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洛炜 > 水晶球里的新娘 >  上一页    下一页


  曲啡诗真的很有意思!

  “燮罗,你真的觉得她是块当王妃的料?”鹰骆嘴角上扬。戏谑地问。“这个……我不知道。”羹罗皱着脸。唉!越看曲非诗心里越内疚,好好一个美人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跳起舞来像耍杂技一样。

  “你先回去吧,今晚我留在这里陪她好了。”鹰骆淡淡吩咐道。

  “咦?您……您要留下来陪她?”不会吧!燮罗大吃一惊。

  “她喝醉了。”鹰骆带着浓厚的笑意回答,挥手要发愣的燮罗退下,而后慢慢地走向曲啡诗。一燮罗临走前看了俩人一眼,怎么看王和曲非诗就像大人和小孩嘛,那在他们之间弥漫的温馨气氛又是什么?似乎只要有曲非诗在场,王就会变得比较和蔼可亲,曲非诗果然不同凡响!

  “我还想喝一杯蜜子酒!”曲非诗摇摇晃晃地移动,想走到放置酒的桌子前面,就在她俟要摸到酒杯的一刹那,酒却整个不见了,她眨着大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你不能再喝了。”她身后传来一阵低沉浑厚的男音。

  曲非诗一回身,随即撞上一堵坚硬的肉墙。

  “好痛!”曲非诗捂住鼻子叫着,刚才那一撞害得她头昏眼花的,身子在酒精和撞击之后不由自主地向后橱。慌乱中她死命拉着眼前的”物体”,接着“砰”一声,她和她的支撑物一起应声面倒。

  咦?竟然不会痛?她疑惑地睁哥眼睛,发现自己身下有个人;而且还发出了大笑声。咦?难道她的救命恩人是个疯子?第一次遇到被人压在地上还这么乐的人。

  “你没事吧?”她疑惑地看向大笑的人,是他!那个有对琥珀色眼睛的男人?为什么他会在这里?为什么会被压在地上?又为什么笑的这么开心?

  鹰骆一边笑一边抱起她坐正,和曲非诗在一起真的很有趣。而且绝对会有新鲜事发生:就拿刚刚的例子来说,他已经伸出双臂准备接住向后仰的她,没想到曲非诗紧张之下手脚都勾住他,让他重心一个不稳也向下倒,自己更为了避免压到她,“连忙念出变换位置的咒语,牺牲自己当她的垫子。”

  “你真的不漂亮。’他咧嘴取笑,伸子拨弄她的短发,不知道留长了会不会多一点“女人味”?

  “以貌取人的人最糟糕了!”她酒醉之下完全忘了自己现在是一副男童模样,听到鹰骆评论她长得不漂亮,气得胀红了脸,她虽然称不上是天仙绝色,但是也没有人说过她丑。

  “生气了?我只是实话实说。”他有趣地看着曲非诗挣扎着站起,显然对他说的话相当生气。

  “如果我真的以貌取人,’就不会答应娶你了。”他拉回曲非诗,将她紧紧扣住,好笑地看着她奋力挣扎的模样。

  “我一点也不想嫁给你!”她大叫,瞧他一副自傲的嘴脸,好像嫁给他是极大伪荣幸一样,这个厚脸皮的家伙!

  “幄,那是谁给我那条长虹宝石,又是谁说想当我婚礼上最重要的人?”鹰骆轻笑出声,觉的作弄她非常有趣。

  “那是。那是一场误会,我可以收回我的要求。”一想起她逼婚的丑事,曲非诗就面红耳赤、头皮发麻。“不可能。”鹰骆双臂一紧,眯起眼睛,身为精灵界的王,说出口的承诺不可能收回,眼前的小东西显然不明白他的作风,竟然提出了“取消”这档事,“可是、可是你既不认识我,也没有特别喜欢我……”,她皱眉回想鹰骆的态度,老是在吼她凶她,刚刚还嫌她不漂亮、那干吗娶她?“总而言之。你一个月后会是我的新娘,无论如何我从不打破自己的承诺。”他手抚曲非诗的脸,意外发现她的皮肤相当细滑柔嫩。

  曲非恃深吸了口气,酒醒了一大半,和这个顽固的男子相处久了、她一定会脑充血而死,他霸道地决定一切、顽固地不接受她的解释,她简直想用铁锤打破他的头。

  “确定不会改变你的主意?”这个男子激起了她血液中的好战因子。曲啡诗双眼闪着挑战,她一定会让他放弃娶她的这个“烂主意”。

  鹰骆看着她,不由得想起她双唇的甜蜜和柔软,没有丝毫预兆,他低头吻住曲非诗:缠绵温柔地吸吮她两瓣红唇,其中还有淡淡的蜜酒甜味。

  他一再掠取她的甜蜜,并和下午的记忆比较着,真的不是他的幻觉,曲非诗尝起来真的很甜美,直到他心满意足地治头,才低头对脸色火红的曲诽诗道:“我非常一常的确定。”接着抱起她走到水嫣的房间,将她轻轻放到水嫣的大床上。“睡吧!明天早上的头疼有你好受的。”他淡淡一笑;随即关上了房门。

  曲啡诗躺在床上久久无法言语,刚才鹰骆抱着她进房间时经过一面大镜子,她清楚地看见自己现在的模样——发育不良的身体外加一头乱发,和满脸雀斑!鹰骆不但吻了自己,还发誓说非她不娶、看来,她真的碰到了一个疯子!

  王宫的东边,亦是郁焰的青龙宫,此时也弥漫着一股山雨欲来随紧张气氛,水嫣几乎是被郁焰揪着回去,沿途的冷风和郁焰脸上的凝重,使得水嫣一下子就醒过来,她在看见郁焰紧绷的脸孔后,开始后悔自己的任意妄为。

  保护曲非诗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更何况眼前还有看不见的敌人躲在暗处,她真的是太大意了,她非常惭愧地开口道:“我不是故意的,只是曲非诗看起来真的很沮丧,我才会想让她开心一点。”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