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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那是实话。”想到上回他们经理摸她屁股时,黄一明居然还不吭声,她就一肚子火气。

  “算了,你不想去就算了!”

  黄一明挂上电话。

  夏小羽翻了个白眼,不知道黄一明怎么有资格发脾气。

  那个总经理明明就是个色胚,所以现场才会除了不得不到场的女业务员之外,空无一名女性同胞。黄一明是少根筋,还是把她当成陪酒小姐?

  她当初怎么和这家伙走在一起呢?

  他们在朋友的聚会上认识,黄一明说他对她开朗、风趣、大而化之的个性印象深刻,没多久便展开热烈追求。

  后来,她才知道那是由于他的前女友爱钻牛角尖,所以他才会对她惊为天人。不过,她当时也因为满腹想谈恋爱的心情,便一头栽了进去。

  事实证明——两人在一起四个月之后,张爱玲的名言便派上用场了。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注一)

  她的风趣、大而化之啦……现在已经成了黄一明口中的粗线条及没女人味。

  他们现在贪图的,无非就是城市里的一个伴——一个可以一起走进餐厅,不会因为孤身一人而被投以异样眼光的一个伴吧。

  热闹的城市,毕竟不怎么适合单身的人。

  铃铃铃……

  夏小羽看着嗡嗡叫的手机,唇角微勾了起来。

  唉,看在黄一明又打电话来道歉的分上,她就原谅他这一次吧。

  夏小羽拿起手机,悲哀地发现来电者是她的大学同学颜花花。

  “喂……”她有气无力地说道。

  “小羽吗?我们杂志下下个月要采访一个建筑师,可是他有空的那天,刚好是我们员工旅游,我能不能拜托你……”颜花花拉长语调,十足十的乞求声调。

  “采访主题?”

  “主题是土地与人。要采访一个专门做公共建筑,得奖很多次的建筑师事务所‘在水一方’。他们的作品很有意思,公共桥梁下方挂着秋千、公园里的白石座位,像雨后池塘上的露珠。古迹没有围栏、一整面的树墙,像走进了另一个时空……”

  “我接了。”夏小羽百无聊赖地回道,纯粹是想把自己忙翻。

  “你怎么这么快就答应了?只有三千块稿费和车马费……”

  “我善心大发不行喔?”夏小羽闷声说道,又吞下一大杯水。

  “耶!小羽是全世界第一大好人。”

  “这事我早知道,拜了。”没心情说话的夏小羽挂上电话,继续把下巴搁回桌子,傻傻盯着桌面的木纹。

  其实……她的个性虽然大而化之,却有点怕寂寞,所以,才总是要找一堆事情来填满生活。谁要她老爸是外派的摄影记者,一个月有二十天不在家,所以——

  她才会跟黄一明在一起吧。

  夏小羽长吁了口气,用力闭上眼睛,在心里默数一到六十。

  当!

  一分钟到了,悲秋伤春时间结束。

  夏小羽睁开眼睛,全身再度散发出向前冲的气魄。人生苦短,她有太多事想做,没空在这边折腾自己。

  况且,她这两天日子过得颇精彩。昨天为民除害,今天还遇见了神灯巨人雷镇宇,她寂寞个大头鬼啦!

  “老板,咖啡。”夏小羽举手,对着吧台大喊一声。

  老板笑着点头。

  “你是常客吗?”雷镇宇结完帐,带着女友经过夏小羽身边时,随口一问。

  “几个月了吧,通常是星期二、四来。”夏小羽说道,跟他女友挥挥手。

  “我都是星期一、五来。”雷镇宇扬唇,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可是今天星期三啊,我们怎么都来了?”夏小羽挑高眉头,自顾自地接下去说道:“心血来潮吧。”

  “心血来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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