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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当他在试验几次,总算完美地做出蛋糕时,就会骄傲地欣赏她崇拜到不行的目光,而当她出现那样的眼神,不用她多说,他又会自动自发大展身手。

  但是当他的身体慢慢调养得越来越好,房里又开始传出他不耐的低吼声——

  “难闻死了,拿走开点!”

  “谁要你体弱多病又不吃药?喝点花茶很养生的,还是说,你想喝乌漆抹黑的中药汁?”

  “洪小梅,你很带种,恐吓我是不是?”

  “承让承让。”她笑得有点骄傲。

  “你骄傲什么?笨丫头。我要是不喝,你能拿我怎样?”他哼了声,彻底耍无赖,躺在床上连动都不动。

  “你赶快喝,等一下教授就要来了。”她扁起嘴,往他床边一坐。

  几年过去,卓兆宇已经是大三生的年纪了,但是却难得踏出卓家大宅几回,不是身体依旧病弱,而是他已经懒得过学校生活,所以上课依然是请家庭教师到家中授课。

  天资聪颖的他,自从在她眼中看见绵延不绝的崇拜之后,对于学习更加起劲,连跳数级,目前正在修博士学位,也已经着手参与四方集团的内部经营,等他身体再养好一些,几乎可以预见他未来引领集团走向国际化。

  “不要。”他索性连眼都闭上。

  说他坏心眼也好,劣根性也罢,他就是喜欢逗她,喜欢看她伤脑筋,喜欢逼得她柔顺性子变得暴怒,像是只温驯小猫被逗得发毛的模样。

  然而他等了半晌都没等到她回嘴,正疑惑时,忽地感觉两片柔嫩轻触他的唇,他猛地张眼,对上她促狭又带着羞涩的笑,还未回应,便察觉她缓缓将嘴里的花茶渡入他的口中。

  他尝不出那是什么味道,只感觉到自己慌乱的心跳。

  “耶!赢了!”她起身,小脸泛着淡淡玫瑰色,高举胜利手势。

  “……原来你暗恋我?”好半晌,他才低哑启口。

  “谁暗恋你?我还没疯呢。”谁会喜欢他这么难搞的男人?脾气不好,说翻脸就翻脸,常常要她滚出去,偶尔又要她滚进来,说起话掺毒又挟贱,难伺候得要命,谁会喜欢他……她羞涩地低垂长睫。

  “是吗?”他哼了声,想到她老是和大哥和二哥搅和在一块。“洪小梅。”

  “干么?”

  “再喂我一次。”

  “……不要。”

  “让你再赢一次,不好吗?我都这么牺牲了,你还不满意?”

  “你不用那么牺牲。”她不想承认自己故意喂他,是想动摇他的沉着,但也有一方面是她……想亲他。

  “既然你不是暗恋我,再喂我一次有什么关系?我又不介意。”

  “那如果我喜欢你,是不是就不可以再喂你……”话一出口,她紧急捂住嘴,瞧见他笑得又坏又得意,慌忙再解释,“不是,我的意思不是说我喜欢你,我只是……”

  “洪小梅,有没有听过欲盖弥彰?”他低笑。

  他认识她太久,从小就将她玩弄于掌心,也庆幸她单纯的直性子一直没变,让他可以轻易套出她的真心话。

  “我……”

  “过来,大方一点,我又没说不让你喜欢。”

  “嗄?”这是什么意思?

  “笨蛋!”他骂,抓着她的手,在她掌心上写字。

  她习惯性的闭上眼,感觉他的指尖在她掌心烙下痕迹,清楚地记住每个笔划,拼凑出——“我喜欢……”你。

  她惊诧地睁眼看他,话未竟,他的唇已经吻上她的,不容她逃脱。

  他捧着她的脸,一手抓着她的手,时而轻尝,时而浓吮,每回吻过,两人唇里都会缠上血腥味。

  之后,他们的爱情在卓家大宅里低调地进行,直到她高中毕业时,他连她的意愿也没过问,就单方面决定了两人的婚礼。

  卓家父母很是震愕,看她的视线充满鄙夷和嫌恶,她努力视而不见,为了爱他,她放弃学业,举行一场近乎儿戏的婚礼,只有卓家人在场的婚礼,没有注册,没有实质意义,但她已经认定,自己是他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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