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林宛俞 > 一夜情人 >
二十九


  “不!结婚证书只是一张纸,代表的只是一种法律上、社会上的道德规范,那是死的,可是我们两个人是活的,我们是不同世界的人,合不来的,我们会天天吵架的。”而她不想要再过天天吵架的生活,绝不。

  他的脸色变得铁青难看。“我不会跟你吵的,除非是你不听我的话。”

  “喂!冷先生,云菲是你的妻子可不是小孩,你要搞清楚,不要用那种管小孩的态度对她,她是你要娶回去疼的,可不是你的财产之一。”若男无法忍受云菲受到任何委屈,他知道云菲的心是脆弱的,她父母对她的伤害已经太深了,所以她会害怕跟人家吵架。

  “喂!大块头,你说话也客气点,你是什么身分,竟敢这样子跟我们董事长说话!江小姐如今嫁给董事长了,她就是他的人了,你这样子抱着她不放,哪是一个做丈夫的可以忍受的?”诗月插嘴。

  “笑话!如果他不相信云菲忠诚,那他就没有资格当她的丈夫,当她孩子的父亲。”

  “你这个大笨蛋……”

  就在若男和诗月两人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当事的两个人却没有再开口,只是目光不知不觉交会,云菲泪汪汪的美眸瞅着冷傲那如蓝海一样的眼睛。

  冷傲从她的眼中看到了一种他无法理解的悲伤及害怕,望着她强要忍住泪水、咬住下唇的模样,他心中一阵不舍。

  可是他却认为她是在演戏,否则她又如何会跟另一个男人一起反抗他呢?

  他可以从她的眼中看到一个讯息,像是在要求他饶了她似的。

  想到此,他那似乎被她软化的心又退回去,恢复那个冷默强硬的自己,想他这辈子要什么就一定得到,这世上只有他不要的东西才能逃过这一劫,而她却是他想要的,他不会放过她的。

  冷傲大步走到云菲面前,眼神冷酷的瞪视着她,“跟我走,这是你欠我的。”

  她的泪水无声无息的落了下来,想要说些什么却说不出口。

  “别哭了!”他不喜欢她流眼泪。

  “我求你……”

  他没有说话,只是凝视着泪如雨下的她,他忍住将她搂入怀中的冲动,等着她说出心中想要说的话。

  “求你放了我……你要孩子,多的是女人想要帮你生。”

  “看着我!”他命令着,语气中没有任何的妥协。

  她抬起泪眼望着他。

  “你这辈子注定要跟我纠缠不清了,以后别再说这样子的话。”

  云菲感到自己被他无情的打人十八层地狱,一时间,她因为这些天的睡眠不足及太过于害怕,体力不支而昏了过去……

  第八章

  云菲醒过来的时候没有看到冷傲,一时间她的心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失落感。

  她坐在床上望着四周,眼前的一切是陌生的,可是以屋内那充满个性的摆设,她猜得到这里八成就是冷傲的家了。

  云菲掀开被子想要起身,却发现头还是很痛,好像是天地都要颠倒一样,令人感到难受。

  她尝试着走到门边的时候,却听到有人在说话,她一时间好奇的停下来听,发现是冷傲的声音。

  她小心的打开门,看到冷傲正在客厅讲电话,他的脸色不是很好,她听到他说:“我不会答应娶安尔集团的千金,我已经有妻子了……我不管你承不承认,我就是已经娶了她……我爱不爱她并不重要,我说过,我这辈子爱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薇薇安,当初我听你的话把她让给大哥,如今我总有自己选择对象的自由吧?”

  云菲听到冷傲亲口说出他心中爱的人是个叫做薇薇安的女子时,她觉得自己的心好像被人撕裂了一样。

  在这一瞬间,有一个令她震撼的念头在她的脑海浮现,那就是她爱上他了!

  天啊!

  不可以!

  她全身无力的滑坐在地板上。她不该爱上冷傲,爱一个人是会受到伤害的,尤其是像冷傲这样不凡的男子,她没有自信自己有能力可以让他爱上她。

  若明知道这样子的婚姻是不会有结果,她不明白他何苦执意结婚,让两个人都不好过。

  他爱的人不是她,她还要痴心妄想吗?

  他不可能爱她的,他也不会相信她爱他,因为她欺骗过他,所以他恨她都来不及。

  不知道是多久之后,当冷傲讲完长途电话回到房内,却没看见云菲时,他心头一惊,转身想要冲出去找她时,发现她缩在门边。

  “云菲,你怎么不好好待在床上休息?”他有些生气,她为何总爱跟他作对。他走到她面前蹲下,握住她的手,却发现她的手非常冰冷。“你的手好冰。”

  她急忙抽回自己的手,好像不能忍受他的碰触,他的脸色陡然一沉,不理会她的抗议,一把抱起她走向床。

  “我不想……”

  “我说过你要乖乖听我的话,现在我要你好好休息,不要想太多,否则你的身体会受不了的。”

  他的口气虽带着斥责,但也有一份难以掩饰的关心在其中,云菲听了心中苦涩又难受。

  “你不要对我太好,我不值得的。”她闭上眼,小声的说。

  冷傲的身子一震,很快又恢复了镇定,他为她盖上了被子。“我是看在孩子的份上才对你好。”他仍然拉不下脸说他对她也是很关心的,不光是孩子而已,他发现自己的心不知何时已因她而沦陷,他却没有勇气面对她的爱,他怕再次受伤害。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