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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枕边人的呼吸依旧轻浅均匀,她忽然童心一起,捞起一线发丝,往他沈静俊雅的面容撩逗。

  也许真是累坏了,言仲夏仅是翻了个身,随手一拨,睡梦中下意识地扯来柔荑往腰际摆放,她一个没防备,跌入他胸怀,熨贴赤裸肌肤——

  他身上的气息与温度,她已经很熟悉了,真的。

  不需有任何比较,也不需要什么证明,她就是知道,这辈子,她再也找不到第二个能如此契合她的男人了。

  挪了挪方位,在他怀中找到最舒适的角落,方歆安安稳稳地枕在他的肩窝处,指尖顺着赤裸的胸膛,抚玩他颈上的银链。

  十三年了,银链早已褪了色,可他仍然挂着它。每回欢爱时,总见它斑剥的光芒在她眼前垂晃,而她,也总是在激情难抑的极致瞬间,忘形地咬住上头的银坠。

  如果她没记错,这条历史悠久的银链,正是十五岁那年,她送他的第一项生日礼物。

  犹记送他时,他一脸满不在乎的淡讽神情,可是在形形色色的精致礼品中,独独这条不起眼的银链,让他保留了十三年。

  回想起联考前那段日子,简直是活在地狱。

  天天揪着她寒窗苦读,K起人来毫不留情,那些个日子最大的收获,除了课业上的外,就是肯定他的脚够长,踹起人来也很痛。

  他总是这样啊——

  对她不假辞色,出口从没好话,一张毒嘴损起人来杀人不见血,非得把她削到无地自容才罢休。

  他的心,太难捉摸,一直到现在,都是。

  他一向很懂得怎么打击她的自信心,有时,达她都忍不住自我怀疑起来,她真有这么差劲吗?

  她一向不是那样的人,可是和他在一起,很难不自卑。他的出色与她的平凡形成强烈对比,摧毁地少之又少的自信。

  愈到后来,她就愈肯定,这是他时时和她缠混在一起的原因,要不,他明明很受不了她,干么还要勉强自己和她厮混?

  她一直都知道的,这是她存在的使命,好花总要残叶衬嘛!她活该要让人物尽其用。

  还记得最后一次被他抓来,强迫做完最后一张理化习题,在他大老爷“不满意,但勉强可以接受”的评论下,大发慈悲地放过了她。

  她立刻用最快的速度收拾课本跷头,随意丢下几句:“掰掰、掰掰,不必相送,最好这辈子都不要再联络!”

  她的苦难到今天彻底结束,只要想到今后就能摆脱他,步伐就忍不住轻快起来。

  “你倒巴不得甩掉我嘛!”他双手环胸,斜睨地恨不得插翅奔离的神态。

  “那还用说!我就要去过我全新的生活了,交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说不定还可以谈一场美丽的恋爱,过我灿烂的高中生活,再也用不着看你那张臭屁嘴脸。反正,没有你的日子就是彩色的啦!”愈想愈兴奋,考不考得上好学校已经不重要了。

  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静默地目送她离去。

  那是联考前,他们最后一次的对话。

  那时,她是真的觉得言仲夏讨厌死她了,所以熬到毕业那一天,能够摆脱掉这个老挑她毛病,将她贬得一无是处的毒舌班长,她着实高兴了好一阵子——

  人算不如天算。

  用这句话来形容言仲夏当时的处境,相信任何人都不会有异议。

  就在联考前的一个礼拜,言仲夏忽然患了重感冒,高烧不退,整天昏昏欲睡,食欲不振,脸色苍白得吓人,差点急白了言孟春的发。他日夜不休地守在床边,不敢合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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