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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不知过了多久,阮光竹感觉秦宝琳慢慢沉了下去。低头一看,不禁莞尔——她竟在他怀里睡著了。

  轻轻把她抱到床上,盖好被单,他则小心翼翼地在她身边躺下。

  秦宝琳咕哝了一声,翻过身来,在阮光竹的怀中寻了个最舒服的姿势,这才安心地会周公去。

  阮光竹看著她的动作,惊讶自己不知为何心中会升起一股暖意。她是爱他的,这是多么令他欣喜若狂的一件事,即使他长得不好,即使他什么作为也没有,即使他也许只是一个白痴——她却仍是爱他的!

  低头吻上她光洁的前额,她柔柔甜甜的体香缓缓沁入心脾。他贪婪地闻了又闻,舍不得放手。

  对他而言,她是一个天使。一个当所有人都排斥自己时降临的天使,更加美妙的是——她也爱上了他!她是他的了!阮光竹一颗心久久不能平静,仿佛一个在耶诞节见到圣诞老人的孩子一般,除了惊喜还是惊喜!她真的是他的了!有了宝琳,他此生别无所求!

  搂住她纤细的腰,彻彻底底感受到她真实的存在,他这才安心地进入梦乡。

  “我结婚一定要穿婚纱!”一大早,秦宝琳就站在客厅的正中央大声宣布自己的决定。

  “婚纱?”

  阮光竹、药师娘和常大婶异口同声地质疑。

  “对啊!”秦宝琳用膝盖想也知道这帮人一定不知道婚纱是什么东西,只好再费唇舌解释一番。“婚纱就是新娘参加婚礼时穿的一种洁白的礼服长裙,还有白色的长纱做装饰……”

  “哎哟——”首先发言的是常大婶,“不要穿白色的啦!又不是去奔丧。”

  微痛的额角提醒她大清早不应该发脾气。

  “是啊!裁缝他们下午就要来了。而且,银匠和乐队的人明天也会来。”药师娘拿了一个小本子记录婚礼期间一切的繁杂事物。他们虽不是什么大家族,但婚礼这等大事是马虎不得的。

  依照他们阮家村几百年来的传统,婚礼要整整准备七七四十九天,不然是对新娘家的不敬。她药师娘好歹也是阮家村有头有脸的人物,怎么可能会不按礼法办事呢?

  “乐队?”秦宝琳纳闷,怎么还有乐队?奏结婚进行曲吗?

  起初听到要准备一个多月她就已经快晕倒了,现在又搞出这么多的鬼名堂,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果然是平时的娱乐太少了,一个婚礼也要搞成这样,她已经可以想像她会像一只大熊猫似的接受无数父老乡亲的“注目礼”!

  常大婶俨然一副见多了的表情,“当然要乐队了,我们要抬著花轿绕村子一周,乐队在前面奏乐。到时候整个乡,哦不!说不定整个县的人都会来看热闹呢!”

  “整个县?”秦宝琳惊呼,“我是你们从人口贩子那里买来的耶!是犯法的,不躲躲藏藏的也就罢了,居然还唯恐天下不知似的办那么大个婚礼?你们真的有考虑清楚吗?”

  药师娘委屈地回答:“我、我们不过是不想怠慢了你嘛!结婚一辈子只有一次而已,哪个姑娘不想风风光光地嫁出去啊?”

  一滴冷汗滴到秦宝琳的额前,如果她真的要风光大嫁的话,应该要坐她家的加长凯迪拉克或是私人飞机,而不是什么鬼轿子。

  “就是嘛!”连阮光竹也抗议起来,“光竹要风风光光地迎娶宝琳。”

  该死的,他一定料准她见不得他这种哀求时的水汪汪眸子,才会动不动就这样看她,否则怎么会让她屡次妥协?

  “知道啦、知道啦!随你们喜欢好了。”秦宝琳无奈地闭上眼睛。没有婚纱就没有吧!反正穿一件婚纱坐在轿子里不伦不类的模样也不是她想要的,她算是败给这家人了。

  看起来,阮光竹已经把婚礼的准备工作看成是自己分内的事情了,这几天他都破天荒地没有出去游荡,时时刻刻都不忘给他阿娘、常大婶和常爷帮忙,弄得每个人在惊讶之余都对他称赞有加。

  坐在客厅的一角,秦宝琳看著忙碌的阮光竹,她该弄清楚他的问题了。

  很明显,他绝对不是白痴!可是,他的所作所为也不是正常人该有的。他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她可不希望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嫁了。

  秦宝琳现在有点感谢自己以前偷偷看过老哥的医学书,好歹也了解了一些关于各种病的基本知识。而这些知识也为她在黑道打打杀杀的日子提供了很好的医疗参考。所以,现在只要努力分析一下,相信结果并不难得出才对。

  秦宝琳凝视著自己的病人一号,托著粉颊,仔细回忆。

  首先,他并没有很好的自理能力。他不会洗澡、不会洗手,甚至连粽叶也不知道要剥。他不懂得很深奥的辞汇,语言表达能力也不好。

  第二,他不会用你、我、他等代词,只用人名或昵称代替。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在医学书中也不曾见过,也许是个人的语言习惯。

  第三,他很单纯,心理年龄估计只有十岁左右。做事或是说话都和十岁左右的儿童如出一辙。但是,从对待她的事情上来看,却又像是一个完完全全的成年人!她很肯定,他对她的感觉完全不像是一个十岁孩子的所作所为,他像任何成人一样懂得爱,懂得关心她,甚至懂得霸道。

  思及此,只有一个病名符合他的症状——创伤性逆向失忆症。

  这种病的病因是一次或几次剧烈的外部创伤造成的。就像许多电视剧或是电影中演的一样,他应该是什么时候遭受了重大的外部创伤,而这些伤又使他脑中储存记忆的神经受到了损伤,使他记不起以前某一段时间内发生的事情。

  现在看来,他一定是记不得十岁以后到受伤这段时间内发生的事情。创伤性逆向失忆症相比创伤性顺向失忆症而言,是比较幸运的,因为患者的记忆神经并没有损伤得很严重。也许只是一部分瘀血积聚在一起压迫到了神经,对患者今后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所以,他还是健康的!虽然有些地方只相当于十岁左右的儿童,她还是会继续爱著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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