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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我讨厌他!”

  凌某人记得,自己在某本书的序里写过,我没有什么长大之后可以发展为恋人的青梅竹马。当时身边的玩伴几乎都是同家族的堂哥堂姊堂弟堂妹,有血缘关系的。凌某人又天生懦弱胆小兼怕事,对禁忌之恋是没有什么挑战的勇气的。

  倒是有一次和一位新识的朋友聊起,才知道她和她老公就是很典型的青梅竹马!不但是邻居,而且从小学开始一路同校到国中,只是两人差了两岁,所以不同届。高中时因荡各自读男校和女校,终于不同校了,可是到了大学又碰在一起。

  据这位朋友的说法,其实她小时候是很讨厌她老公的,因为她老公是那种很典型的读书机器,平时没怎么见他在用功,可是每次考前临时抱佛脚,总考得比任何人都好。相形之下,她的父母就常拿“隔壁那个谁谁谁”来教训她,让她对这个“隔壁谁谁谁”气得牙痒痒。

  “我讨厌他!”她重重地说。

  后来听她小说了几段以前很讨厌老公的地方,包括有一次她老公放学,被附近十的小混混勒索,她远远看到之后竟然没有赶快回家帮忙搬救兵,自己就快乐的走掉了,而且当天整天心情都很好…… (你你你!)

  最让她生气的是,因为两人年纪相近,又是邻居,两家父母每次在街上遇见了,闲聊几句,都爱把他们两个人送作堆,一副将来非得邻家变亲家,让她更讨厌!心里赌咒过好几次,自己才不会嫁给那个闷骚男呢,嘿心都嗯心死了。

  “我讨厌他!”

  凌某人越听越觉得大开眼界,原来不是所有青梅竹马感情都很好,真的有那种从小讨厌到大的!

  后来这两人在外地的大学重逢,彼此都孤单,反而因为同乡的亲切感而最后“尽弃前嫌”,再加上!

  “我对他一点兴趣都没有,可是他一直要追我,追到后来我都觉得对他很不好意思了。”当事人女主角说。

  最后她大发善心“勉强收留那只流浪帅狗”,省得他改天晃到别人家又被撵出来。(其实你明明是怕他被其它识货的女生拐走吧?)

  一切都是天意啊!

  “由此可见、人真的不可以太铁齿,不然你就会不小心嫁到你最讨厌的人!”她不太甘心地说。

  直到现在,她和老公过节回家去,还要为了这件事被亲戚拿来取笑一番,忍受一堆长辈的“看吧!我早就说过了”的嘴脸,姑娘她真是不爽之至啊!

  所以凌某人就动念想写这样的一个故事。

  坦白讲,女主角石丹琪在青春期不是一个很可爱的女生,又假仙又闷骚又别扭。

  不过仔细想想,好像在我们别扭的青春期大家都是这副模样。倒是我觉得把朋友这对夫妻直接写在同一本里当男女主角不够好玩,所以我把他们拆开来写,女的一本,男的一本。(在现实生活里,可不能让她知道啊!不然落了个拆散鸯鸳的罪名,凌某人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本来写完了《 坏家教》,下一本应该是写那个“好学生”的男主角。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凌某人在创作这本书的途中,突然冒出了一个毫不相干的故事。而且好痛苦!因为想写那个新故事的感觉越来越强,最后甚至凌驾了先把坏家教和好学生这一套写完的念头。

  最后,凌某人决定还是遵从自己的心愿比较好。

  虽然凌某人近两年“看似”很乖,几乎照着顺序在写每个系列,不过本质上人家就是善变,喜欢东跳一本,西跳一本,自早有恶例可循。亲爱的读友们,请容忍一下凌某人的恶习。

  接下来,打算专心写一个叫做《 烽火》 的系列,顾名思义,这是一个跟战争和革命和建国有关的现代故事,等把烽火系列完成后,希望届时好学生男主角的灵感还在… …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想写的故事突然很多很多,一下子全堆在一起,若创作过程顺利,今年凌某人说不定会有多几本的作品和大家见面。然后… … 那个:-…接着就真的要来好好休息一下了,不然一下子烧太快会后继无力的。

  最后,请大家翻开书页,一起来看看这本淡雅的小品文―一个关于很讨厌的青梅竹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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