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蓝雁沙 > 爱情救火队 > |
三十三 |
|
医生推推金丝边眼镜,看着他。“是你女朋友吧?年轻人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的呢?以后要好好的沟通,不要动不动就寻死觅活的。生命非常宝贵,而且只有一次的机会,不要轻易放弃了。” “是、是。谢谢你。”小管根本无心去听他所说的任何话,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幼蕾身上。 东山眼眶微湿的踱出病房,打算给在家里等消息的秋蕾打通电话。他不仅要告诉她,幼蕾没有事了;他还要告诉她,他爱她。直到现在他才明了他有多爱她,他完全能感受到小管的心情,那种天地都要崩溃毁灭了的感觉。 而幼蕾,她该走出来了!不能再任她将自己禁捆在德宇所带给她的牢笼了。况且,这样一来对小管是那么的不公平。德宇负了她,他相信她一定深刻的感受到那种被伤害的痛,她又怎么忍心让小管因爱她,又受到一次情火的烧炙?他衷心的期盼她跟小管能有个好结果,他真的希望,并且为他们祷告。 望向医院灯火通明而没有人的长廊,东山叹口气,掏出硬币,拨下家中的电话号码。“喂,秋蕾……” 第九章 听着机器所发出的各种单调的声音,小管目不转睛的注视着呼吸已显得十分平顺的幼蕾。他转动着僵硬的脖子,眼睛不经意的接触到床头几上那本日记。 日记,是幼蕾的吗?为什么会在这里,是东山带来的吧!他伸手拿过日记,心里不断的为要不要打开它而交战着——偷看别人的日记是不道德的行为。理智的声音不断的提醒他。 里面或许有幼蕾为何想不开的解答,看看又何妨?情感中利己的那一面不停的诱惑着。 管瑞言,你不可以这么做。 为什么不可以?我爱她,我要知道所有的事,为什么我不可以看? 因着情感的冲击,小管最后烦躁的站了起来,背着手在房内来回踱步,不时的发出几声轻叹。 像是下定决心似的,他坐在床边的椅子,双肘支在膝上,拇指不停的来回抚摩着唇,定定的看着幼蕾苍白的双颊。 “幼蕾,我爱你,为了你,我连下地狱都在所不惜。所以,幼蕾,我一定要找出让你如此哀伤而走上绝路的原因。”小管低声的说完,接着就翻开日记。 小管翻着日记的手越来越沉重,翻阅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他额头布满汗珠,心跳似乎要快半拍的自口中跳出。 天,这……这……“你知道事情的始末了吧?”不知何时进来的东山,背倚着墙双手抱在胸前,看着他。 “这……我真不敢相信:这里面所说的瑞玉……她,她……﹂这瑞玉,她会是他那 柔弱又善良的妹妹吗? 东山看着他。眼神中只有平静,没有其它的东西存在其中。“我刚才跟秋蕾讨论了一下,很有可能就是你妹妹。因为幼蕾去你家回来后,告诉秋蕾你妹妹有个很可爱的儿子叫小宇。” “没错,瑞玉的孩子是叫小宇。可是,我们又怎能知道小宇就是瑞玉跟德宇所生的呢?瑞玉她不是那种会横刀夺爱的人,她不是这样的人!”小管连忙替自己的妹妹辩护。 东山缓缓的摇着头。“小管,我们并没有怪瑞玉的意思,感情这码子事是谁也说不准的。缘分一到,谁能说是谁对、谁错呢?只是,德宇已经过世了;他就像是我们麦家的一分子,如果……如果他真的有个儿子流落在外,我们要把他找回来;瑞玉所受的委屈,我们必须替德宇弥补她,这是我们最起码应该做的。” “那幼蕾呢?幼蕾心里的委屈,她所受的苦呢?谁又该为她承受这一切责任?”小管指着床上的幼蕾,激动的问。 “她会活下去的,因为她必须。她只是一下子承受不了事实的打击,如果她这么轻易的就被这件事所打败,那么她就不再是我所认识的那个幼蕾了。”东山转过身去,面对着窗外黝黑的天幕,低声的说出他的看法。 “是吗?”小管只能呆呆的看着东山,现在他根本不知该如何说出自己心中纷乱的思绪。一个是他所深爱的女人.另一个是他相依为命的妹妹……“德宇刚死之时,幼蕾也是因为受不了这个事实而崩溃,她一直下意识的把德宇的死归咎到自己的身上,认为是她害死德宇的。”东山走过去注视着熟睡中的幼蕾。 “她……”小管诧异的张大嘴巴。“这……那不是件意外吗?” “没错,是意外。那天幼蕾因身体不舒服,所以她要德宇直接到公司去接她,德宇就是在幼蕾任职的公司前不远的马路上撞车的。事情发生之后,她非常自责,她认为若不是她要求德宇去接她下班,德宇也不会碰到那件意外。这三年多来,我们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拿这荒谬的理由,一遍又一遍的折磨自己。”东山想起来又无奈的叹着气。 小管没有说话,只是将幼蕾冰冷的手握在自己掌中,不断的轻轻搓揉着。这个女子,她是这么的痴傻,又不计一切的将自己全都系在一个男人身上,为他痴狂、为他 生、为他死。 “我想,她今天之所以会走上绝路,只是一时胡涂,等她想通了,就没事的。”东山叹口气,坐在角落的沙发上。 “不!我不能再让她承受任何伤心事的打击了!因为我会受不了的!她已经像藤缠树般的附着在我的生活、我的生命中。我没办法,我没办法,我甚至连用想的都要抓狂了,我要护卫着她。因为,只有她过得好,我才有活下去的意义。”小管一口气狂野的说出心声。“瑞玉是对也好,错也罢!她所造成的任何痛苦,就全由我来承担,由我来补偿吧!” |
|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