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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谄媚!

  他嘴角撇了撇。她有三寸不烂之舌,这种人适合当说客,可惜他是孤僻男,对于多话的女人只会感到更厌烦。

  “我有一本木雕摄影集,里面全是大师的作品,那个大师的名字叫做御心,如果你有兴趣,我可以把那本书借给你。”

  她也知道御心?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滑过眼角,他把椅子和工具收回仓库。太阳快下山,森林里的树叶会遮蔽阳光,因此外面暗得更快。

  向秧秧起身,继续追在他的屁股后面。

  “白先生到底什么时候回来?你可以告诉我吗?”她加大声量问。

  突地,他停下脚步,盯住她的双眼看半天,说:“我就是白先生。”

  “对不起,我指的是白聿鑫先生,不是他儿子。”

  “我就是白聿鑫。”

  白聿鑫五十几岁,个子矮小、性格难缠……向秧秧恍然大悟。她又被吴组长耍一次,吴组长自己签不了约,也不让她顺利签约。

  她不知道吴组长骗她的不只这个,他还刻意不给她白聿鑫台北的公司地址,若不是她的运气超好,她将守在没人的屋子外面傻等。

  她露出灿烂笑脸。没关系,他们是竞争对手,被耍才正常。

  向秧秧飞快恢复反应,飞快递出名片,飞快……在他把门当着她的脸甩上那刻,把鼻子缩回来。

  白聿鑫在门后咧嘴大笑。当他说自己就是白聿鑫的时候,看见她的错愕表情非常逗趣,但那个表情还不及他当着她的面甩上门时,她受惊的脸。

  美女是不会这样被对待的。

  他低头,看一眼名片,上面的名字吸引他的注意力。

  向秧秧。

  他记得这三个字,有一段时间,在饭桌上,母亲经常提起这个名字,后来她转到夜校,母亲扼腕的模样,好像失去的不是学生而是女儿,母亲对向秧秧有很高的评价,他也记得那场吵架,记得她脸上的红印,记得他以为她要去跳楼自杀,却听见她瞧不起爱情的评语。

  是同名同姓吗?机率不高,这不是个时常出现的名字,而且以年纪来算……差不多。

  他想起她的学历,想起她向上爬的两百八十倍阻力,微微一笑。母亲失算了,向秧秧并没有成为她看好的那种人,不过,她倒是和多年前一样,战战兢兢、积极进取。

  他没多看她两眼,却把她说的每句话听进耳朵里。

  他同意她说的,可惜她做了功课,却没做够,她不知道,他和她一样,也是销售专家,只不过他们用的是不同方法,而通常,他是坐在办公桌后面下指导棋的那个。

  不过她竟然看过那本摄影集,他还以为那本书很冷僻……微晒,不想了,他把名片往垃圾桶一丢,上楼冲浴。

  洗过澡,他换上纯棉背心和短裤,到厨房给自己煮面。

  他的厨艺远远不如他的木工,煮出来的东西差强人意,但老天爷很公平,给他烂厨艺的同时,也给他一副强健的肠胃。

  天全黑了,他把面端到客厅桌上,再把电脑放在桌旁,他习惯善用吃饭时间,打开网页,再看一次今日的全球股市。

  尚未开动,门先一步砰砰响起来。

  是谁?表弟、表哥?不会,他们知道他不爱被打扰。放下筷子、推开椅子,他走到大门边,一把拉开。

  门外,有一个比刚才更狼狈的向秧秧。

  她散乱的头发上有几片落叶,膝盖间有烂泥,右手提着一只歪得很厉害的鞋子,而她的衬衫窄裙已经找不到优雅味。

  “呃、对不起,森林里面……很黑。”她笑得很巴结。

  “要我借你一把手电筒?”他面无表情道。

  “其实……我有更过份一点点的要求,能够说吗?”

  他没反应。

  向秧秧提起勇气,再把灿烂笑容发挥到淋漓尽致。“能不能请你……收留我一个晚上?”

  白聿鑫淡淡扫她一眼、关上门,走进屋里,没多久后出现,手里真的拿了把手电筒。

  所以,他认为她的要求太过份?

  “对不起,我真的、真的很怕黑。”她越笑越可人,由此可证,她的愤怒已经抵达崩溃边缘。

  他略过她的笑,细细端详她的脸。她的鼻头是红的、眼眶是红的,刚刚的森林奇遇的确让她吓破胆?

  她见他不动如山,拿着手电筒的手还停在半空中。唉,至少吴组长在这点上头没骗她,他的确是性格孤僻到很难缠。

  咬咬唇,没办法了,当自己没办法压榨出男人的同情心,能做的只剩下两件事情,第一,和他上床,达到目的。第二,扭头就走,别浪费自己的生命。

  她选择第二个。

  颤巍巍地抬起手,她打算接走手电筒。

  她手一抬高,白聿鑫就从屋里透出来的亮光中看见她的手臂有一大片擦伤。好吧,他承认,一个都市娇娇女就算有了电筒,怕也很难走出这片森林。

  在她的手快碰到手电筒那刻,他改变主意。

  她抬头望他,这一眼,让他发现她的眼底闪着泪光,而她的嘴角在发抖。如果不是她太会演戏,那么就是她真的很怕黑暗。

  白聿鑫没说话,转身进屋,没关上门。

  他的意思是……邀请?

  呼!向秧秧大大松口气,跟着进屋、关上门,把她惧怕的黑暗关在门外面。他上二楼、她也上,今天一整天,她好像从头到尾都跟在他的屁股后面,幸好他的屁股很好看,不然这样跟进跟出,她的眼睛肯定长痔疮。

  “浴室在那里。”

  简单交代,他从柜子里拿出一堆东西,她接手、他下楼。

  “谢谢。”

  向秧秧低头,看着毛巾、牙刷、大号的衣服和……内裤,脸发红。这个男人虽然性格孤僻难缠,但其实,是个细心的好人。

  她洗得很快,不到十分钟,连头发都洗干净了,她是个俐落的女人,不会把时间浪费在不是赚钱的事情上面。

  下楼,他坐在沙发上等她,沙发一侧放着被子和枕头,而沙发前的桌子上摆着一个医药箱,他在她洗澡的时间里,已经将她需要的物品准备就绪。

  他有点讶异,通常女人洗澡的时间可以让男人在操场跑上二十圈,而涂瓶瓶罐罐搞保养那套,又可以让男人看完电视新闻,虽然这里没有瓶瓶罐罐让她涂抹,但她的速度快得让人惊艳。

  “谢谢你的收留,我保证,明天就走。”

  她没说天亮就走,是因为打算在天亮到天黑之间再说服他几个小时,若他还是不同意,别担心,在未来的三个礼拜,她会天天来,将用国父推翻满清的坚定,拿到他的签名。

  白聿鑫不应话,打开医药箱,拿出优碘和棉花棒给她。

  她笑笑,说:“没事,只是小伤,几天就会自己好了,不必麻烦。”

  小伤?他拧眉望住她的膝盖和手臂。女人不是最怕在身上留下疤痕?

  刚刚他以为会听见从浴室里面传出哀叫声,但并没有,现在连上药也省,她是个对痛觉鲁钝的女人?

  他把药瓶往前推,话简单扼要。“擦药。”

  “呃,好吧,你坚持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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