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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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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媚表情一转,学起童震稳重严肃的语气道:“我都安排好了,听我的准没错,我这么做都是为了你好。” 她最恨他每次都说这句话,变相的强迫她接受所有安排,那语气彷佛她拒绝了就是不识相,不懂他的苦心! “呃──”大哥从来没有用这种口气跟她说过话耶。小玉楞了一下。 就算是大哥对她有安排、要她去做,但会用别的方法,用拐的、用哄的,就是不会直接对她下命令。 之前为了要让她正视和童浩日渐生情的事实,大哥就把她哄到日本去陪童浩。 “大哥他……他怎么了?”小玉不禁问,那不是她熟悉的大哥啊! “他没有怎样啊,他本来就是这种性格。”百媚咬牙切齿地,“天生的大男人!该下十八层地狱的沙文主义者!装模作样的伪──君──子!” 百媚对童震的批评大声得连拖车外的人都听见了,而这人,不巧就是童震。 他皱起了眉,打消敲门的念头,转身,离开。 第七章 说他大男人,他同意。 说他沙文主义,他亦不否认。 但说他是装模作样的伪君子,他是大大、大大的反对! 他童震做事向来坦荡,问心无愧,就连百媚的事情也一样,他将她留在纽约,是为了要保护她。 保护她不受媒体侵扰,让她在正常的环境下长大,要是在台湾,她的一举一动都会是媒体关注的焦点。 当演艺人士的子女,并不会比一般人幸福。 他想给她幸福,也一直努力去做,费尽苦心将她藏好,不希望演艺圈的黑暗面毁了他和她得来不易的感情。 他爱她,这是毋庸置疑的,不是突如其来的爱上她,而是一点一滴的,随着她的成长慢慢加深。 看着她从青涩小女孩长成诱人少女,散发青春活力,他不愿自己看顾的娇艳玫瑰为他人所有,加上她又是在开放的美国高中求学,光是想到她可能跟个金发毛头小子交往,就打翻了他的醋坛子。 尤其,她又爱穿得引人遐思,他不要她穿得一身招摇走出家门,于是他用了激烈的手段要她改过。 他演技精湛,二十五岁那年不顾经纪公司反对,接下一部悬疑惊悚片的反派角色,饰演连续奸杀少女的变态杀手。 不惜形象的演出让他拿下奥斯卡最佳男配角奖,那是他第一座小金人,演技备受肯定的他从那时起就是奥斯卡的常客。 那个角色他演活了,也把百媚吓坏了,从此她乖巧听话,不敢违逆,任何事情只需要交代一次,她便乖乖听进耳里。 就连两人的寒碜婚礼她也没有怨言。 没等她长大就结婚,他自己也始料未及,想全部拥有她的念头那般强烈,在她十八岁那天,让她彻彻底底成为他的人。 两年来的婚姻他们聚少离多,虽是很想将她带在身边,想她时随时都能看到她,但想到她还年轻,求学是必经之路,便按捺住相思之苦。 他承认他爱面子,情啊、爱啊那些,他是绝对不会说出口的。 “童震,换装了。”女造型师打扰了童震的沉思,拿着下一场戏的戏服到他专属拖车里,准备替他换装。 童震定眼一看造型师递给他的戏服,不禁一楞。 是一件手工极细的黑色丝质睡袍,以及,一卷胶带。 他眼瞇了起来。“这是……” “导演说下一场先拍床戏,正在清场。”造型师一点也不扭捏,态度自然。“你好了叫我,我进来帮你身体补妆。”为了在镜头上好看,连身体都要上妆。 床戏!她竟然没有先告知他今天要拍床戏! 童震愤怒的脸孔扭曲,瞪着那件丝质睡袍,像要把那衣服瞪出两个洞来! 导演要拍床戏都会给演员适应的时间,而不是像她这样说来就来,一点也不尊重人。 童震被百媚的自作主张给气疯了,怒气冲冲的换上睡袍,冷着脸让造型师在他身上涂涂抹抹,完妆后穿着拖鞋走出拖车,走向片场中搭好的房间场景。 是他剧中的卧房,一张与他身上睡袍成一色的床,灯光打好了,摄影机架了四部,所有工作人员被赶到场外,只留下他,跟裹着红色睡袍的她。 她黑色长发垂在若隐若现的香肩上,坐在床沿,睡袍在大腿处撩开,露出匀称修长的美腿。 鲜艳的红色,衬得她小麦色肌肤诱人,泛着健康光泽,尽管她现在衣衫不整,也不觉得煽情,只感觉到她散发无比的吸引力。 他就是受她的吸引,才会对她这么在意。 “一个演员如果不能随时准备好应付导演突如其来的要求而影响演出,那就不能称之为‘实力派’。”百媚挑睨了他一眼,在他发难前先把话说清楚。 她挑衅的言词让童震从迷惑中清醒,他刚才竟然被她的美貌迷住失神,他不禁低咒了声,“该死!” 太久没拥抱她,突然看见她这撩人的一面,令他欲火难捺。 假装没听见他的低咒,百媚咳了咳假装自然,她也感受到两人之间紧绷的张力,可她还是冒险的先拍这场床戏。 她和童震的水火不容是拍摄进度落后的主因,她没有想到感情戏会这么难拍,这部片没有任何大场面,更没有计算机特效,纯粹考验演员以及导演的功力。 她不得不承认,她导戏的实力不若父亲,但最大的原因在童震身上。 所有的挫折都由他而起,她隐约感觉到,他根本就不信任她导的戏,他隐忍不说出来,但在与她对戏时她可以感觉到他的放不开,所以无论他怎么演都不合她的意。 他这么放不开,这部戏要怎么转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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