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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对方脸色很是焦急,指着自己停在路边的车子,“先生,能不能帮忙载我们一程,我老板的车子抛锚了。”

  殷恕桀见停在路边的是一辆名贵的黑色宾士,目光敛了敛,也不多问,“这个时候车子抛锚,的确很让人苦恼,如果不介意人多挤一下,我可以顺路载你们一程。”

  年轻人似乎很高兴,忙不迭转身去叫自家老板。

  缓步走出来的是一个六十几岁的老人,样子看上去很威严,一看便知大有来头。

  那老人和殷恕桀对视一眼,有什么话呼之欲出,在商场上行走的人,就算从前真的没见过,电视、杂志的报导也不会少。

  殷恕桀原本就耀眼夺目,又是商界有名的索命阎罗,此刻若说老人没认出他的来头,还真是让人有些不相信。

  但他见殷恕桀只是很随和的冲自己微微一笑,并没有太多言语,老人也很有自知之明的把对方当成路过的好心人对待。

  那年轻人是老人的属下,对老人十分恭敬有礼。

  而老人在上了车后,便和殷子扬大眼瞪小眼。

  殷子扬虽然是个男孩子,但由于父母的基因都太好了,他几乎是结合了父母所有的优点出生的。

  这样长相的小孩,是大多数长辈眼中的宝贝,老人一看到粉嫩嫩肉滚滚的殷子扬,当即便眉开眼笑起来。

  “这是谁家的宝贝,怎么长得这么可爱?”他说着,便捏住殷子扬的下巴来回量,“小家伙叫什么名字?”

  殷子扬从小到大便知道很受长辈欢迎,对于别人主动向自己示好,只是稍稍嘟了嘟嘴,“我叫殷子扬。”

  “小名蛋蛋。”夏小晴顺口接了一句。

  “妈咪,人家都说过不要这个名字啦,你可不可以不要总是叫我蛋蛋?”

  “原来你叫蛋蛋啊,这个名字好,最近很红的那本《来世劫》里,有一个很会破案的小侦探也叫蛋蛋。”

  夏小晴特别看了老人一眼,“您看过《来世劫》?”

  老人一听,立刻乐了,“怎么没看过,那个叫大太子的作者写的小说我可是每本都看,写得太精彩了。”

  “是啊是啊,我家老板简直就是大太子的头号书迷……”

  夏小晴脸色一红,自己的小说受欢迎她是知道的,但被书迷这样说,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前面正在开车的殷恕桀听到这里,眼中闪过一抹精明之意。

  在老人口沫横飞的表达了自己对大太子这个作者的喜欢和崇拜之后,殷恕桀突然接口说了一句:“老先生,您说的那个大太子,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哦,她就是我儿子的母亲。”

  “什么?”老人一惊,不敢相信的瞪着夏小晴,“你就是大太子?”

  “呃,我……”夏小晴不知该作何回答。

  在她的印象里,殷恕桀并不是多话之人。况且大太子虽然是她的笔名,但当初和出版社交涉的时候,她已经在合约里谈妥拒绝公开在媒体前亮相了,这也就意味着,她只想在幕后快乐的写自己的小说,从来没有把自己推到人前的想法。

  她以为凭殷恕桀聪明的理解能力,应该不至于看不出她的想法,可这次为何……

  透过后视镜,别有用心的看了前面正在开车的男人一眼,心底,隐隐的感觉到了一些不对劲。

  这一切的一切,和他刚刚所接到的那通电话……有关吗?

  无论夏小晴多么不想将自己就是大太子一事公诸于世,面对老人敬佩崇拜的目光,以及对方对自己每一部作品发自肺腑的剖析之后,她还是很有礼貌的和对方侃侃而谈。

  短短一小段路程,一向很有老人缘的夏小晴很快便和老人打成一片。

  再加上可爱的殷子扬时不时的插嘴,爆出笑死人的童言童语,更是将车内的气氛搞得一片其乐融融。

  当殷恕桀将夏小晴送到家时,殷子扬已经躲在老妈的怀里,沉沉的睡过去了。

  夜晚的气温稍微有些凉,打开车门,殷恕桀将搭在车座上的西装拿下来,披在她的身上。

  夏小晴抱着熟睡的儿子抬眸看了他一眼,皎洁皓月照映在她的脸上,衬得她面孔晶莹如玉。

  自从将半路遇难的老人送回家后,两人便有默契的止住话题,任宁静流淌一路。

  “谢谢你今天的晚餐,也谢谢你送我和蛋蛋回家……”

  “说话何必这么见外,蛋蛋也是我儿子,而且就算我们离婚了,大家好歹也做了两年夫妻。”

  殷恕桀不想她将两人的关系说得太生疏,无论他的一些做法背后抱着什么样的目的,他都想努力留住些什么。

  “其实……”他刚想开口,可话至嘴边,又没来由地咽下。

  因为夏小晴已经摆出拒绝交谈的姿态,满面的疏离,“很晚了,我带蛋蛋先回去,你开车小心。”

  所有的话全部被咽回了肚子里,殷恕桀很有风度地一笑,“那不打扰你了。”

  她没有回头,转身抱着熟睡的儿子上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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