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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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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以前还时常请朋友吃饭耶!不可能到了纽约,手艺却全部留在台湾了吧;: 只见他咬了几口,接着张开一边紧闭的眼,对她眨呀眨,“想不到,味道还不坏。” 虽然他不是兔子或是地鼠,然而,这种食物的口感的确还不坏,就算没有熟悉的肉味,但是不难吃——不像想像中的难吃。 张玮慈听到他的评语,笑了开来,“我就跟你说吧!” 接着,换她得吃带血的牛肉。看着那鲜嫩腥红的肉块,忍着满身的鸡皮疙瘩,憋着气,她切了一小块放进嘴里—— 接着她发觉,其实也没有想像中的恐怖。 就像是看出她的想法,诺因也笑了开来,学着她先前的语气,“瞧,我就跟你说吧!” 张玮慈看着他调皮的模样,不禁失笑。 这顿晚餐吃得比任何时候都来得愉快,印象中,她从前的每一个约会对象,都比不上诺因——声音低沉醇厚,谈话风趣大方,隐藏在吓人的外貌下却是幽默而且温和的男人。 吃完饭后,诺因一边收拾碗盘,一边和她闲聊,“所以你来纽约是为了游学?为什么不打算在这念个学位?”他们方才聊到她来纽约的目的,他忍不住鸡婆的为她规划起来。 “再说吧,”她当然也想,不过现在的状况不允许,“可能回台湾之后再找个工作,多存点钱,有机会再来纽约。” “这么说,你很快就要回台湾喽?” 哗啦哗啦的冲水声掩盖了诺因话中的失望语气。 她没有发觉他的异样,歪着头想了想,“也许,等脚好一点……” 想到这问题,她也觉得这样叨扰人家似乎不太好,只是在大胡子身边,她感觉很快乐……于是,完全不去思考这个问题。 两人沉默下来,好一会都没人出声。 为了打破这份尴尬,张玮慈不自然的笑了笑,“你问这干么呢?” 诺因慢条斯理的擦干手,把碗盘放入烘碗机中。偏过头,像是考虑许久,才转过身,灰色的眼睛深深凝视着她。 “因为我在想,我要怎么追求你——或许,现在得用最短时间,想办法追到你,才能把你留下来。” 张玮慈两、三天没有下楼去了,她躲在佩卓的房子里面,看着电视胡乱转台。 没下楼的原因第一是因为她感冒,第二,则是诺因的告白。 自从那天诺因突然说要追求她之后,由于太过震惊,她不知该怎么面对他。 幸好佩卓的冰箱——魁也有冰箱——堆满食物,她不怕饿肚子。 老实说,她并不讨厌诺因,甚至可以说是相当喜欢他的—— 浓厚胡子掩盖着的脸庞,凝视着她时,那一双温柔的灰眼,在阳光下丝缎般闪亮的头发,笑起来沉稳醇厚的声音,还有那天不小心窥视到的雄厚胸膛…… 只是她要怎么回答呢? 她想起以前谈过的恋爱,有个跟她交往过的男人对她的评语却是——比一个男人还要勇敢! 最后一个男友跟她分手的理由则是——不想跟一个外型看起来像小孩,内在是个男人婆的女人交往。 她赏了他一拳,让他戴了一个月的墨镜上班。 从那之后,她便认定自己是个悲惨且没男人缘、没恋爱运的女人。 会那么“勇敢”,也不是她所希望的,但她实在习惯于跟父亲吵架,习惯武装自己,把自己当男孩一般,让自己看起来很强悍,这份勇敢是不得不。 跟最后一任男友分手,至今已一年多。 如今遇到诺因…… 想到被困在车子时,他的软弱害怕——虽然不能怪他,有幽闭恐惧症的人会害怕密闭空间是正常的——他会不会也觉得自己根本不像个女人,不需要男人的保护呢? “啊,亲爱的——”是佩卓,张玮慈现在已经很能适应佩卓那种很淑女的说话方式。“我以为你出去了。” “我?没有。”张玮慈悲惨的捏捏自己通红的鼻子,“我好像有点感冒。” 佩卓步履优雅的从厨房端来一杯浓茶,同情的拍拍她,“我也希望我能生病,这毕竟是活着的证明。” “像我这样绝对会让人想死。她接过茶,抽抽鼻子。 佩卓低喃着像是法文的音节,安慰她似的道:“放心,小小的感冒绝对不会让人想死——小感冒就像不愉快的恋情,结束它之后你会更愉悦。” 玮慈因为她的形容露出了笑容,随即又想起方才独自在烦恼的事情。 “诺因——”她想对佩卓说诺因跟她告白的事情,她没有人能商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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