的夜晚。

  白聿鑫以为自己痛恨吵闹,但少了向秧秧的聒噪,他发觉,生活很无聊。

  回台北一个多星期,他还没去公司上班,他不想面对所有人的疑问,更不想面对父母亲的过度关心。

  他拿起电话,想打给向秧秧,告诉她,他回台北了,有空的话,一起喝个下午茶吧。

  不对,下午茶时段她在上班。向秧秧说过,为了升经理,她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去总经理家里帮他的小孩免费补习,所以她肯定没空。

  不然告诉她,茶叶在这个星期三会到,有任何问题的话,打手机给他?

  手机……他的手机只有父母知道号码,连表哥、表弟……都不知道,他竟然要把号码给她?他在想什么?

  白聿鑫把电话放了回去。他还不确定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还不明白朋友是什么样的关系,像他和公司里的同事……不对,那是上司与下属;像他和表哥、表弟?

  不对,那是亲戚。

  至于朋友,他都快忘记朋友之间是什么样的交情了。

  意外地,门铃响起,他很少有访客,他的住址不对公司同事开放,家是他的王国,原则上,下班之后,他喜欢不受干扰地独处。

  是爸妈吗?他们从表哥那里知道他提早回来了?

  叹气起身。希望这次他们来,不是要他去相亲,对于婚姻……莞尔,他想起向秧秧说过,婚姻是一种很恶心、很虚伪的关系。

  打开门。是她?

  向秧秧穿着套装,头发乱成一团,头发上面还有几片很面熟的树叶,她的裙摆撕裂,而她的高跟鞋……

  白聿鑫摇头。每次出现,她都要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吗?

  “公寓外面,有一片森林?”

  他以为她要埋怨他说风凉话的,但她没有,上前,她一把抱住他,把两片香纯可口的红唇送到他嘴上。

  他没吃晚餐,肚子很饿了,所以这两片香唇一下子就勾引住他的胃口。

  前一刻,他还烦恼朋友的界线该设在哪里才适当,此刻,他已经爱上和她接吻的感觉。

  她的唇很嫩,像三分熟的牛肉片,一点点香、一点点甜,一点点的让人爱不释口。紧紧把她抱入怀内,虽然她全身上下不算干净,但他在她身上找到令人心安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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