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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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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目光从头到脚打量着她,令她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他的眼神像是她穿错了衣裳,有错吗?她的打扮,可都是他所赐的呀,有什么不满的? 南宫凌看着她,站在阳光下的她,有一种亮彩的魅力,当她静静站在那儿时,特别引人注意,他注意到有些男仆受到她的美丽影响,把这样的她带到大街上,引起其他男人觊觎的视线,这可不是他所乐见的。 “采儿。” “是,少主。” “带小姐去换男装。” 对于南宫凌的另一个身分贾青玉,她是很好奇的。 当他顶着贾爷的身分,到各个行号去做生意时,她也得跟在他身边当他的跟班,不过这时候他会要求她以男装示人,只有在宅子里时,他才会要她恢复女装。 她跟在南宫凌身边,穿着男装的打扮,一旦出了宅第外,南宫凌就变成另一个人——谦和有礼、八面玲珑的贾爷。 白天,南宫凌到各个商铺去巡视挑货,她除了在旁边递茶倒水磨墨,也瞧见他是如何在经营他的生意。 坐在马车上,南宫凌依然霸气的搂着她,她没好气道:“我现在扮的是男人,你不怕被人知道堂堂一个贾爷,在轿上搂着男人,误以为你有断袖之癖吗?” “帘子放下了,我有何好怕的?” 南宫凌侧躺在轿上的软榻,欣赏她扮成男装英气俊朗的样子。 轿子就这么大,她想躲也躲不到哪里去,又不想面对他的脸,只好任他搂着,只不过那太过炯亮的视线,有时候竟会使她脸儿不明所以的发烫。 南宫凌的大掌,抚着她柔滑乌黑的长发,以着略带慵懒的语气开口:“毒蜂王有五个女儿,据说每个女儿都是大美人,各有千秋,而且柔顺乖巧。” 上官宓听了,立即点头道:“是呀,我上头四个姊姊,个个是万中选一的大美人。我大姊秀外慧中,温柔贤淑,并且弹得一手好琴;我二姊手巧,不但写得一手好书法,针线织绣更是一流;我三姊厨艺天下无敌,凡是吃过她亲手做的菜肴,便会爱上她;我四柹蕙质兰心,勤读诗书,个性乖巧又可爱,人见人爱呢。” “喔?”他挑眉。“毒蜂王的女儿的确是出了名的貌美,但是经过我调查,似乎与事实不符,世人以为毒蜂王的女儿都是贤慧乖顺,事实上完全相反。你四个姊姊都是不同的娘生的,为了争宠,所以每天都在勾心斗角,为了争名争面子,在外头都要比,比美貌、比气质、比谁最能艳名远播,从来不在外人面前表现出真本性,所以没人知道毒蜂王的女儿们其实是很泼辣的。” 上官宓一僵,看着他似笑非笑的面孔,红了脸。 “什么嘛,原来你早就调查清楚了,还来问我。” 他突然一把将她搂紧,带笑的声息在她耳边吹拂。 “如果你以为大肆夸赞你那四个姊姊的美貌,我就会心动娶她们任何一人的话,那你最好死了这条心,本少主没兴趣换人,我现在唯一有兴趣的,是你。” 这一席话,别的姑娘听了或许会开心,却让她精致的小脸垮了下来。 “你是有兴趣耍我吧?想把我娶来,然后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使唤来使唤去,存心累死我,好报你的大仇是吧。” 大笑声忽地自她上头传来,她不明白为何这人笑得这么开怀,但是奇妙的,如此爽朗不羁的笑声却感染了她。 其实这男人不要阴阳怪气时,是很迷人的,而且当他豪迈的大笑时,反而减少了阴柔感,有着男儿大丈夫的豪气。 突然,南宫凌停止了大笑,一双眼火热的锁住她,这才让她惊觉自己正像花痴似的盯着他,而她的目不转睛似乎挑起了这男人的渴望,当她要开口制止时,已然来不及,结实有力的双臂将她的人收紧,薄唇也罩了下来。 这男人毫不浪费任何可以一亲芳泽的机会,总是将她吻得脸红气喘,直到她呼机困难,呻吟的抗议,他才肯放开,将空气还给她。 她表面上愤怒,但心底很清楚,自己并不如表面那般毫不在乎,事实上,她为他心跳加速的次数变多了。 听紫衣和采儿说,玉面君是少主方便行走江湖的身分,在江湖上办事,自有江湖上的解决方法,例如阴阳双煞和天山五怪,他们无恶不作,杀人劫财,连官府都拿这些江湖人没辙,只有以江湖规矩来办事,才能达到最快的效果。 马车出了城后,行走了半个时辰,来到一个小村落。 “少主,到了。”马夫恭敬的掀起门帘。 南宫凌点点头,率先下了马车,她则跟在身后跃下马车,好奇的看着四周。 两排整齐的长屋出现在眼前,当他们下车时,四周的百姓一见到他们,都聚上前来,咧闻热情的笑容,还有人说要去通知其他人。 那个在轿子里对她动手动脚的南宫凌,一出了轿外,就变成了逢人说笑、和蔼可亲的大商人贾青玉,而见到他的人,都恭敬的称呼他一声贾爷。 南宫凌将一本帐簿和一枝羊毛笔交给她,令她感到迷惑。 “这是干么?” “记帐。” “啊?” “待会儿我说什么,你就记什么,明白吗?走。”不待她回答,他已迳自往前,她则赶忙跟上去。 在这村落的胡同巷底有一间质朴的客栈,名为潇湘楼,整栋楼全被包下来,就等贾爷来,掌柜的见到贾爷,大喜过望的迎上前。 “贾爷,安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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