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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知道生意不怎么样,简直可用糟糕来形容,但是公司不过成立半年,现在就放弃,也未免太早。

  他离开警界,开了征信公司,是自己的决定,好坏他会自己担起,但总是要努力过才有意义,倘若现在就收掉它,岂不是太可惜?

  就算。就算要他靠着现在这份人身保全所赚的外快来养公司,甚至往后也得如此,那也没关系,因为他不知道他还能有多久的自由。

  等父亲的遗嘱公开后,他就等于没了自由,很有可能必须回去接掌自家事业,就算父亲没把阎氏企业传给他,底下子公司的经营权,他大概也是摆脱不了。

  就算他想跑,妈也不准啊!

  所以趁现在还能做些自己想做的事情时,例如:征信公司,就该好好去做。

  不过。坦白说,他还真不想回去接下自家事业呢!那么庞大的公司,底下还有那么多的员工。他光想就头皮发麻。

  忽地,有人拍了拍他的肩,他旋过身子,微感诧异。

  “小姐?”

  是唐伊贝。呃,顶着一头看起来很像是蛋卷的发型。

  “你在想什么?喊你也没反应!”噘起红唇,大小姐不大满意。“在想女朋友吗?”

  他笑笑,好看的双目在她的发上绕了一圈,“弄好了?”

  “是啊!”唐伊贝抓起一绺发丝,“怎样?这造形好看吗?”

  “好看。”他诚恳的说。

  从他搬进唐宅,成为她的贴身保全人员后,他们每日总会来上这么一段对话。

  她打扮过后,会询问他好看与否,而他的回应一律是“好看”。说他敷衍吗?倒也不是,只是每人的审美观不同,她喜欢就好。

  只是他不大懂,为什么这大小姐总是喜欢顶着大浓妆?

  他没见过她卸妆的样子,她总是上完妆后才出现在他眼前,然后问他:“好看吗?”

  “真的吗?”她在原地转了一圈,拨弄刚做好造形的发丝,“每次问你,你也只会说好看,没听你说过其他的。那你说,光弘会喜欢吗?”沈光弘是她的男友。

  “会,沈先生一定会喜欢。小姐是他的女朋友,所以小姐的一切在他眼里,一定都是最美好的。”阎靖祏言不由衷。

  关于沈光弘,他见过两次,长相不坏,但给人的感觉就是不大舒服,而且看得出来,沈光弘并不爱唐伊贝。也许就如唐庆华所说,沈光弘接近唐伊贝是另有目的。

  这其实也是唐庆华要他紧跟着唐伊贝的原因之一,因为唐庆华担心天真单纯的唐伊贝要是被沈光弘拐上床,弄大了肚子,那事情会变得很复杂。

  社会风气愈来愈开放,未婚生子也不是什么大新闻,唐庆华担心的是万一女儿因为怀孕而嫁给沈光弘,那等于是帮沈光弘达成目的,因为沈光弘会成为唐伊贝的男友,就是为了“唐华”。

  现在的男人为了飞黄腾达,娶个有钱的女人当老婆,好让自己少奋斗几十年的例子比比皆是,莫怪唐庆华会担心。

  “我想也是。我那么喜欢他,对他那么好,他一定也会喜欢我的打扮。”唐伊贝微仰小脸,自信满满,“走,你陪我去一个地方!”她拉着阎靖祏的手腕,快步走出发型工作室。

  “小姐还想去哪里?”他突然回首,从发型工作室的玻璃大门看进去,那几个纸袋还躺在沙发上。

  “我要去做指甲彩绘,就在前面而已。”她指了指前方,拉着他继续往前走。

  “小姐,东西忘了拿,你等我一下。”他抽回手,转身往发型工作室走去。

  唐伊贝跟着转身。

  她看着他拖得长长的影子,突然很想知道,像他这样看起来很温淡、很随遇而安的男人,女朋友会是哪种类型的?

  活在台湾这片土地的人们,常因为竞争而把自己搞得压力庞大,但随着经济的成长与社会的富裕,人们却也愈来愈懂得如何为自己的生活制造欢乐,让日子可以变得更加多彩多姿。

  于是,就发展出了所谓的夜生活。

  而台北这个聚集外来文化的地方,夜生活的型态自是更增添许多异国情调。

  这是一家有着热带风情的Pub。

  西班牙式的白墙,蓝白相间顶棚的座位,庭院还以玻璃隔成温室状。除此之外,这里每晚都有乐团狂飙爵士音乐,颇能带动现场气氛,因此让不少客人为之神迷,尤其是外国客人。

  阎靖祏就坐在最靠近店门,也是离前方吧台最远的位子上。

  他靠着椅背,左手置于膝上,右手握着酒杯,因为考虑到待会儿还要开车,所以他仅是点了水蜜桃沙瓦这种酒精浓度极低的饮品。

  他双眼微眯,视线始终未离开过坐在吧台前的唐伊贝。

  懂了,他总算懂了,在他看见她把下午在百货公司刷卡购买的东西全送给身旁那些朋友后,他总算知道为什么在专柜买东西时,她会亲自试过之后,再要专柜小姐拿小一号或大一号的商品给她。

  原来那些都不是她自己要的。

  为什么呢?有人生日?若是生日礼物,也只要送寿星就好啊!还是。今天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吗?

  又喝下一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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