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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


  “谁教你问也不问一声,随便拿就随便喝。”徐爱潘将富维克拿走,另外倒一杯水给她。

  “我哪知你在里头装这种鬼东西的!什么时候开始的?我老是见你袋子里揣著一瓶,该不会都是吧?阿潘,你可不要变成酒鬼,酒精中毒才好。”胡英英大惊小怪,漱口水,洗掉嘴腔里的酒精味。

  发神经的徐爱潘,矿泉水瓶里装的竟然是伏特加,没色又没味,鱼目混珠的,她怎么会知道,还怪她“随便拿随便喝”。

  “知道啦。你不要像生火了一样好下好?”就是亲姊妹也没这么“要好”,奇怪胡英英干涉得理所当然。

  “你不要嘴巴说说敷衍我。喝咖啡你嫌苦,喝这东西就不苦了?”

  “这很贵的。”徐爱潘忽然冒出一句不对题又不合时宜的话。

  “贵你还买!”胡英英白她一个大眼。“哪天你酒精中毒不要来找我。”

  “那你咖啡因中毒也不要来找我。”

  “正经一点,阿潘。你要喝上瘾,真中了毒就麻烦了。”

  怎么听起来好像在说她自己的咖啡癖?胡英英下担心她自己喝咖啡喝上瘾,倒替她杞人忧天喝酒喝中了毒。上瘾和中毒原来还是有一点不一样的吧?上瘾属半是心甘情愿;中毒则带那么一点身不由己。

  面对胡英英的一本正经,她不置可否。

  底页 我不是无心的人

  她来找我,写信给我。她说她将我放在心底很多年。她说她叫徐爱潘。我对这个名字实在没印象。

  我不是无心的人,有感受会激动,多少为她宇里行间的纯情执著所触动。可是,也仅止于那样,我到底不可能凭著几张纸就与一个根本陌生的女子谈起恋爱。

  老实说,即使她一再提及,我也记不清赶搭火车那几年究竟遇过些什么人,发生过什么事。人来人往,这个月台那个月台的,谁会记得那么多的事?那种老式火车,速度慢得可以,我心里其实讨厌得很,但又不得已。经济情况一许可,我就毫不迟疑分期付款买了辆汽车代步。感觉自由多了。

  她说她与我在火车上相遇交谈过。或许吧。人家主动跟我攀谈,基于礼貌,我不会拒绝。那种情况我已经相当习惯——或者说,习惯那种一厢情愿式的骚扰。

  打从高中开始便这样了。

  我的长相轮廓有高加索人种的影子,鼻高眉浓脸形深刻看起来像混血儿,不幸又长得比一般男性平均身高高上个半截,站在人群中,不大被疏忽。尽管我一直相当低调,人家主动要找上,我也没办法。

  那种匿名情书,不识对方的电话,不请自来的邀约,真的,多得烦透人。我是长得高一点,好看一点,有时我也很享受利用它们为我带来的方便及好处,比如到一些机构办事,负责的小姐总会尽快并且亲切地为我服务,偶尔有些额外的要求,即使觉得为难,对方泰半也会让我方便行事。但总的来说,烦人的时候居多。

  想想,一堆人杵在那里,根本连你的喜好,你的性格都不清楚,自编自导自行演绎,把你套进她们自以为是的框子里,然后不断跟你说她对你多有感觉,她也相信你应该能感受到,了解那凄美苦涩。

  神经病!

  真的。我已经够客气了。管那些莫名其妙的人“爱”得再“轰轰烈烈”,我完全不关痛痒,对我全然没有意义。她们在跟自己制造出来的“意象”谈恋爱,却赖上我该为那“爱情”负一份责任。

  这个徐爱潘,可惜的也不例外。

  不同的是,她的文笔好太多了,某些地方,我承认,多少触动我的感觉。所以我觉得可惜。这个女孩怎么也是关在自己壳子里的那种神经病,退缩不大方。

  我的原则是,看上一个人,就尽其可能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存在。不然,对方连你是谁都不知道,便不必谈了解,这种爱情怎么谈。

  不过,她还是一点一点让我了解她了。

  她也真有耐性,从第一封信开始,每三天就寄来一封,用的一定是蓝底的信页信封。像是放长线在钓鱼。是的,她勾起我的好奇心。我耐性地读信,一点一点去了解这个陌生的女子。

  问题是,她对我还是不了解。还是一个陌生人。

  更重要的,我身边有感情稳定的女朋友。

  我不是圣人,我也不想假装我是。一般男人有的缺点,我不认为我会少任何一桩。即使结了婚,我也不敢保证就此我不会遇到更强烈更吸引的感情。我不是在为我将来可能的出轨铺路,而是,我就是那样一个人。

  我结了两次婚,离了两次婚,理由都差不多。

  当然,我不是每个女人都好。我有我的癖好。

  这是无法解释的,但我就是强烈喜爱那种甜美温柔娴静但丰满的类型。

  徐爱潘来找我,等在我门外,她自己都那么主动:心甘情愿,我自然不必负任何责任。根本这种情况,她不是第一个,所以我一点都不惊讶。

  很多人以为,只要是女人,女人主动引诱挑逗了,男人就会有反应胯下就会升起欲望。

  其实不完全是这样。

  虽说男人有不同的癖好,女人的长相及身材绝对是关键。

  徐爱潘不是我要的型。她长得太冷清。她抱住我的时候,僵硬得像块木头。而且,她不够丰满,缺乏性感的风情。白一点的说吧,她毫无技巧地抱住我时,我的胯下无一丝冲动。勉强要了她,我腹下的血液冲到海棉体,却得不到太多太大的快感,未免得不偿失,拒绝的干脆。就算我尝试和她来一段,可她实在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没必要给自己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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