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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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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只是想到大名鼎鼎的汪迎铠是因为我而把老婆搞丢的,我就觉得非常荣幸。”他幸灾乐祸地道, “我们分开才不是因为你呢!你少臭美了。” “算了,反正我和他不欠不赢,大家都偿清了,至于你们两个人接下来要怎么搞,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再会。” 班尼丢下一张十元纸钞,潇洒离去。 回到家,沉默有礼的管家帮她把包包接过去,便悄悄地消失了,整间屋乎除了空气流动的声音,几乎感觉不到任何气息。 她悄步走向小柊房间,检查郑姊和她是不是午睡了。结果,郑姊不在房间里,却看到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睡不着?我想想看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你睡着。” 汪迎铠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把吉他,坐在小柊的床边,转轴拨弦三两声。小柊躺在电动床上,苍白的小脸浮着两朵浅浅的红晕。 “你要唱歌给我听。” “好,今天下午接受点歌,请问小姐想听什么?”他像个帅气的校园王子,摆好架式。 琬琬连忙闪到门旁边,以免被他们看见。 自从她们来美国之后,他的反应一直很冷淡,仿佛那天帮忙安排小柊的事只是一时兴起。平时如果她们主动打招呼,他会点点头算回礼,如果她们没说什么,他也当没看见,更不会主动去房间探望小柊。 她从来没有想过汪迎铠是那种会花时间哄孩子的男人。他看起来若不是倚在床上等候女奴伺候,就像生气勃勃的豹子寻找下一个猎物,再不然也是个温柔调笑的风流公子。小孩与他,就像蕾丝与铁一样的不搭轧。 没想到今天下午,他会突然兴致大发,唱歌哄小柊午睡。 “我要听校园民歌。”小女孩兴奋得脸颊红润润。 “校园民歌?”英俊的吉他王子挑了下眉。“我还以为那是我们这种五、六年级的老芋仔才听的。” “琬琬阿姨每次来看我的时候,都会教我唱校园民歌,她说这是世界上最好听的歌,比周杰伦和蔡依林的歌都好听。”小女孩稚气地道。 听起来果然像那个小书呆会说的话。汪迎铠牵动一下嘴角。 “好,那就唱校园民歌。”手指一拨吉他弦,琤瑽琤瑽—— “夕阳余晖在天际,两三袭白云浮移,晚风伴暮色沉寂;轻舟翩翩晃孤影,两岸山薄雾轻凝,牧笛正吹送归曲。 我拄篱边行,望这潺潺流浔,能否载我离愁东去。 钟鼓寒山鸣,阵阵传静寂,如来可曾知我归去? 夕阳余晖在天际,两三袭白云浮移,牧笛正吹送归曲。” 他的音质沉浑柔和,竟然真有几分李建复的味道。 他唱了“归去来兮”,唱了“龙的传人”,还唱了黄大城的“渔唱”、“今山古道”,及施孝荣的“归人沙城”、“中华之爱”。 琬琬抱着腿坐在小柊门外,静静听着那浑厚又柔和的歌声。 她已经见过温柔的他,霸道的他,冷酷的他,算计的他,嘲讽的他,尖刻的他,如今再加上一个会哄孩子的他。 这个男人,究竟有多少面目呢? “琬琬?” 一只手轻推了她肩膀一下,琬琬立刻惊起。 郑姊手中抱着一只购物袋,指了指厨房。琬琬揉揉眼睛,振作一下精神,跟在她身后把买回来的杂物归位。 “我刚刚看小柊在打瞌睡,就乘机出门买点食物回来,没想到她没睡着,反而让汪先生花时间哄她。” “嗯。” “我都不知道他会唱歌呢!看他的样子不像那种需要弹吉他唱情歌的男人。”郑姊打趣道。 “嗯。” 她这种心神不属的样子,再迟钝的人也不可能看不出来!郑姊把牛奶放进下层冷藏室里,决定不跟她打混仗了。 “你跟那位汪先生是怎么回事?”直指问题核心。 琬琬的手顿了一下。 “我们……以前交往过。”她讲不出来他们以前曾经是夫妻。那样的夫妻,天下没有几对吧? “我想也是。你们两个人从来不看对方,但是以为对方没注意的时候,又拚命盯着对方看。” “我才没有一直盯着他看!”顿了一顿,她小声问:“……他真的会偷看我吗?” “起码我注意过几次。” “……那男人阴阳怪气的,前一天还温柔得不得了,第二天起就性情大变了。”她忍不住嘀咕。 反正在你的心里,我已经是坏人了。 其实她并不觉得他是坏人,她只是,还很介意他抱过别的女人。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和老何的事?”郑姊突然说。 “没有。”老何是小柊的爸爸。 “老何是我看过最闷骚的男人,那时候他念二专,我念五专,我们的学校隔得很远。老何天生对机械很有一套,放学之后在学校附近的一家修车厂打上,所以每次都是我下课之后到修车厂去找他。你也知道,那些技工最喜欢开我们这种年轻小情侣的玩笑,老何每次都笑得脸红耳赤,把我拉到一边去抱怨:‘你以后不用天天来没关系啦!’可是我知道,如果我不去的话,他会更难过。 “后来有一天我真的有事。我打电话跟他说:‘我这个星期要帮一个同学代她家教的班,这星期就不过去找你了。’老何在电话里当然是答应了。可是一个星期之后,我又恢复一下课就到修车厂找他,他却不理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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