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宁悠然 > 木兰护卫 > | 上一页 下一页 |
三十七 | |
|
|
无人注意的角落里,几位衣饰华丽的夫人,围着刚才那个仙儿,七嘴八舌地讨论着刚才那一出。 “仙儿,你演得真像,那个王爷脸都绿了。”一 位贵妇笑道。 “谁叫他独占了我们的秋枫,下次还要想法子闹他。”仙儿一脸自得,意犹未尽。 “对,下次派谁去?”另一位贵妇兴奋地问道。 “嗯,派秀秀去,她最会哭了,再把她的孩子带上,保证吓死那个王爷。” “没了秋枫,玩一玩那个王爷也好。”被点名的秀秀跃跃欲试。 看来倚天的悲惨命运还未结束,那些失去秋枫的闺中怨妇们随时会找机会让他“惊喜”一下。 番外篇 过去…… 湖水静静流着,一个小小的身影坐在岸边的石头上,对湖水里的倒影发愣。为什么他不像别人一样是黑眼睛,而是像图画中的鬼一样,是蓝眼睛呢? 听别人说这是因为他的娘是西夷人,她也是蓝眼睛的。西夷是什么地方?那里的人和他长得一样吗?他们不会也笑自己是杂种吧?他忘记娘长什么样子了,可娘为什么不是黑眼睛呢?蓝眼睛好丑,上书房里的人都不敢和他玩,他明明会背书,先生也不肯问他,直接跳过他问别人。 父皇喜欢他吗?为什么每次见了他,都跟见到其他两个哥哥一样,只是拍拍他的头,问问他的功课?偷偷看去,他对小弟弟可好了,又亲又抱,是因为弟弟小吗?他小时候父皇有没有抱过他? 如果他和弟弟一样,是黑眼睛,长得小小的,白白胖胖的像小娃娃一样,父皇就会多喜欢他一点儿吧?他刚刚五岁,就比七岁的孩子高,皮肤也黑黑的,真是丑死了。 厌恶地盯着水中的倒影,他捡起一块石头,狠狠地砸向水面,溅起了水花,影子也不见了,水花落尽后又泛起涟漪,一圈一圈的波纹将他的影子变得扭曲。 “咕咕?”一道稚嫩的童音传来,他急忙转身。 一个粉妆玉琢、漂亮得像玉娃娃的小小孩儿站在他身后。见他转身,高兴地咧开嘴,露出带着口水的笑容。 他认识这个小小孩儿,他就是阮娘娘生的弟弟,是自己暗暗妒忌的人,他怎么一个人在这儿?他的奶娘呢?这里是湖边,若是掉湖里可怎么办? “来,过来。”他伸出小短手,学着大人的动作将不知危险的小小孩儿抱进怀里。 “咕咕?”小小孩儿用手指着他。 “是哥哥。”他总算听明白,所谓的咕咕是在叫他。 “哥……咕……”知道自己说得不对,小小孩儿歪头看他。 “哥……哥……”他慢慢地教他。 “哥哥……”这次叫得有模有样,他露出赞许的微笑,小小孩儿也知道自己叫对了,又笑了起来,口水滴到了他身上。 他终于知道父皇为什么喜欢抱他了,软软的、香香的,弟弟抱起来比枕头还软,就在这时,小小孩儿伸出小小的指头比着他的眼睛,黑黑的眼睛里露出疑惑。 他浑身一紧,弟弟不会也讨厌他的蓝眼睛吧?就在他失望地想放开这个难得和自己亲近的小人儿时,小小孩儿突然开口。 “漂漂……”小小孩儿口头表达完自己的喜爱后,还用满是口水的小嘴用力亲了他的眼睛一下,这无心的一亲,却让他终身难忘。 在以后受到岐视的日子里,他都会想起那一句“漂漂”,让他知道,至少在一个人眼里,自己的蓝眼是漂亮的。 那年他五岁零七个月,倚天一岁。 ******* “三哥哥,三哥哥,你看。”身高只及他肩膀的小孩子,手里捧着一朵不知名的小花,献宝似的跑向他。 “倚天,好漂亮的花,哪里来的?”虽然花实在不怎么好看,小小的几片花瓣,因为他的奔跑而落了大半,少年还是夸赞道。 “那里。”小少年用满是泥土的手指着某一处,他采的花一定是有根的。 “你要把它种活吗?”少年眉头微皱,每次采回来的花,他都要种起来,这次的花,根没剩下多少,若是花死了,他又会哭了。 “不种了,我再也不会随便把花挖出来了,这朵是花匠丢掉的。我才捡的。”小少年有些难过。 “为什么?”他奇怪了。 “因为如果我不把它们挖出来,它们还可以活很久,过去的那些花都是我害死的。”小少年一脸犯了罪的惶然。 “谁跟你说的?是大皇兄还是二皂兄?”他一直就不喜欢那两个人,会勉强和他们一起玩,只因为倚天喜欢他们,他才勉强装着喜欢他们的样子。而从他们的眼神看来,他们也是如此,很好,有共识就好办。 “不,是无情哥哥。三哥哥你们知道对吗?为什么不告诉我?”倚天问出心中的疑问。 他无言了。 他们不告诉倚天,是因为只要花种活了他就会很兴奋、很快乐,和他兴奋的笑容相比,那些无生命的花木又算得了什么呢? “三哥哥好坏,我不喜欢三哥哥了,也不喜欢大哥哥和二哥哥了。”一想起那些原本很漂亮,却因为自己的无知而死去的花朵,他的眼圈就红了。 “你说什么?”一定是新来的那个叫无情的混蛋教坏了他,他受伤地拂袖而去,在心里狠狠地对那个无情下了诛杀令。 虽然很快倚天就向他道了歉。对宝贝弟弟没办法的他,也很快原谅了他,但他听信别人的话,出言伤害他的事他记在了无情的账上。 后来他听见那个无情向父皇提亲,说要娶最漂亮的“公主”,他终于找到了理由,伙同同样气愤的两个兄长,把无情打了个半死。 那一年,他十二岁,倚天七岁。 | |
|
|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