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梅贝儿 > 你别想离婚 > | 上一页 下一页 |
十六 | |
|
|
“如果你希望我问,那我就问。”静颐好脾气地说。 凤劲夜低哼一声。“我说怎么样就怎么样,你能不能有一点主见?”就不会主动一点吗?还要他说了才做。 “其实——你在美国如果有更好的对象,如果更适合你的话,我可以……”虽然把这番话说出来真的是件很困难的事,但她还是很努力地表达出自己的意思,就算再心痛,她也愿意成全他们。 “你别想离婚!”凤劲夜惊慌之外,也火气十足地侧过身躯,朝她急吼吼地说。“除非我死,否则你别想离婚!” “可是…”静颐何尝愿意走到那一步。 “我没有别的女人。”至少这点凤劲夜要郑重地澄清。 “真的吗?”从两人结婚,这八年来,静颐一直告诉自己不要去想这件事,因为想也没用,她根本不敢问,就算他们是夫妻,却不是因为相爱而结婚的,如果凤劲夜真的要离婚,她也只能忍痛放手。 “你不相信我?”凤劲夜恼怒地瞪眼。 “我当然相信,只是……” “只是什么?”凤劲夜屏息地问。 “只是在想这样真的好吗?”接收到一记杀人似的怒瞪,她连忙解释。“我不是后悔嫁给你,你不要误会。” “不管怎么样,你这辈子都别想离婚。”他就是死也不放手。 “为什么?”静颐困惑地啾着凤劲夜,他并不爱她,也不是真的有心维系这段婚姻,那么继续下去又有什么意义? “什么为什么?”凤劲夜闷声地问。 “我是在想,若你不是真心要这段婚姻……”如果要的话,他就不会在艺术学院毕业之后便不再回台湾看她,静颐不只一次这么想过。 “谁说我不要的?”凤劲夜冲动地脱口而出。 “你要吗?”静颐屏住气息,期待听到凤劲夜的回答。 “我当然要!” “真的吗?”听到凤劲夜亲口这么说,比什么都来得重要,静颐威觉到一直搁在心上的石头不见了。 听她这么问,凤劲夜很习惯的想回她一句“信不信随便你”,可是他这回忍住了自己不够坦白的坏毛病,因为在回台湾之前他就不断地告诉自己,这次要争取她的爱,要她明白自己的心意,不能再重蹈以前的覆辙,他不想让静颐只会怕他、避着他,所以必须改变方式才行。 “当然!”凤劲夜深吸了两口气,勇敢地跨出一小步,这对他来说真的很不容易,但他已经决定用更诚实的态度去面对内心的情戚,改善彼此的关系。 静颐先是一怔,然后抿嘴笑了,能听到凤劲夜这么说已经足够了。 “不要这么笑。”他已经忍得很辛苦了,见她笑得这么可爱、这么让他心动,他可以感觉到全身的血液都集中到了某一处,累积的欲望一触即发。 “为什么?”静颐傻傻地问。 “因为……”凤劲夜用力拄着拐杖,一个箭步上前,用左手手掌扣住静颐的后脑勺,将她拉近自己,然后俯下头攫住那张含笑的红润小嘴,不过马上乐极生悲,两人的门牙跟着相撞了。 “啊…” “好痛——” 凤劲夜看着静颐捂着唇,疼得闭紧眼皮,真的好气自己这么笨拙,虽然他也很痛,不过现在比较关心的是她。 “有没有流血?”他还以为接吻很简单,想不到第一次就失败。 “没、没有。”静颐羞红了脸,摇着头说。 “那我们再试一次,这次……我保证不会再撞到牙齿了……”活到二十八岁,凤劲夜接吻的经验寥寥可数,就算有过也只是礼貌性的,更别说上床了。 他不想去抱那些对自己无关紧要的女人,不只是因为婚姻的束缚,而是他想要的女人只有静颐一个,因为她是他的妻,他唯一喜欢的女孩,这次回来,他要静颐真正成为他的女人。见静颐没有拒绝,这一回凤劲夜很小心、很轻柔地贴上那两片柔软的粉唇,就算缺乏经验,凭着男性本能也渐渐摸索出窍门。 面对这样生涩但又透着霸道的亲吻,静颐忘了呼吸,也没有推开他,因为凤劲夜是她的丈夫,是自己从小就喜欢的男生和——现在还是让她心动的男人,这样的亲密是理所当然,她是心甘情愿的,只是有些羞怯、有些无措地撑着他的上衣,由着他亲着、吮着,也尝到了彼此的味道,身子跟着发热了。 因为静颐的柔顺,让凤劲夜欲望勃发,想要更进一步地伸手抱住她,结果右手一松,拐杖就这么掉在地板上,发出砰然声响,把两人都吓了一大跳,这个吻也被迫中断了。 “可恶……”凤劲夜低咒一声,这支拐杖居然坏了他的好事。 “我帮你捡。”静颐面颊通红地说。 两个人同时蹲下身要去检拐杖,头就这么撞在一起,发出好大的声音。 “哇!”凤劲夜往后跌坐在地板上。 “好痛……”静颐捂着额头,先是低呼,接着便笑了起来,因为这个亲吻还真是多灾多难。 “呵呵……” “你还笑得出来?是撞伤头了吗?让我看看——”凤劲夜连忙撑坐起身躯来, 伸手触摸静颐的额头,仔细地查看。 “我没事,已经不痛了……”静颐觉得被他摸到的地方好烫,像是着火一般,本能地拿下凤劲夜的手掌,这才摸到他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那代表着已婚的身分,跟她戴的是一对,只是线条比较粗犷,也证明了凤劲夜确实想要这段婚姻,这对她来说很重要,也让心底的怨气有了消解的理由。 “痛就要说出来。”说着,凤劲夜有些不舍地缩回手。 静颐心口一甜。“那你呢?有没有哪里痛?” “男人是不喊痛的。”凤劲夜哼道。 | |
|
|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