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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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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她打开房门,正好就与那一脸心虚的杜宣良,以及太过快乐的黄金猎犬对上视线。 “我说过……”李晓瞳瞪着好友,再看看那头朝自己猛摇尾巴的笨狗,不愉快的记忆闪入脑中。 “汪!汪汪汪汪——” 还来不及把狠话讲出口,李晓瞳就立刻被大丹热情的扑上,而且它还咬住了她的裙摆不松口。 “噢!给我放开!这是我新买的睡衣,我第一次穿耶!”李晓瞳花容失色的大喊。 但是无论她怎么推那只体重跟她相当的大狗,甚至打它的头,她都没有办法让大丹松口。 “Wait!住口,大丹!”杜宣良压低嗓音。拉了拉狗儿项圈,顽皮热情的大狗立刻松口。“进去。”随她开房间门,命令狗狗进去。 “坐下,不准动。” 而大丹竟然也真的乖乖的听话,坐在房间的地板上等待。 “吼,小良,我明明就跟你讲过很多遍了,那只笨狗不准踏进我家大门!你干么又带它回来?讨厌死了,它怎么老对我的衣服有意见?是想毁掉我几件睡衣才甘心!”越想越生气的李晓瞳,忍不住怨恨起没把狗教好的主人,气到全身发抖,小心眼的对着无辜的狗狗大叫,“叫宋祈把他的狗带回去!” 李晓瞳跟宋祈养的这条狗不合,就算分手了依旧。 “宋祈去香港,后天才回来……”杜宣良吞吞吐吐的对好友解释,“如果可以,宋祈也不会让大丹离开他身边——” “那可以送去宠物宾馆啊,你干么帮他照顾?”看她没志气的帮宋祈讲话,李晓瞳又一肚子火,打断她的话不让她继续讲。 “唉哟,那样大丹好可怜,都被关起来。我白天会带它去公司,晚上尽量晚一点回家,不会打扰到你,而且我会确实打扫,绝对不会让房子有味道。拜托啦!瞳,就忍耐两个晚上。”杜宣良嗓音软软的对好友请求,“好嘛?” 看她的表情,李晓瞳挫败的低吼了一声。 “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宠宋祈?” “瞳,谢谢你!”了解好友高傲的自尊心,这么说已经算是同意了,杜宣良感激的拥抱她一下。 她承认,她对宋祈真的太宠了一点。 不只帮他准备早餐,还越过线的帮他跑洗衣店拿他送洗的衣物,在他业务忙时帮他遛狗,他出国就替他照料他的宝贝狗,让他无后顾之忧。 她从来没有抱怨过上司的公私不分,甚至可以说她是心甘情愿。 她喜欢帮宋祈做这些事情,让她可以把喜欢的心情找到正当的行为表现,幸好晓瞳没有看出来,到现在还一直认为她帮宋祈做这些事情,是因为她胆小、害怕失去工作的原因所致。 “宋祈这个老板当得公私不分,你一定要向他反应,不可以老是利用你脾气好,就给你制造麻烦,他起码也要加薪!这回你一定要跟宋祈谈,听见没有?你不是想买房子吗?那薪水一定要谈啊!” 听见好友义愤填膺地为她抱不平,杜宣良不禁笑了。 晓瞳不只是她最好的朋友,同时,也是她的恩人。 她们是高中死党、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家境、学业、容貌都优异的晓瞳,多少人想成为她的朋友,但晓瞳认定的至交,只有她…… 高中毕业后,晓瞳不负众望的考上北部的国立大学,因此北上念书。 而她因为自小父母双亡,已经靠舅舅、舅妈拉拔长大了,没有脸再开口向舅舅提出北上念书的要求。 加上卧病在床的外公需要她的照顾,舅舅、舅妈经营的餐厅生意也要人手,她便留在老家,白天照顾外公、整顿家务,或是在舅舅店里帮忙,领取微薄的薪水,一点一点的存钱,花了五年时间才念完大学夜校。 一直到她毕业那年,外公的病已经没有办法再撑下去了。 外公哭着把她叫来,对她说:“宣良,你没有亏欠你舅舅什么,这些年来你帮得够多了,我走后,不要管你舅舅、舅妈讲什么,你拿着这些钱,离开这里,去过你自己的生活,不要再回来。” 外公病得形同枯槁,如枯爪的手捏着数张偷藏下来的千元钞票,塞进她手里。 她不肯收下,但外公坚持,并且要她发下毒誓,在他死后她一定会离开这个家。 她毕业没多久,外公便过世了,原本她还对这个家有点留恋,但外公葬礼还未结束,舅舅、舅妈便迫不及待的继承外公名下的产业,盘算着转手能赚到多少钱,让她对这个家所感到的最后一点温暖也彻底消失了。 舅舅收养她,但待她犹如下人,表妹、表弟不需要做的事情她都得做,舅舅不孝,视卧病在床的外公为累赘,更不用说刻薄的舅妈了,两个表弟、表妹也对自己的爷爷不闻不问。 杜宣良心寒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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