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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美国 纽约

  终于结束了摄影展的纽约巡回展。

  游晴砚满脸倦容的回到属于她的休息室,意外的在化妆台上发现一束包装精美的玫瑰。

  紫色的蕾丝层层包裹着含苞待放的粉红色玫瑰,特殊的是用来绑花的彩带的扎法是一种错综复难的蝴蝶结。游晴砚已平稳的呼吸再次紊乱起来,她颤着手拿起玫瑰冲出休息室四下张望,除了经过她休息室的工作人员向她打招呼之外,她并未看见那个人。

  她颓然地回到休息室中,盯着玫瑰兀自发起呆来。

  多久了?她自问,三年了吧?她没有听到任何有关他的消息,就像断了讯一样消失在空气中,但——

  她恋他如昔。

  会把花束的蝴蝶结绑成这种款式送她的人,只有一个——那个一直占据她心的人;晴砚知道自己来美国,虽然有数不清的客观因素,但最主要的原因是他!

  她冲动的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

  晴砚轻抚着玫瑰花瓣,一股酸涩涌上心头,淹没了她的心,模糊了她的视线,哽咽的喉咙低喃着藏在心海最深处的名字,“力凯……”

  晴砚拥着花束对镜中映照的自己微笑了下,她已经很久都不知道流泪的感觉是什么了,打从三年前在机场送走力凯开始,她的泪像是流乾了一样,就算看见再多令人为之鼻酸感动的画面,她仍流不出眼泪。

  要是曹雪芹知道世上有这么个女人,他的举世名言绝不会说“女人是水做的”。晴砚自我解嘲,弯身自背袋中拿出一本小小的相本,翻开其中全都是力凯的相片。

  这些相片是她在整理胶卷的时候发现的,她一直到冲洗出来才发?'7b自己曾经替力凯拍过照,背景是澳洲雪梨皇家公园的林荫大道,照片中的力凯没有刻意的摆姿势,表情比平常还要温柔,那双黝黑瞳眸盈着深浓的爱意,彷佛透这镜头在看她,沉裁的诉说着爱她。

  要是她早些发现这卷底片,要是她心思敏锐一点,就可以发现其实力凯跟她一样,他的一举一动都有着压抑的爱意,只是她太笨太粗心大意。不过,就算那时将一切都说开了,结果依然不会变,她还是会跑,而力凯也还是会回美国。

  这段四处流浪的日子让她的体验很深,拍了不少好照片,在台湾办了一场摄影展大获好评后,就获美方邀请做巡回展。

  纽约,是最后一站。

  她打算在这儿住一段时间,试一试当纽约客的滋味,顺便接下几间杂志杜的邀约替他们拍些照。

  她自嘲似的一笑,有好几次她经过风氏,每次都着实发了好久的呆才在同行的人叫唤下清醒过来,说实在的,她满腔的勇气在接近风氏的办公大楼时全消失无踪,不论如何,就是无法举足踏进去,或许是情怯吧!无论她多想念力凯,也不知道力凯是不是仍抱持着跟三年前一样的心情……

  “砚,有空吗?”一名金发蓝眸的高大男子站在休息室门口,打断晴砚的冥思,轻敲着已打开的门扉,笑问:“去吃消夜?”

  晴砚沉静的对他笑了下,合上相本,“抱歉,我很累,下次吧。”

  罗宾.特莱斯,是她在纽约的摄影展上认识的人。听说他是几十家连锁企业的老板,家世背景好得不能再好,是所有人梦寐以求的金龟婿,但个性风流至极,名列纽约十大花花公子之榜首。

  “砚,你已经拒绝了我好多次,这样会伤了我的心的。”他夸张的故作捧心状,痛苦得不得了。

  晴砚的反应是笑了笑,“我给你四十分,你需要再修练一下你的演技。”

  “噢,砚,你的反应真是伤了我的心!”罗宾一副容易受伤的可怜样。

  晴砚没有接话,她收拾好东西,经过罗宾时道:“借过,你挡到我的路了。”

  罗宾无奈的摊摊手,侧着身子让晴砚过去,意外的发现她手上拿着花束,“砚!你不是从不接受人家送你的花吗?”

  他有些不是滋味的问。她和他交往过的女人完全是两个样,说实在的,初识她时他并不觉得晴砚有什么特别。

  论容貌,她出不上那些他交往过的美女,但是那明朗的自在让她站在人群中也不会受忽视;论谈吐,她不会比那些千金贵妇来得有礼,却坦白得教人难以招架。

  才几下子,他就被她吸引了。不过到目前为止,她从未答应过他的邀约,对他的态度也不因为他的家世而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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