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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女人,为了面子硬撑】 铃兰

  每一次稿件录取,对我来说都是非常喜悦的事情,我会对每个经过我身旁的陌生人点头微笑,像个傻瓜似的,有点吓人,不过这是无法控制的事,请大家体谅。

  对於写作,我一直奉行著“秘密主义”,非不得已不让外人知道。

  连对自己的家人,也是把稿费丢下补贴家用,然后转身离开(身后的背景最好是阴天,再下点小雪,才能突显我忧郁、神秘、哀愁的气质)。

  所以连妈妈、弟弟也不告诉他们笔名,免得他们的表现像三姑六婆一样,四处招摇。

  我也一直骗他们绝对不会租借我的书回来,但是偶尔我还是会破例偷偷的夹杂在给妈妈看的书里面。

  我一直笃信他们不会知道,也很放心的作我的春秋大梦。

  有一天,妈妈竟然说:“这本不错,要不要我称赞你一下?”语气还微带得意。

  我猛然大惊,颤抖的指著她,彷佛是杀父仇人般的盯著地,“你……你……知道?”

  妈妈无辜的点头,“从第一本开始。”

  我的心忍不住想唱:“降至零下三度℃。”

  身后高头大马的弟弟也搭腔,“你知道一个大男生跑到满是女孩子的爱情小说堆里,看你的《捡来的傻蛋情人》,是多么尴尬的事吗?”还站著全部翻完。

  嘿!原来他们早都知道,只是隐瞒著我,真是一句话惊醒我这个梦中人。

  既然事情被拆穿,全家索性七嘴八舌的开始批判。

  “书也不拿回家,给一本会要你的命啊?”妈妈斥道。

  是、是、是,我忏悔的拭擦汗水,神情惶恐。

  “你瞧瞧,笔名取得太‘耸’了,一点也不吸引人。”弟弟嫌恶的叨念。

  没错、没错、没错,您老教诲得好。

  “还有,书名也太平凡了。”

  说得对、说得对,每次出版社要我取书名,都要我白上五根头发,我硬著头皮取了第一本跟第二本后,英明神武的工作人员终於看不下去了,为笔拙的我取了下几本的名字,挽救我免於灭顶的危机。

  总而言之,全家人都晓得我的书了,还在我面前评头论足,威胁我要站在阳台上大声朗诵呢!

  现在,我只能像只小老鼠般的祈求,他们别又在我面前大方的阅览,那样我真的会坐立不安。

  那么多的书,他们竟然能找出来!

  我只能说一句——

  “哼!算你们狠!”

  这仇、这气,我可是会还的,到时候就别让我抓到你们的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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