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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第三章

  床很舒服、阿尚睡在对门很安心,但李薇仍旧睡得不好,也许是因为第一次离家出走。

  昨天晚上,爸爸打手机给她,她对爸爸说:“爸,如果我照着妈的意思,嫁给她喜欢的人,我一定会恨你们一辈子。”

  家里电话是用扩音的,妈妈听得一清二楚,怒气冲冲抢过话。

  “哪天等你发现身边的朋友嫁的全是我挑的那种人,身上是名牌衣、名牌包,名牌珠宝,吃美食、住豪豪宅,出入开的是名车,而你只能苦哈哈的等月初拿到薪水,一个月勉强上一次馆子,到时你会恨死你自己。”

  妈妈的话让李薇硬了脾气,她刻意不对妈妈说话,“爸爸,如果真的是那样子,那么我宁愿恨自己也不愿意恨你,因为,爸,我爱你。”

  妈妈听她故意把自己和丈夫切割,冷笑回答,“好啊,我倒要看看你可以坚持到什么时候。”

  电话被挂断,她暴跳如雷,大小姐脾气瞬间发作,气得在客厅里转圈圈,指着空气不知道在对谁说话。

  “我已经成年,早就学会对自己负责,在我眼中,没有名牌就活不下去的女人既可卑又可怜,我半点都不羡慕她们,我宁可当一本封面不怎样,内容却丰富到不行的好书,也不愿意当一本封面金缀钻的杂记……“豪宅怎样?住过啦,不稀奇!名车怎样?坐过啦,也不过一般般!有什么了不起,心灵的幸福不是靠那些东西得来的。”

  她大吼大叫、青筋暴张,阿尚却没被她的怒火吓到,反而给她一杯卡布奇诺,拉她坐进沙发,在说出一句句的“没关系”、“不要急”、“慢慢讲”之余,静心听她抱怨。

  她讨厌卡布奇诺腻人的甜味,但不得不承认,甜食真的能够安抚人的情绪。

  大家都说:男人受不了爱抱怨的女人,可从头到尾,阿尚没有表现出半点不酎烦,他专心听她抱怨,偶尔给她一点思索空间,让她在思考的同时慢慢平息怒焰,两个小时后,他成功地让她摆脱怒气。

  最后,他做出结论,“只要不后悔自己的选择,你一定可以走出自己想要的路来。”她说:“我妈总觉得我很笨,尤其在我决定到出版社上班时。”

  “为什么,那不是跟你大学所学相关吗?”

  “她认为聪明的女人,会在人生最美丽时,替自己找到一个好男人,而不是有一份好工作。”

  “你并不这么认为,对不?”他明白她的想法。

  “我认为一辈子当千金小姐、千金少奶奶是件可悲的事。”最可悲的是,她从小到大就是被这样训练着。

  “那可是许多女人一生的梦想。”

  “却不是我的,我想,我一定生错家庭了,有的人适合当千金,有的人适合当苦力,而我刚刚好是后面那种。”

  “苦力?见他上上下下打量她,她满脸通红,淸楚那种眼光的意思。

  是,她打破一个盘子、两个碗,擦完桌子的抹布直接丢进垃圾桶,换下来的衣物扔得满浴室,说要帮忙收衣服却把他洗干、晾干的衣服弄得必须重回洗衣机,再被蹂躏一次,她做的坏事罄竹难书,一整天下来,她充分向他表达了自己是千金小姐的事实。

  但他的耐力真的很惊人,每次出错他都没生气,只会用温柔得近乎宠溺的眼光望着她笑,反倒是她以小人心度君子腹,老是想,他没说出口的话一定是,这个千金小姐啊……她举起右手做发誓状。“不能怪我,我不过是缺乏训练,假以时日,我会比奴婢更像奴婢。”还奴婢咧,她以为自己活在中古世纪哦。

