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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


  只是习惯,一个很难改变的习惯,她老是想到什么就画出什么。

  于是三两下,白纸上出现一个右手拿斗笠掮风、左手肘靠在锄头柄上的农夫,农夫站在茅屋前方,看着两只小狗相斗,嘴边有着淡淡的笑纹。

  他的身后是一大片、一大片的水田,青色的水稻苗长得很有精神,没有任何的预告,但你就是会从农夫的笑容里看见丰收的喜悦,然后再更远处,山峦起伏,蓊郁青翠的绿,看得人心旷神怡。

  那张脸,是齐穆韧的,一个饱含笑意的齐穆韧,因着两条小狗,满身自在。

  换过一枝笔,她的书法已经磨练很久,但截至目前为止,还称不上一个好字。

  前辈子,大姜曾经笑话过她,说她和文字有仇,什么东西到她手下,都能活灵活现、原形重现,只有文字总在她手下扭曲,所以刻印章,不是她的专长而是败笔。

  她企图找一个合理答案,想好几年想不出缘由,只好赖到父母亲身上。

  她说:这就是揠苗助长的坏处,我一定是太早背诗、太早接触中国文字,才会下意识地恶意扭曲文字的美丽。

  结卢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

  写完了,她拿起来看一看、放下再看一看,怎么看都是幅杰作,下回找机会,拿这张图试着刻刻看。

  “你在做什么?”

  阿观抬头,发现齐穆韧不知道什么时候放下笔,转眼对上自己。

  “我在欣赏自己的毛笔字,真是越写越见功力了,了不起啊。”她自夸自擂,为自己建立信心。

  “你的字?哼!”

  他没多说,但光是那个哼字,就足够让人自尊受损。

  哈!标准那么高啊,想当年,别说毛笔,她连拿原子笔的次数都有限。谁不晓得新世代年轻人习惯用键盘写文章,能把文字全写对,已经能够充分表现她伟大的文学造诣。

  他走到她身后,拿起她的杰作,一看上眼,老半天都不舍得把图放下。

  阿观瞄他,就一张八开大小纸,需要看这么久吗?又不是看清明上河图。

  见他不语,阿观张扬起笑颜问:“吓到了吧,爷是不是觉得妾身的字一日千里,进步神速?”

  他微微一哂,诚实冋道:“字普通、图画意境不坏,但最好的是这首诗,你写得相当好。”

  噗!吐血,他的夸奖让她的脸像霜打茄子似地萎了下来。

  字,是她花了好一番心思练过的;图,是她累积十几年的真功力;而诗……是盗版、是剽窃,是强暴陶渊明抢来的。居然她的真实能力在他眼里只是SOSO,而最好的部分……恶寒飘过,她听到他的真心夸奖了,他夸奖:你很不错,是个优秀不凡、旷世伟大的……小偷。

  她别开脸、不爽与之对话。

  他笑着,说:“再写一首诗给爷?”

  “不要。”

  她拒绝的俐落简洁,就像在拒绝隔壁家的小狗在他们家花盆前大小便。

  “那你,想不想出去玩?下次休沐,爷带你出京。”

  眼睛瞬地一亮,她要、她要……

  可是,真的要这样一路剽窃下去吗?会不会一个不小心,她就取代李清照,成为古代最有才华的女人?会不会哪天,她亲生爹娘突然发现,古文观止里的作者姓名全改了,改成他们死不瞑目的女儿?

  撇开脸,她说得极有志气。

  “尊严为上,才华是不能受胁迫的。”

  “如果再加上万客楼的席面呢。”

  眼睛更亮了,万客楼,她已经听过不下百次,每次晓初、晓阳在形容万客楼的情景,就会让她联想起五星级大饭店。

  他们家爸妈很省、很枢、很吝啬,可在他们兄妹合力背完唐诗三百首时,居然大发善心,带四个毛头上五星级饭店。

  那里的装潢像天堂,那里的食物让她连舌头都想吞掉,那里连服务人员每个都漂亮得像神仙……

  五星、五星、五星……厚,她要留口水了。

  才华不能受胁迫,但就是有人优秀到无法掩盖其光芒啊,五斗米不能折腰,五斗半就、就……勉强一下脊椎骨也无妨。

  “浩荡离愁白日斜,吟鞭东指即天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她飞快背完一首,没考虑过速度会不会快到让人惊吓,七步成诗已让曹植名留青史,她这个“眨眼成诗”,肯定会造成轰动。

  “可以吗?”

  他一笑,这首太小女子,不过已经够厉害。

  “可以。”

  “那爷可以……”

  她还没说完可以怎样,齐文敲门进屋。

  “主子,叶府来了人,想见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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