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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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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郁瑛因她严肃的神态而心中一凛,只能点头。 “如果你的男友对你提出非分的要求,你若不愿意,一定要郑重、严正的拒绝他,绝对不要怕影响感情而屈就于他,不要想拒绝却又不敢明说,否则极可能让男友认为你欲迎还拒,来个霸王硬上弓,很多约会强暴就是这么发生的。” “对、对!”杨丽玲也附和。“如果他真的爱你,绝不对因为你的拒绝就影响彼此的情感,反而会更加尊重你的意愿;反之,如果因此而疏远、冷落你,更加证实这个男人居心不良,或想法可议,早早离开他才是上策。” 于郁瑛面对好友的关心只能点头。其实这些道理她也懂,只是有时候太害怕失去对方而拼命压抑自己。 幸好,她还坚守了最后一道防线。 朱淑桦一看时间,都快六点了,忙问:“糟了,已经这么晚了,会不会耽误你约会的时间?” 于郁瑛摇头笑答:“还好呢,我们约八点才见面。” 这又引起了杨丽玲的好奇。“他开车去接你吗?” 于郁瑛又摇头。“坐出租车来,然后原车再载我们想去的地方,虽然有点奇怪,但我觉得很方便,没有找不到停车位的烦恼。” 朱淑桦和杨丽玲相视一眼,问她:“他是无车阶级吗?” 于郁瑛笑了笑,撒个小谎---“他的车送到保养厂了。” 走在热闹的街头,于郁瑛不停地抬眸仰视古挚崴那一头颜色怪异的头发。 古挚崴见状,大概也能意会她的心思,抬手摸摸头发问:“我这样很丑是不是?” “还好啦。”于郁瑛秀眉微皱,看着他那头堪比老人家的灰白发色,刚才在车上不敢问,现在再也禁不住好奇地问:“你怎么会把头发弄成这样?” “这个……”古挚崴叹一口气,总是拿自己的粗心没办法。“今天美容造型师拿了很多瓶喷雾式的染发剂我们试用,我本来想喷染成很流行的金黄色,好给你一个惊喜,哪知一不小心就变成了这样。” 于郁瑛闻言忍俊不禁,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她的爱人是个有点脱线的男人。“可是,你这样也够让我惊喜了。”话落,顿了顿,有点担心地问:“你的头发变成这样没关系吗?会不会被骂?” 听到她不经意流露的关心,古挚崴拥着她肩头的左臂紧了紧,笑答:“没问题,这个洗一洗就会恢愎原来的发色。我本来想洗掉它,可是时间已经来不及了。”话落,停了片刻才问:“我这样是不是很像“欧吉桑”?” 于郁瑛端详了片刻才答:“不太像,因为你的脸太年轻了,倒有点像是少年白的模样。”语毕,突然想起一件事---“来不及洗掉,你为什么不戴那顶假发?” 她比较习惯他以前又土又拙的装扮,而他今天穿了件夹克,在加上灰白的发色,虽然戴同副眼镜,可是,感觉就像换了个人似的。 “那个……”古挚崴伸手搔搔后脑勺,神情略腼腆地回答:“那顶假发不知被我塞到哪里去了,我明天会请小邱去买一顶新的。” “想不起来放到哪儿了吗?” “想不起来,我想了好久还是想不起来。”古挚崴从很久以前就努力在改进这个缺点,无奈成效似乎不大。“我以前曾经弄丢了一对黄金镶钻石的袖扣。” 天哪!连这么贵重的东西都会弄丢,这也实在太严重了吧?!于郁瑛惊愕过后,连忙追问:“后来找到了没?” “找是找到了。”古挚崴想起为了那件事,不知动用了多少人帮忙找,想起来还挺过意不去的。“后来是在谢大哥的西装口袋里发现的,好像是我和他换穿外套,取下后我顺手放进内袋里,等到谢大哥要将西装送洗才发现了它。” “结果呢?” “当然就被骂得很惨。” 可想而知的结果。于郁瑛暗叹一口气,碰上这么个粗心的人,身边的人就得多为他留一份心。 “总之,为了这个丢三落四的习性,我不知被骂过多少次,也给大家添了不少的麻烦,我也想改掉它,但是……”古挚崴深叹一口气,无奈地说:“自从当了歌手之后,好像只有更严重了。” 想也知道。于郁瑛只是微笑安慰他:“那是因为工作太忙了,所以就更无法用心留意那些琐碎的事。” “可是,万一改不掉---”古挚崴垂眸睇了她一眼,有点担心地问:“要是以后带老婆、小孩出门,忘了带回来的话,那不是很糟糕吗?” 于郁瑛掩口轻笑数声。“才不会呢,东西不对开口喊主人,可是,人有嘴巴呀,可以大声喊你啊。” “你说得也对,但老是这样也不是办法,我一定得找出方法改掉这个坏毛病不可。”古挚崴非常有决心地说。 于郁瑛只是看着他,笑而不语。 稍后,古挚崴带她逛了几家精品店,想买个东西送她。 于郁瑛看了几家精品店的东西,都没有喜欢的,最后在一家规模颇大的店里,看见一对贝壳发夹,那样式、颜色及造型都是她喜欢的,但那价格却让她心生迟疑。 古挚崴看了她一眼,伸手指着那贝壳发夹问:“你喜欢这对,是不是?” 于郁瑛没想到会被他看出心意,惊慌之余连忙摇头,指着另一对仿玳瑁发夹。 “这个好像比较漂亮,我……我想买这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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