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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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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王狗儿,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小男孩,汪月郎也有一副好外貌,因此……”她没有把话说完,只是朝他点点头,言下之意就是,你懂的。 “你又是怎么知道带走汪月郎的是个十几岁、模样斯文的男子,甚至还能推测出整个经过?” “汪家开粮铺,来来往往的人很多,认得汪月郎的人肯定不少,失踪那天又是市集日,他被带走却没人发现,这代表对方是用哄骗的,而非强掳。再者,如果带走他的是年纪很大的男人,多少会让人多看个两眼,甚至问上几句,但如果是年纪相仿的,大家只会认为两人是朋友。 “何况汪月郎已经是第三个受害者,同样的事连续发生三次,还没有人对此感到警觉,代表那人看起来温和、斯文、无害。” 傅子杉点点头,她的分析能力让他深感佩服。 他们走到铺子前,围观百姓尚未离开。 凌馥双对汪老板说:“可不可以说说汪月郎失踪那天的事?” “月郎的舅母生了个娃儿,家里生意好,忙不过来,月郎的娘和我都走不开,只好让月郎带着两块布和一篮鸡蛋走一趟,月郎的娘舅住在京城里,这条路他已经独个儿走过好几次,我们怎么都没想到怎会这回就出了事。” “你们怎么确定他出事的?是时间太晚他还没回家,还是娘舅那边派人来问?” “不是,是我送货出去的时候,经过柳树道,发现我们家的篮子被丢在旁边,蛋都碎了,布也被踩得乱七八糟。” “篮子和布还留着吗?” “留着,我去拿!”丫鬟应声,匆匆走到后院,把篮子和布拿了过来。 凌馥双看了丫鬟一眼,问道:“怎么会想把东西留下?” 丫鬟回道:“那天老爷把篮子带回来,向夫人确定东西是不是少爷带出去的,确定后,夫人就哭惨了,认定少爷肯定是出事了。我本想把东西丢掉,免得夫人看着伤心,可是篮子还能用,布洗一洗也能做衣裳,所以我就把东西拿去柴房里摆着,想等事情过后再去整理整理。” 合理。凌馥双点点头,展开布匹,上面确实有不少印子,她指着边缘处的印子问傅子杉,“这是马蹄印吧?” “是。” “所以他是在柳树道把汪月郎带上马背的。”凌馥双又指向另一块布。“这里有两个比较完整的鞋印,都是右脚,但印子不同,可以确定是两个人。”两个鞋印,一只宽、一只细。 丫鬟指着较宽的那只鞋印说:“这是我们家少爷的。” “你怎么知道?”凌馥双反问。 丫鬟回道:“少爷的鞋子都是奴婢纳的。” 凌馥双想再开口,却听见傅子杉缓缓说道—— “两个鞋印大小相差不多,但宽鞋施力重、泥印深,窄鞋施力轻、泥印浅,可以推论两人的身高相差不多,且带走汪月郎的人比汪月郎痩,但也有可能是因为汪月郎当时处于惊恐状态,使了全力挣扎。” 凌馥双好想给他拍拍手,说他好棒棒。不错嘛,有这等资质,难怪日后会变成神捕。 “我只是不明白,既然带走他的人身形偏小,为什么会在月郎的腕间留下那么深的指印,都一个月了,还这么清晰。”凌馥双摩挲着下巴道。 何况死命把人给拽走,应该是用整个手掌使尽去抓握才对,没道理只用了四根手指头。 “这是门功夫,那个指印不说一个月,恐怕大半年都不会消,而且汪月郎被扣住的地方是穴道,一旦被制住就会失去力气。”傅子杉解释。 凌馥双的疑问得到解答后,她又继续推论,“有马,代表对方不是贫穷老百姓。” 傅子杉接道:“是官家的马。” “你怎么知道?” “官家的马,所用的铁蹄和一般百姓用的形状略有出入,蹄子下刻有一个圆圈。” 她仔细再观察马蹄印子,确实如他所说,接着她又问:“那皇亲国戚的呢?” “方形。” 凌馥双恍然大悟,不过这可不是她观察力不足,实在是见识浅薄,她还不晓得官家的马与平民百姓的不同。“知道这种事的人,多吗?” “不多。”若非如此,怎能分得清楚半路劫粮的是官还是匪。 “这个鞋印子有凹凸刻痕,用以增加鞋底磨擦力,我记得这是京里某家很有名的鞋铺子卖的,他们的鞋子一双就要五两银子。” 在百姓眼中,刻那些横横斜斜的痕印是浪费人工时间,但凌馥双知道这家铺子时,还大力赞美过这家店,这么早就晓得用增加磨擦力来帮助行走时的稳定度,很有物理概念。 “没错,是漾研鞋铺。”傅子杉忍不住瞄了她一眼。她居然懂?这下子他更确定了。 “如果凶手的靠山够硬,敢这么大胆做出这等坏事,为什么不直接杀人灭口,还把人给送回来?”凌馥双歪着头,就这一点她实在想不通,这不就等于留下线索让人去逮人吗?还是对方有高度自信自己绝对不会被抓到? 她的话给了傅子杉想法,让他陷入长考。 凌馥双扬声问:“各位乡亲,汪月郎被带走时,有人看见吗?” “我看见了。”说话的是个八、九岁的小丫头,目光清澈,一脸聪明相。 凌馥双走上前,微弯下身拍拍小丫头的肩膀,问道:“你能形容一下带走汪月郎的人长什么模样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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