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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映庭一下法庭,顾不得脚上刚买的的五寸细跟高跟鞋,和窄得让男人喷出鼻血的短裙,也不管自己威风凛凛的律师形象,蹬蹬蹬地,小跑步快速冲向招车处,以最没气质的着急姿势揽了辆计程车。

  想起开庭前接到老妈威胁她说:

  “如果在三点半前没在办公室里看见你,就死给你看!”

  这句话嗡嗡地在她脑海里钻来钻去,让她心神不宁,向映庭差点在法官面前失了神语无伦次。

  性格猛烈的母亲没有什么做不出来的事,虽然这一次还不知道是真还是假,但也够让她提心吊胆的。

  母亲说已经约好了父亲在她的办公室等着,无论如何这回一定要签字离婚,否则宁愿跳淡水河死给他看。上一次是说要从阳明山上往下跳,更前一回是基隆河,还有火车铁轨、新光三越大楼、玉山山顶……哎,不胜枚举哪,连向映庭自己都记不清了。纵然每次都像放羊的小孩,但她能不顾吗?

  不能。

  虽然父母亲的争吵已是家常便饭,但她能视而不见吗?

  不能。

  尽管父母吵了千万次,但神经质的向映庭就是不能像妹妹一样,当成是一场加盐、加料的电视连续剧。

  每回母亲一开始哭诉起父亲对她如何如何,她还是不免拉起了耳朵,耐着性子慢慢听完,即使到了最后,发现都只是鸡毛蒜皮的事。譬如,父亲不肯陪母亲逛超市,因为他约了老朋友去钓鱼,或者只是单纯的因为父亲不肯洗澡。

  当然,父亲也有怨言。

  每当母亲哭诉的电话已挂断,下一通铃声就一定是父亲,而接通后的第一句话一定是:“你妈又倒了什么垃圾给你?”

  结发了三十年的夫妻,并没有因为时间而让两人的差异融合,甚至连相互容忍都没做到。

  父亲对母亲的猜忌和唠叨也埋怨了三十年。

  向映庭常常安慰自己,还好,她也不过是忍受了父母二十六年。想到此,又忍不住地吁了口气,抬头盯着窗外,计程车刚转进了律师事务所的街道口。

  习惯性地打开公事包准备付车资,手指在里面摸索了老半天,就是摸不到巴掌大长方形黑色真皮皮夹。完了,她一定又把皮夹放在牛仔裤的口袋里,忘了拿出来,而那件牛仔裤……

  喔,老天!

  洗衣机。

  一想起今天早上自己已将那条裤子丢进洗衣机里,现在恐怕已泡在肥皂水里,体无完肤了。

  然而,丢脸的事还在后头。

  计程司机在事务所门口踩了煞车,正等着她付钱。

  “一百零五元。”

  这辈子,向映庭从没做过求人的事,这回,她却得向一个计程车司机开口。

  “我……我忘了带钱包出来。”她在杂乱的资料夹里翻出一张律师事务所的名片,递给司机:“我绝不是故意要要赖车钱,我在这家律师事务所上班,这是我的名片,拜托你等我五分钟,我上去后马上拿钱下来。”

  带着一顶绿色运动帽的司机,接过她手中的名片,顺手推了推帽缘,向映庭只见他皱了皱眉,边嚼着口中的槟榔:

  “律师?干!我最讨厌你们这种人了,白的都可以说成黑的,要不是你们,我老婆也不会和我离婚,害得我现在每天开车赚来的钱全到了她手上,喝酒的钱都没了。”

  司机愈说愈激动,向映庭的心开始有点慌。

  他该不会受了离婚的刺激心理异常吧?会不会对律师产生报复?

  这阵子报纸上每天都有精神异常的人拿刀杀死人,不然就是放火烧死人,该不会“幸运”的也让她遇上一个。喔,老天!她全身鸡皮疙瘩全如雨后春笋冒了出来,说话也不自觉地结巴起来。

  “我……上去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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