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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有一种他形容不出来的纤弱特质,即使是在盛怒中,都让她看起来可人无比。

  锐恩想认识她!

  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主动想认识一个女孩。

  可是以她目前的心情,他相信自己贸然闯出去只会被一道闭门羹弹回来。

  安快回来了。他必须抢在安回来之前,让自己起码有一个认识她的机会,否则他会后悔终生的。

  他知道自己会。

  门外,愤怒的火在高张。

  门内,热情的火在酝酿。

  

  她要把安可仰活活掐死!凌曼宇阴郁地想。

  坐在走廊上苦等的三个小时非但没有让她的怒火降低,反而像锅子里闷炖的土鸡,越熬热度越高。

  那个家伙竟然敢一声招呼都不打,就把小铃当绑架来美国!

  害她花了十八个小时从台湾转机到芝加哥,在芝加哥流浪了几天才发现自己找错了城市,那家伙就读的“哥大”,其实是纽约那所“哥伦比亚大学”;结果她又在机场窝了一个晚上等候补机位,隔天一大早再辛辛苦苦飞到东岸来。

  超过好几天没有好好的吃喝睡觉,她又昏又累,更别提动身来美国之前她刚结束欧洲之旅,时差就没调整过来了,现在的她已经不知道自己应该过哪一国时间。

  “竟然给我跑出去逍遥这么久!”她坐在紧闭的房间门前,抱住两腿膝盖。

  小铃当不知道好不好,突然被带离台湾会不会很害怕,想不想妈咪……

  呜!她就知道,她不应该为了自己玩乐,把女儿丢给爸妈照顾,才会让小铃当莫名其妙被她的不良老爸带走。

  安可仰哪里知道如何当个父亲呢?连换尿布都是等铃当已经大到不需要了他才学会,简直是低能到极点!

  这家伙最拿手的事只有一样——泡妞!

  如今女儿流浪异乡,跟着她老爸那种虚荣糜烂缺乏灵性毫无人生目标的可悲男人过着空虚冰冷的生活,而这一切都是自己的错!

  “我真是一个坏妈妈……”凌曼宇把脸埋进手里,沮丧得想掐死自己,或,更好一点的选择,掐死某个姓安的男人。

  走廊底端响起脚步声。凌曼宇精神一振,眼下的黑圈圈仿佛在一瞬间淡掉。

  但是上楼的只是两个谈谈笑笑的外国学生而已,他们发现坐在地板上的女孩,很好奇地多瞄一眼。

  她有些尴尬地拍拍牛仔裤站起来。

  一直坐在地上确实不太雅观,不远处有两张单人椅靠着墙摆放,于是她把其中一张搬回安可仰门口坐下去。

  “哇——”

  哗啦!整把椅子碎开,她狼狈地跌坐在地上。

  “老天!飞机木?”

  太夸张了!这是哪门子的恶作剧?难怪刚才她搬的时候,觉得这把椅子特别轻!

  “好吧!还有多少考验,祢老人家一次给我好了。”她仰头对叫做“上帝”的那位大哥大挑衅。

  轻呀一声,走廊对门的公寓打开了。

  凌曼宇不禁回眸。

  好、好高的人……

  她家和安家都算高个儿一族了,这个男人的高度更可观!

  幸好除了高之外,这男人的长相还算斯文,黑发、瘦长的脸形与偏白的皮肤,一双飘着雾气似的烟灰色眸子正看着她,眼底盈着淡淡笑意;他的穿著也很普通,一件白衬衫外罩着深咖啡色背心,整个人看起来仿佛像来自中世纪的儒雅学者,充满了尔雅的书卷气。

  他的五官极为深邃,看起来并不像一般的美国白人,比较接近拉丁美洲人的立体感。

  “Hi.”对方对她轻声打招呼,声音是温和徐缓的男中音,与他的气质极为相衬。

  这么“书生”的人应该不会是来验收恶作剧的家伙。

  “椅子……自己垮掉……不是我……”凌曼宇娇颜一红,尴尬的解释。

  “我知道,这把椅子是701室那位戏剧系学生搬回来的舞台道具,坐不得的。”外国人温和地解释着。

  凌曼宇的英文程度以一般台湾大学生来说,勉强算中等——也就是换算成直接跟外国人对谈的话,差强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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