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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然后电话就响了。

  “找你的。”游利华把电话丢给她,声音和动作都带点火气。

  李云许一定算好了时间,不早不迟刚好打来得恰到好处。戏剧式的巧合性。像小说电影里的偶然,经过算计的。

  “收到了吗?”李云许开口就问。

  “什么?”徐爱潘佯装不懂。

  “花。玫瑰。我请花店准备两点送到。现在已经两点过五分。”

  果然。他都算得好好的。

  “收到了。一大簇的。”

  “你不喜欢?”她的口气一点都不兴奋。他忍不住问上一问。

  “还好。”

  “那就是不好。”她应该喜欢玫瑰的才对。他应该不会估计错的。“你不喜欢玫瑰?还是不喜欢红色的?”

  “我不怎么喜欢花。”徐爱潘对空气欠欠身,说得几分客气抱歉。

  女人都爱钻石和鲜花。所以他听得出推辞。笑说:“有一种你一定会喜欢。”

  她小说里写来写去全都是玫瑰。圣修伯里B612行星上的那朵玫瑰;传说中存在过的蓝色玫瑰;甚至虚幻的漫画主角彼此心灵联系的紫玫瑰。

  骗不过他的。

  “我真的不是那么喜欢花的。”她没说谎。只除了一种。

  就像天涯处处是芳草,她只看进去了一个沈冬青。

  但她不会承认,不会对人说去。

  沈冬青曾说过一句抽象的话。说她像玫瑰。蓝色的玫瑰。

  那是无解的公案。她记忆中跟沈冬青有关的,都是无解的公案。

  “不喜欢就丢掉没关系。”李云许笑得十分轻松。红橙黄绿蓝靛紫,他一层层的来,总有她喜欢的。

  好好的鲜怒的大把花簇要她丢掉,她还怕天谴。她把电话丢回给游利华,指指花簇说:“怎么办?”

  她指要拿这花怎么办。游利华自行解释说:“现在送花,再来就是请你喝咖啡吃饭了。我不知道他怎么会对你有兴趣,不过,你自己要聪明一点,他已经结婚了,千万别跟他牵扯不清,划不来。”

  “是,小姐。”徐爱潘勾勾嘴角,并没有放在心上。不经心不会在意,她觉得游利华杞人忧天,自己找事情替她烦恼。“这个怎么办?”她再次指指花簇。

  那么一大把,都数不清有多少朵,金色缎带层层缠绕,叶子又紧密,枝茎与枝茎问的空隙塞得满满,完全不留白,想透口气都觉得困难。

  “花是送你的,你自己看著办。”

  徐爱潘伸手碰碰花簇。数大就是美。诗人说的。那样一大簇花,要双手去抱,实在是惊心动魄。

  “唉!麻烦。”她忍不住摇头。

  好像怎么做都不是,不知拿它怎么办。

  虽然胡英英自己说她开一家店卖咖啡简餐,直到上了门,徐爱潘还是半信半疑,很不容易把在柜台后煮制咖啡的胡英英与她记忆印象中鲜丽野气的少女胡英英连在一块。胡英英的长相没变,气质也没改变多少,一切印象早在她脑海里定了型,这突然冒出的新形象委实教她不习惯。

  “哪,你的咖啡。”胡英英笑盈盈地把冒著热气的咖啡端到她面前。

  黑压压的一潭。像她妈以前熬的中药。

  徐爱潘呷一口。

  “好苦!”咖啡香,咖啡醇,咖啡可口,偏偏她只喝到苦涩,而且还烫口。

  她不喝咖啡,不懂品茗,再香也只觉得苦。

  “加点奶精和糖好了。”

  徐爱潘摇手,推开咖啡。说:“给我一瓶气泡矿泉水。”

  “矿泉水?”胡英英叉腰瞪眼。“我特地为你煮咖啡,你不捧场,居然要什么矿泉水,我这里没那种东西!”

  “不要像泼妇一样,会破坏你的形象。哪,这里坐。”徐爱潘拍拍身旁椅子,拉拉胡英英叉在腰上的手。

  “少来这手怀柔把戏。”胡英英气鼓鼓,还是坐下来。

  “你又不是什么重要人物,我干么招安收编你?”不管胡英英真生气假生气,徐爱潘没理会,从自己的背包里捞出一瓶富维克矿泉水,就著瓶口暍起来。

  “你干么嫌我咖啡难喝?”

  “我没说它难喝。我平常根本不喝咖啡。”

  “不会吧?你不喝咖啡?!”现在哪个住在都市的女人不喝咖啡?就算不喝它的情调,也喝它的象徵,喝它代表的都会感。

  “喝了晚上会睡不著。”睡不著,看床边大江东去就会胡思乱想。

  “就因为这样?”

  “这样就够严重了。”

  对胡英英来说,这不是好理由。扳著手指数说:“你不喝咖啡,不喝茶,不喝汽水可乐,不喝酒——那你喝什么?就喝这个?”她轻佻地用手指弹弹那瓶富维克。

  徐爱潘耸个肩,不置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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