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明日香 > 偷心有术 > |
十八 |
|
容貌相似、小动作雷同,就连讨厌的食物也一样,而且,这八年来他日夜盼望绫儿的魂魄能出现在他眼前,却都失望了,可灵儿一出现,绫儿就附身在她身上和他对谈…… “如果……根本没有鬼魂附身这回事……” 达人越想越激动。因为莫愁河直通大海,找不着斐家父女的!”首,没人会觉得奇怪,再加上斐老爷在遗书中说要和雪绫投河自尽,化为厉鬼回来报复,大家都以为他们两人已死……但是,如果他们获救了呢? “如果绫儿遇到什么世外高人,治好她脸上的伤疤……”他试着想象绫儿除去伤疤,再年长几岁的模样。“难不成灵儿就是绫儿?!” 强压住狂喜的情绪,达人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在没有得到证实前,他不能妄加揣测。、 “我一定要尽快证实我的猜测!” 达人东西也不吃了,立刻去找当初决定雇用灵儿的李管家。 第五章 看着在一旁折叠衣物的灵儿,达人脑海里想的全是李管家所告诉他的一切。 灵儿的身份背景很简单,来自外地,因为卖身葬父而来卫府工作。 她的身份毫无线索可追查,让她显得更加可疑, 看来,他只有用自己的方法找出真相了。 “灵儿!”达人唤道。 “嗯?”她停下手边的活儿,抬头看他。 “我要去西院拿点东西,你陪我去。”他说着便站起身。 “西院?你不是不准任何人进入的吗?”她想了一会儿,促狭地问:“你该不会是怕遇上鬼,所以想找我一起去壮胆吧?” 达人神秘地笑了笑,没有回话,径自往外走去,雪绫只好连忙跟上他。 自从下定决心要让他爱上“灵儿”开始,她便拼命地讨他欢心,还常常做他爱吃的菜给他吃,偏偏他对他的未婚妻坚贞得很,丝毫不为所动。 不过,还好对卫雄的复仇计划进行得很顺利。 她每天在卫雄的食物中下药,让他逐渐瘫痪,再装神弄鬼地搞得他精神耗弱,让他生不如死! 只是,要夺回家产似乎有点困难,至今她还没想到可行的法子。 “啊!”雪绫低着头边想边走,连连人停下来都没发现,一头往他的背撞去。 “你没事吧?” 达人回头瞧见她扁着嘴、揉着鼻子的可爱模样,不觉有些好笑。 “没事……”她揉着鼻子跟在他后面,走进自己以前的房间,“少爷,你来这里做什么?” “找一块雕着彩风的血玉佩。” 听他这么说,雪绫立刻知道他指的是她娘留给她的遗物。 “少爷,你找那个玉佩要做什么?”她紧张地问。 达人直视着她说:“我想把它送给香芹,你也帮我找吧!” 他开始在房里找了起来,雪绫却愣在当场。 那是她娘留给她的遗物,他竟然要拿去送给霍誊芹那个狐狸精?! 休想!想都别想!这辈子都甭想! “咦?你在发什么愣?快帮忙找啊!” “噢!好。” 雪绫在他的催促下才开始动作,而她这种傻楞的反应更加深了达人的怀疑。 事实上,他知道东西放在哪儿,却故意先从别的地方找起,再由眼角偷瞄她的动作。 瞧见她往床边移去,达人顿觉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少爷,你应该先察看一下珠宝箱吧?也许就在里头喔!”雪绫试图转移他的注意力。 “嗯!说得也是。” 趁他转身往珠宝箱的方向走去,雪绫飞快地打开床头的暗格,把她先前珍藏在那儿的首饰全拿出来,扯开领口就往里头塞—— “你在做什么?” 达人的声音吓得她差点被暗格夹到手。 “呃……没有啊!‘突然觉得里头有点问,扯扯衣襟看看会不会舒服一点。” 她说着又往别的地方走去,完全不知道达人早有准备,方才他用事先准备好的小铜镜,早将她“偷东西”的举动全看在眼底。 那个暗格很隐密,和床头的雕花几乎连成一体,看不出任何接缝,但她却像是早已知道那里有个暗格,探手便把里头的东西全藏人胸前。 如果不是绫儿本人,又怎会如此熟悉这房里的秘密藏宝处呢? “少爷,到处都找不到你说的那个玉佩,会不会是你记错了?”雪绫怂恿他放弃,“你想送玉佩给霍小姐,到街上去买一块不就成了?” 达人耸耸肩,“看来也只好如此罗!”他从怀里取出一只紫玉环,“我看就送这只玉环给她吧!” 雪绫瞪大眼。那不是爹在她十二岁时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吗?当时她戴起来有点太大,但因为好玉难求,所以她爹还是先买下,打算等她长大时再让她戴。 她明明记得这只玉环也是放在暗格里的,怎么会在他手上呢?难道是她以前拿出来把玩时忘了放回去? “呃……少爷!” “什么事?” 她思索着该如何留住那只玉环。“呃……那玉环是刚买的吗?还是别人戴过的?” “是别人戴过的。”他倒想看看她还能要什么把戏。 “拿别人戴过的东西送人……不太好吧?”她故意用十分严重的口吻告诉他,“如果是活人戴过的还好,万一是死人戴过的,尤其是冤死的人,你随便把人家的遗物送人会遭诅咒的喔!” 达人望着她的眼神复杂难懂,“诅咒?胡扯!人死都死了,还会在乎这些身外之物吗?这只玉环的主人的确已死,除非她现在立刻现身阻止我,否则我就要把玉环拿去送香芹了。” “怎么可以这样……” 雪绫的抱怨声极轻,自从上回“显灵”被他激动捶树的模样吓到,她就不敢随便在他面前“装神弄鬼”了。 但是,这回再不“显灵”,她的玉环就要被这个负心汉拿去送给别的女人了,那怎么行?! |
|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