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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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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便庆祝吧!老家伙忒也把他瞧得太小了。卓巧丽急切地想站稳冷氏女主人的地位,他并非毫无所觉。那女人以为汲汲追求一个虚名,即代表后半生的衣食无忧,何妨随她去浪漫幻想,他懒得扮黑脸,揭穿人家的甜蜜美梦。 思及数日前父亲大人向他提起宴会的事,那种过度谨慎的语气让人忍不住发噱。看来这几年他真的吓到那两个家伙了。 无所谓,他有耐心,愿意等待适当的时刻来临。该是他的,他一样也不会放弃;不该是他的,他会不择手段地弄到手。宁可负尽天下人,绝不让天下人负他——这是他的人生哲学。而任何负了他的人,今生今世绝不错放! 庆生宴安排在主宅及花园举行,用餐区排设在一楼的宴客厅,宾客可以任意走逛交谈,眼里欣赏冷家著名的兰花房,口里品凯悦的头等外烩,耳里聆听丝竹乐团的现场演奏。 “好烦哦!爸爸又叫我过去和宋伯伯打个招呼。”刘若蔷从宾客群中退下阵来,倚向他身畔娇嗔。“等我,我马上回来。” “你去忙你的吧!”他慵懒的眼神仍然扫视着宾客群。 和刘若蔷维持四年多的男女朋友关系,只是图个方便,别无其他原因。她的门第背景与他相当,见识过大场面,不需要他花心思教育,而刘氏夫妇也与冷家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他没有遇见更好的女伴之前,刘若蔷极适合担任填空档的人选。 在女性方面,他晓事得早,十三岁就已撇开在室身。食色性也,没必要憋得自己伤身,所以他向来保持两个以上的女友人数,以免她们每月定期的“不方便”,间接影响到他的“方便”。 假若有人指着他鼻子,大骂他“物化女人”,他会扬一扬跋扈的俊眉,不予置评。 谁说这叫“物化”,应该代称为经济学所倡言的“供需平衡”才对。人类之于另外一个同类,只存在着“需要”,不必谈“爱”。人,根本没有必要去爱另一个人,只要专注的爱自己即可。这个世界太冷漠,如果连自己都不爱自己,又怎能期望旁人来施舍一丁点关护。 一道模糊的物体从他眼角闪过,恺梅飘忽的身影消失于后门出口。 出于无聊,他决定寻寻那个小丫头开心。找个人调侃总比耗时间观察满屋子俗不可耐的人类有趣:这些老家伙看似主宰了台湾上流社会的脉动,讲穿了也不过是一群汲汲营营的爬虫类,辛劳一生,就为了几顿华衣美食,然后两脚一伸,任由细菌将他们腐蚀成一堆白骨。 恺梅盘坐在游泳池畔,倾身有一下没一下的撩动水纹。泳池与主屋相隔着一片玻璃花房,视野上虽然遥遥相望,但客人的脚步仅止于兰花房而已,清凉的池畔不免显得有几分冷清。她怔怔望着晃荡的波澜,不知在深思些什么,十四岁的少女,已显露出年轻女子的娇柔气息。 “如果我记得没错,你应该还没学会游泳。”冷恺群停步在她身后,三、四步的距离显得如此遥迢,又如此接近。 轻嘲带笑的口吻让恺梅火速回头。 他好端端的登科宴不吃,出来找她做什么?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准没好事。 倔强的红唇抿了起来。 “啧啧啧。”他摇摇头。“看看你,性格虽然不讨喜,却长得眉是眉、眼是眼,绝秀的程度不比其他女孩差,偏偏闹起弩扭来只会抿嘴巴,多杀风景。女孩子家要懂得使小性子,才能逗得男孩子又慌张、又惶恐、又喜爱,心痒难掩,从此对你死心塌地。” 还说她,他自己也是那副邪笑挑眉的跋扈样,让人看了就刺眼。她别过娇脸,继续闷闷的盯着水波,希望他速速离开,一如以往视她若瘟疫一般,少来烦她。 谁知冷恺群今天的兴致特别高昂,非但没有掉头就走,反而踩踏着懒洋洋步伐,一式一样的盘腿坐在她身侧。 恺梅飞快偏头,侦测他的一举一动。两人的距离超乎她想像中的贴近,轻轻一探手即可触到他的身躯。他的体魄又强悍许多,身高简直超越地心引力的约束,急遽向上爬升。一百五十八公分的她只能仰之弥高,被他睥睨成“小人”。 冷恺群头一次在如此短近的距离内端详她。 他忽然发现,原来恺梅小姑娘很有几分姿色呢!当然,他不该感到意外的,因为卓巧丽那女人正是靠外貌攫住冷老头的心。有其母必有其女。 她的五官与刘若蔷特出而抢眼的外貌完全不同,她的美,美在一种清淡、自然的感觉。若将刘若蔷比拟为酒,一入喉即到浓厚刺冽的滋味,那么小恺梅就像茶,淡雅清香,却幽幽汤汤的余韵不绝。假以时日,她的潜在发展性仍然大有可为。 不可讳言,小老婆总是比大老婆更讨男人欢心,爱屋及鸟之下,小老婆庶出的儿女自然获得加倍的宠爱,继而养出不可一世的骄纵个性。然而,恺梅姑娘完全脱出这个刻板印象。她闷钝内向的个性既不懂得讨大人欢心,也不喜欢引人注目,说穿了,就像一个灰色的影子,飘浮在人们的视线之外,浸淫在她私属的世界里。 很难得看见十多岁的小孩子有这等智慧,明了锋芒毕露的危险性。为此,他几乎可以说是欣赏她——只除了她无法摆脱来自那骚货的血统。 “你的鼻梁长有几颗雀斑。”玩笑性的食揩弹她鼻子一记。 “噢!”她捂住鼻头。“不要随便碰我。” “不喜欢被人碰?”他故意贴得更近。“你也到了应该对臭男生感兴趣的年纪。过没多久,就会开始为那票小鬼头不喜欢‘碰’你而烦恼。” 淡淡的鸡尾酒味随着他的气息而播散,熏得她的脑袋昏沉沉,彷佛醉了。 “乱讲。”低弱的反驳听起来也含着一丝混沌。 “我有没有乱讲,等你长大就知道了。”他戏谑的举高酒杯。“想不想偷喝一口?敬可歌可泣的青春!” 她别开脸。 “也对。”他自顾自地回答。“现阶段,牛奶依然比较适合你。” “走开!你时间太多了吗?干嘛缠着我不放?”她拒绝回过头来,免得又被他盯着瞧,顺便附带几句批评指教。 “我想碰碰运气,说不定会有第二次救你生命的机会。”答案听起来十分轻描淡写。 她下意识地先反驳,“你干嘛等着救……” 问题立刻终止。 如果你救了同一个人三次,他的生命便属于你。 他想要她的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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