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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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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将来离开这里之后,他依然要她在自己身边待着。 希帆替他夹一块炸鸡,说道:“如果所有男人都像你这么好服侍,只要喂饱肚子就跑不掉,女人一定会更有安全感。” 璟然吃掉炸鸡,心里回答:所有女人都有你这等好手艺的话,男人也肯定跑不掉。 她说:“其实男人不会讲话又怎样?女人可以少听一些谎言。” 他嚼着嘴里的好味道,心中回答:如果不喜欢女人,男人怎会费精神去哄女人? 她又说:“男人看不见也无妨,往好处想,在我发白齿摇、老态龙钟时,你就不会往别的女人身上寻找慰藉。” 碗里没东西了,他捧着碗往外伸,她给他炸薯条。吃着松软的薯条,他心道:不是所有男人都肤浅,就像他,喜欢她,喜欢的不是她的躯体容颜,而是她的聪明智慧。 她再说:“也许我这么强势霸道自私的坏女人……” 她还没说完,他在心里已经接下话了:你是个好女人,没有什么强势霸道自私,你对每个人都好,包括一个“无用”的丈夫…… 他心里的话还没接完,突地,他听见她的下半句话—— “就适合你这样的男人,海伦公子,我认了,我认你这个老公、这段婚姻,我会和你好好过完这辈子的。” 这个结论让璟然高兴极了,笑弯眉眼、笑弯性感的嘴。 看吧,就算不能听、不能说,他们还是默契十足,在她说完话、他吃完东西时,刚好笑得花开灿烂。 希帆错解他的笑容,以为他吃得很满意、很上瘾,看一眼空了的盘子,她抓起他的手,在他掌心边写边说:“没了,炸的东西吃太多对身体不好,浅尝即止,明天做更好吃的食物给你吃。” 她旋身,一面收拾碗筷一面说话,带着笑容的脸庞分外灿烂。 希帆回头看一眼噘嘴不满的男人,笑容加深了。 他听不见,她却老爱对他讲话,她没有天真到以为自己多讲一些,他就会变得耳聪目明,那么她会一直不停的跟他说话只是因为……寂寞? 不,在他身边,她从没感到过寂寞,她不确定自己为什么老爱对他滔滔不绝的讲个不停,但她确定自己喜欢这份感觉。 收拾好厨房,希帆坐到他身边,轻轻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分明只有他依靠自己的分,可这样一个动作,她便觉得自己依赖上他,好像身边多了座靠山,好像天塌下来也不必害怕,他什么都不必做,她已经感受充分到安全感。 “海伦公子,如果你准备好了,如果你有一点点喜欢我,我们就当真正的夫妻,好不好?” 口气有点羞涩,虽然她在职场是女强人,但在爱情战场上她从未主动挑起过战争,也许是屡战屡败的经验,让她对爱情有些畏怯。 璟然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这么后悔过。 如果他不装聋哑,他就可以马上告诉她:我已经准备好了。 如果他能够说话,他就能握住她的手,认真的对她说:韩希帆,我喜欢、非常喜欢你,不是一点点,而是很多、很多点。 可他现在什么都不能做,只能伸手揽住她的肩,享受这片刻的甜美。 希帆没有推却,不是因为下定决心要当他的女人,而是因为她早已经习惯,并且喜欢上他的拥抱。轻轻地往他怀里钻了钻,她的脸上带起惬意的微笑。 §第六章 变卖脑中的想法 时间过得比想象中还要快,希帆已经没了刚来时的时间漫长感,记得刚穿越时,这里没有计算机网络、没有FB、微博、line,连本可以提供休闲的书册都没有,日子简直不知道要怎么过,于是她开始对海伦公子说话,开始泡在厨房里煮东西,开始和左邻右舍攀交情。 当习惯这样的生活节奏之后,她已渐渐的抛弃都会生活中的紧绷,她发觉自己不仅走路的速度变慢,连呼吸也变得悠长舒缓。 整整五个时辰的睡眠时间,让她的皮肤嫩得能掐出水来,记忆中的疲惫感全都消除了,清晨醒来总有一种满足的幸福感。 不知道为什么,不管睡前离他离得再远,早上醒来时自己总是窝在他的怀间,他的胸膛很宽阔、很舒服,靠在里面让人不想离开。 也许是他身上那股淡淡的草香让她不自觉的向他靠近,她不曾在别人的身上闻到那种味道,像青草,也像刚刚修剪过草坪的大操场,轻轻靠上,便感觉彷佛在绿意盎然的草原间奔跑,尤其是在夜里,与甜甜的茉莉花香气相融合,教人不知不觉的陶醉、迷恋。 她不知道那个味道是怎么来的,没有香包、没有熏料,彷佛是他身上与生俱来的气息。 睡得饱、吃得好,日子过得悠悠闲闲、不急不躁,突然间发现,过去的自己是在生存,穿越之后才懂得何谓生活。 时间多了,她开始学习其它生活技艺,以前搞不懂的春分夏至,现在明白了,以前不懂的祭祀礼仪,现在搞懂了,她会织布、缝衣服,她会纳鞋、绣鞋面,虽然做得不太好,但一不参加选美比赛,二则自家老公对美丑没概念,所以穿得舒服是她追求的目标。 “好了。”她忙碌两天的绒毛拖鞋终于完成了。 邻居汪大叔送了张兔子皮,她做成两双鞋,一双大的、一双小的,毛茸茸的皮面摆在里头,外面用一块青布包着,看起来不起眼,但脚丫子踩在里面一整个舒爽啊! 放下针线,抱着拖鞋走到丈夫身边,像是献宝似的,希帆在他手心上边写边说:“我做了双很舒服的鞋,可以在屋子里面穿,我帮你试试。” 蹲下身,她除去他的鞋袜,让他露出光脚丫,再把拖鞋帮他套上,顿时软软的、暖暖的触感印上他的脚。 这是什么感觉?从没有经历过的,他不知道鞋子也能做成这样好穿,彷佛裸足踩在棉花堆里或毛毯上。 心微暖,他有许多鞋,多数是京城里最负盛名的金履轩做的,当然家里的通房、姨娘和婢女们也争相帮他做鞋,他的鞋多到一双一双的接着都可以绕整个镇北王府三圈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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