  可他没反驳她的奴婢,只是笑着回答,“做得不好也没关系。”他的语气中有浓浓的、让人安心的成分,让她一听二听三听,越听越相信,觉得一切都没关系。

  离家出走,没关系:独立做自己,没关系;不会做家事,没关系,只要他在身边,所有李薇做出来的“罄竹难书”通通都没关系。

  之后,她又嘟嚷了一些废话,他一样认真听,直到她倦了,身子慢慢地倒向他的肩膀、头滑入他的胸口,直到她在他怀里寻求温暖的企图越来越明显,他抱起她走回卧室!那个像坐云宵飞车的感觉,带着她飙啊荡啊,荡进梦境里。

  她不知道他在自己的床边停留多久,只晓得在沉沉入睡前,她握住他的衣角,不准他的温暖退位,可他终究走了,同一时刻,她淸醒,睁大眼睛。

  快睡吧,她告诉自己,然后她数羊,先数奇数再数偶数,然后数三的倍数、五的倍数、七的倍数……在九的倍数数到一百八十九时,她终于入眠。

  李薇是被恶梦惊醒的,她猛地坐起身,见镜中的自己头发乱蓬蓬的,眼角还有着未干泪痕,她揉揉眼睛,对着门喊“阿尚”.

  没回应?她皱眉。

  她害怕一个人在家,从小就怕得要死要活,只要没人在身边,住惯了的家会马上变成鬼屋,下一刻会有鬼从床下钻出来、从冰箱冒出来、从衣柜里跳出来。

  她最最最最最讨厌一个人在家。

  扯起喉咙,再喊一声,“阿尚。”

  还是没人回应。她看一眼桌上的闹钟,才六点半,他去了哪里?心开始发慌,视线扫到衣柜后面,她似乎隐约看见怪兽尾巴长出来,床底下,她感到震动声响。

  慌张地赤脚下床,她来不及找拖鞋穿,就急着到处找人,一面找、三四喊,他不在房间、不在三楼或阳台,也不在客厅、厨房和浴室。听见了,她好像听见青面獠牙的恶鬼在耳背上呼呼地吹阴风……

  “阿尚,你去哪里?”她一顿脚,从一楼奔到三楼、再从三楼窜到一楼。

  那么早就不见了,是不是被她发脾气吓到,不想继续和她同居,所以偷偷蹓走了?还是几天相处下来,他认淸她是难搞的大小姐,后悔收留她?早知道,男人受不了女人的抱怨,昨天她干么说那么多废话啊!傻瓜、呆子、没脑的李薇!我恨死你了。

  就因为卡布奇诺能安抚人心,也因为他的声音很定人心绪,她就巴啦巴啦的,什么呆话全部说出口,好白痴哦。“阿尚,你回来啦,以后我不长舌了啦。”她对着空无一人的厨房说话。

  走进客厅,见他昨晚看到一半的书本还放在桌上,她走过去拿了起来,抱在怀里。如果说一百句对不起,阿尚可以重新考虑和她同居的问题,她很乐意。

  说到做到。“对不起,我以后不乱发脾气,对不起,我以后不多嘴,对不起,我不再打破盘子,对不起,抹布我会用满一千次才丢,对不起、对不起……”可是在她说满一百次对不起后,阿尚还是不见踪影。

  眼角,她瞥见壁灯后面藏了一个比咕噜还丑的小鬼,狰狞着面孔,窥伺着她的一举一动,她吓坏了,手脚发抖,牙关发抖,她抖得像五级强震一样厉害。

  紧咬住下唇,她低声呜咽,对着空无一人的客厅哀求着,“我不要一个人在家啦,阿尚你在哪里,赶快出来。”今年寒流来得早,才十一月天,就冷得人们瑟缩不已,李薇猛地打开门,迎面一阵冷风吹得她打起寒颤。

  院子里的草枯黄了衣裳,但露珠依旧侵袭草坪,小小的裸足踩上,冷意从脚底板一寸寸往上升,她揉揉眼睛、揉揉鼻子,她说她不想哭,是湿气自己爬入眼底、漫上脸颊。

  她真讨厌一个人在家!“阿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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